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牍
书信的总称,古代常见的应用文体。又称书、启笺、札、简、帖等。书,原包括臣僚向皇帝陈言进谏的公文,叫“上书”或“奏书”,后归“奏议”类。这里专指亲朋间往来的私人信件。因古代最早曾刻写在竹简、木板上,故又名书简、书牍。书牍大多带有浓郁的私人色彩,反映的思想感情和生活内容较为真实,鲁迅认为可看成作者“自己的简洁的注释”。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扬恽的《报孙会宗书》等。魏晋南北朝后,书牍内容有所扩大,除抒情叙事外,增添了议政事(如王安石《答司马谏议书》)、论学问(如白居易的《与元九书》)、记旅游(如吴均的《与宋元思书》)、述情趣(如郑板桥《家书》)等,并加强了文学色彩,文采华茂,情文相生,富于生活气息,具有较强的艺术感染力,历代不乏名篇佳作。书牍往往具有双重价值,既可提供关于社会生活和作家生平的真实史料,又可作为文学作品玩味、鉴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