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曲
古代南方戏曲和散曲所用的各种曲调之统称。是在唐宋大曲、宋词和南方民间曲调的基础上发展而成。以南方语音为准,用五声音阶,以笛箫伴奏,曲调流丽婉转,保持有南方民间歌曲朴素、灵活的特色,与“北曲”风格迥异。王世贞《曲藻》:“凡曲,北字多而调促,促处见筋,南字少而调缓,缓处见眼;北则辞情多而声情少,南则辞情少而声情多;北力在弦,南力在板;北宜和歌,南宜独奏;北气易粗,南气易弱”。《南词定律》中收南曲曲牌有一千三百四十二个,盛行于元明。宋元南戏和明清传奇都以南曲为主。有时也吸收部分北曲,称为“南北合套”。南曲因各行角色皆能歌唱,同杂剧中只限于“一人主唱”的特点相异,故能较充分发挥音乐的长处,成为刻画人物性格的重要手段。曲调的个性色彩也较为鲜明。如用于正面人物“生”、“旦”的唱曲,一般较为典雅庄重,而用于净、丑一类插科打浑脚色的曲调,则多诙谐俏皮,具有丰富多采的风格特色。演唱形式也种类多样,独唱、对唱、二、三人同唱、幕后唱、全体演员大合唱等,穿插变化,更富戏剧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