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点

官名。宋代始置。初为差遣名目,如提点五房公事、提点仓场所等。又置为宫观道教官。辽置为内局库官。金沿置,并置为教坊司长官,掌殿廷音乐。元沿置为内局库官。明仅置为道教官。神乐观提点掌教习乐舞生,以备祭祀舞乐,隶太常寺;太和山(武当山)提点掌钤束道士,隶道录司。清置神乐观提点。乾隆八年(1743)改观为所,十三年改所为署,改提点为署正。

提点仓场所

官署名。或称提点仓场司、提点仓草场所、都大提点在京仓场司、都大提点仓场所等。北宋置。掌开封各粮仓、草场粮草储备、出纳等事务。设监官二人,以閤门祗候以上充任。真宗时,又别置都大提举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充任,后省。元丰改制后,各仓场归司农寺掌管。

提点朝服法物库所

官署名。宋代太常寺所属机构,管辖朝服法物库、南郊什物库、太庙什物库,掌藏其器服,以待祭祀、朝会之用。

提点军器所

官名。南宋时置。全称为提点制造御前军器所。以内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军司公事充任,为军器所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