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童子科”。
作者: chen1admin
僮
或作童。旧指奴婢。多称家僮,又有僮仆、僮奴、僮隶、僮指等称谓。《史记·货殖列传》:“僮手指千。”裴骃集解引《汉书音义》:“僮,奴婢也。古者无空手游日,皆有作务,作务须手指,故曰僮指,以别马牛蹄角也。”自秦汉始,贵戚官僚以至富商大贾占有大量家僮。《史记·司马相如列传》:“临邛中多富人,而卓王孙家僮八百人。”《汉书·司马相如传》中“家僮”作“僮客”。颜师古注:“僮,谓奴。”故家僮亦称“僮客”。《三国志·蜀志·糜竺传》:“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貲产巨亿。”僮除任家内杂役,也常承担农业、手工业或商业劳动。其生活亦很困苦。《史记·货殖列传》:白圭“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与用事僮仆同苦乐,趋时若猛兽挚鸟之发”。魏、晋、南北朝时期,占有僮仆数量亦很大,且依附性甚强。除从事农业及家内劳动外,遇有战事,亦被征发为兵。不经放免不能成为良人。唐以后历代均有,称呼或有不同。迄至清代巨富之家,家僮数量仍然不少。康有为《大同书》甲部第一章:“其投胎为巨富之子也,生而锦衣玉食,金银山积,僮指盈千。”
僮客
①指奴仆。汉代已有此称。《汉书·司马相如传》:“临邛多富人,卓王孙僮客八百人。”颜师古注:“僮,谓奴。”三国蜀糜竺祖世货殖,有僮客万人。南朝宋孝武帝曾诏,内外官有田在近道,听遣所给吏僮附业,可知官府亦有僮客并从事官田耕作。②北宋时受雇于人,从事农业生产者亦称僮客。
僮隶
即奴婢。参见“僮”。
僮仆(僕)
即奴婢。参见“僮”、“奴婢”。
僮仆(僕)都尉
匈奴官名。西边日逐王置于焉耆、危须、尉黎间,掌诸国赋税。匈奴视诸国为僮仆,故名。汉宣帝神爵二年(前60),日逐王降汉,汉使郑吉为西域都护,并护南北两道,僮仆都尉由此罢。
僮县
秦置。治今安徽泗县东北濠城。属泗水郡。西汉属临淮郡,东汉、魏、晋属下邳国或下邳郡。北周废。
僮约
篇名。西汉王褒撰。内容为买奴的券约,券中将僮应服之役一一写明。包括各种生产劳动和家内杂事,甚至要远出奔走为主人经商谋利。从清晨到半夜,必须勤心力作,雨天也不得休息,虽年老力衰,仍要“织席种莞”。又规定不得骑马、乘车,不得大声说话,“事事当关白,如不听教,当笞一百。”虽近似游戏文章,但其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奴仆的悲惨处境。
僮指
即奴婢。参见“僮”。
潼川府
北宋重和元年(1118)升梓州置。治郪县(今三台县。明废入州)。辖境相当今四川三台、中江、射洪、盐亭等县地。明洪武九年(1376)降为州。清雍正十二年(1734)复升为府。治三台县。辖境扩大至今蓬溪、遂宁、乐至、安岳和重庆潼南等市、县地。宋属潼川府路,元、明、清属四川省。1913年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