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河

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支流老哈河。相传契丹始祖奇首可汗居于潢河(今西拉木伦河)与此水合流处。

土黑勒威勒

满语音译,意为“应得之罪”。为清初刑罚体系中一种特殊科罚法则。草创于后金天命中,至清崇德年间规范化。其特点是按品级罚罪。凡贵族、官员等过误犯事,俱照本身爵号、世职罚一定银两;众人同犯一事,世爵愈高,科罚愈重。无前程的白身因公务轻微触法照例鞭责,亦称土黑勒威勒。入关以后改为照职罚俸。顺治十八年(1661)定,部院官员凡罚土黑勒威勒,俱各照职俸每十两罚一两。康熙中尚沿旧制,未久停止。

土湖

在唐江南道饶州鄱阳(今江西波阳)北六里。刺史马植筑以溉田。

土护真水

一作吐护真河。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支流老哈河。隋时称为托纥臣水,辽时称为陶猥思没里,皆一音之转。唐时奚族“多依土护真水”(《新唐书·北狄传》)。

土化之法

用粪肥改良土壤的方法。《周礼·地官·草人》:“掌土化之法,以物地,相其宜而为之种。”依据土壤质地,因地制宜,施用不同的畜粪。一说为用各种不同的兽骨骨汁或粪便进行种子处理(粪种),然后再播种到相应的土地上去。

土家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毕兹卡”,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西、鄂西、黔东北、川东南,与汉、苗等族杂居。人口5725049人(1990年)。其族源一般认为出自古代巴人,亦有来自贵州的乌蛮之一部及唐末五代初随从彭瑊自江西迁至湘西的百工匠人之后裔等说。原称“土人”、“土民”,清末始用“土家”名称。操土家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多通用汉语文。信仰多神,崇拜祖先,敬“白帝天王”。主要从事农业,精于刺绣编织,所产土花被面尤为著名。曾多次起义反抗封建王朝的统治。建国后实现社会改革,各项事业均有发展。

土经历(歷)

官名。明清土官名号之一。文职。湖广省置,设于府或土府内。正八品。有自己所管辖之地区,受地方长官约束。世袭,其承袭事隶吏部。

土军丁

清代人丁之一。明代在边疆一些州县设土军,以防御寇盗。清沿置。其课役繁重,既要与民一样交纳田赋,又要承担军役,还要完纳重于民丁的丁银。雍正四年(1726),清政府免除云南太和、邓州等地土军丁银。

土军县

西汉高帝十一年(前196)封宣义为土军侯,武帝元朔三年(前126)封代共王子郢客为土军侯,后置县,治今山西石楼县。属太原郡。东汉废。

土兵

①宋称本地军队为土兵。②宋神宗时,于禁兵、厢兵外,另设土兵,隶各地巡检司,作为地方治安部队。因土兵往往屯驻于各巡检司砦,故又称砦兵。③明地方兵之一。选边民精壮者编伍,使护田里妻子。如成化二年(1466),因边警命御史往延安、庆阳(今属甘肃)选编五千人。④明清对土司所辖兵之统称。如湖南“苗兵”、广西“狼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