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县

唐天宝七载(748)改千秋县置。治今安徽天长市。属扬州。五代南唐升元六年(942)为建武军治,周显德四年(957)为雄州治。北宋或为天长军治,或属扬州。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属盱眙军。元至清属泗州。1949年改为炳辉县,1959年复名天长县。1993年改为市。

天长镇

即今河北井陉县西南旧井陉。《资治通鉴》:唐景福元年(892),李克用与义武节度使王处存合兵攻成德节度使王鎔,“拔天长镇。戊午,鎔与战于新市大破之”,即此。

天朝典官

太平天囯官名。主管某一机关生产、收发、保管、分配以及办理文书和其他政务,依服务对象可分为三类:一是专为天王、诸王、侯、丞相、检点、指挥服务的职官,如典天舆、典天马、典东舆、典东马等;二是办理整个政府事务的职官,如典刑罚、典镌刻等;三是办理各军事务的职官,如典油盐、典圣粮等。其机构不按军制编组,不设军、师、旅帅,由主官统领卒长、两司马督率工作。

天朝田亩制度

太平天囯文件。清咸丰三年(1853)颁布。规定了太平天囯的土地制度、社会组织、乡官制度和教育制度等。宣布天下田归天下人同耕,实行按人口多少平分土地的办法。规定五家为伍,设伍长;五伍为“两”,作为社会基层组织,设两司马管理一切。每个“两”设一圣库,各户一切生产物除生活所需外,全缴圣库,凡婚丧生育由圣库划一供给,鳏寡孤独由圣库供养。两以上以四两为卒,设卒长;五卒为旅,设旅帅;五旅为师,设师帅;五师为军,设军帅。一军凡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从两司马以至军帅均为乡官,由本地人担任,以考绩定其升降。太平天囯企图通过《天朝田亩制度》达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社会。这个方案仅为农民小生产者的幻想,不可能实现,也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从现有历史资料看,太平天囯推行了作为基层政权的乡官制度,没有实施平分土地,而执行照旧交粮纳税政策。

天成

年号。(1)南朝梁贞阳侯萧渊明年号(555)。(2)唐时安庆绪年号(757—759)。又作天和、至成。凡三年。(3)五代后唐明宗李嗣源年号(926—930)。凡五年。

剃度

佛教名词。佛制,剃发、染衣、受戒为出家取得僧人资格的必要条件。度有离俗绝尘,度越生死之意。

剃发(髪)

清初弊政之一。满族习俗,男子顶发四周边缘剃去寸许,中间保留长发,编成发辫,与汉人全部束发不同。后金天命三年(1618)以后,对降附汉民一律剃发,作为臣服标志。顺治二年(1645),清廷下令在全国强行剃发,规定“遵依者为我国之民,迟疑者同逆命之寇”,“杀无赦”,严重破坏了汉人的传统习俗,激起大规模的反抗斗争。

惕盦年谱

书名。清崇实自编。作者字惕盦,道光进士,历任左赞善,侍讲学士、内阁学士,户、工部侍郎,太仆寺少卿,驻藏大臣,四川总督,成都将军,镶白旗蒙古都统,刑部尚书,盛京将军等官。是谱起嘉庆二十五年(1820),迄光绪二年(1876)。以记仕历及东三省吏治政情最详。另记咸丰三年(1853)清廷因太平军兴,向包括谱主在内之十八家富宦勒捐饷银的情景极为具体,为他书所少载。又记太平军北伐抵直时,京中纷乱,“部曹几乎一空”,可与其他文献相印证。有光绪三年家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