堂官

明清各衙署长官统称,意为堂上之官。如各部尚书、侍郎即为各该部堂官。其他各院、司、寺长官同。府县衙门知府、知县亦称堂官,故有府正堂、县正堂之称谓。

堂后(後)官

官名。宋初,中书门下五房各置堂后官三人,其中一人登录皇帝指示,一人抄写公文,一人校对印发。原选吏人充任,开宝六年(973)令吏部选用士人;太平兴国九年(984)起,渐以京朝官充任。元丰改制,废堂后官。

堂花法

或作唐花法。花卉促成栽培法之一。宋代,许多花农已使用此法促成栽培技术。如利用菊花短日照特点,在“菊花大蕊未开,逐蕊以龙眼壳罩之,至欲开时,隔夜以硫磺水灌之,次早去其罩即大开”。还有利用澡堂湿热蒸汽促使梅花花苞早放。最著名的是南宋时临安马塍地方花农创造之“堂花法”。据《齐东野语·马塍艺花》记载:“凡花之早放者,名曰堂花。”其作法是“以纸饰密室,凿地作坎,缏竹置花其上,粪以牛溲硫磺,尽培溉之法。然后置沸汤于坎中,少候汤气蒸熏,则扇之以微风,盎然胜春融淑之气,经宿则花放矣”。此法为后世沿袭。

堂琅县

西汉置。治今云南巧家县东南崇溪东北。属犍为郡。东汉省。西晋复,更名堂狼县。南朝齐后省。

堂评事

官名。清代大理寺所属职官。掌办左、右二寺章奏及收取在京衙门文书,并办理本寺官员升除、理藩院所管蒙古地方刑名和八旗满文文移事务。顺治元年(1644)设,一人,满洲缺。秩正七品。例以在京部院及外省将军、总督、巡抚衙门笔帖式升任。下设经承二人,笔帖式六人。

堂阙

官制用语。宋代官员差遣的一种窠阙。有些差遣,如监察御史、省郎以上官员,秘书省书局编修官,各路节镇通判,各州教官,大理寺法官等,朝廷较为重视,定为政事堂掌握的窠阙,由宰相、执政直接注授,称堂阙。堂阙皆为现阙,官员被差除此阙者,一般不须待阙。

堂商

清盐商之一。乾隆中,两淮盐务设立务本堂,签选总商中殷实知事者,董理堂务,名堂商。务本堂协助官府赶催盐课,收存支用指款。后指款随正课交库,堂商改为库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