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主旨在于讽谏,劝喻的诗歌。唐白居易所命名。他在晚年曾将自己五十岁以前所写的诗分为四类,其中价值最高,也是他本人最重视的是讽喻诗一百七十多篇。他说:“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比兴者,又自武德讫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谓之讽喻诗。”白居易是新乐府运动的倡导者,他一贯主张诗歌要为政治服务,要反映现实生活,起到“补察时政”、“泄导人情”的教化作用,讽谕诗即这种主张的实践。大多写于元和初年白居易当谏官时,目的是“惟歌生民命,愿得天子知”。讽喻诗的内容多反映劳动人民的痛苦遭遇(如《观刈麦》、《杜陵叟》等),揭露封建统治者的骄奢淫逸和专横跋扈(如《红线毯》、《卖炭翁》等)。也有为被压迫妇女鸣怨诉苦(如《上阳白发人》、《母别子》等)和表现下层人民的爱国主义精神(如《缚戎人》、《西凉伎》等)、在艺术形式上也独具一格,主题专一,明确,“一吟悲一事”,叙事、议论、抒情融为一体,注重人物形象的刻画,带有一定的情节性。语言通俗朴素,平易晓畅,做到“老妪能解”。讽喻诗继承并发展了建安以来,尤其是杜甫诗歌中的现实主义精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但也有诗意不浓,思想表现太尽太露,个别篇章流于说教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