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义

《诗经》研究中的一个术语,指风、雅、颂、比、兴、赋。最早出自《周礼·大师》,称之为“诗六教”。后来《诗大序》正式提出:“故诗有六义焉,一曰风,二曰赋,三曰比,四曰兴,五曰雅,六曰颂”。对“六义”的解释历来极为纷纭。古人大多把六义比附于儒家的诗教,认为风是用于教化、讽谏之作,雅是谈王政兴废的作品,颂是歌功颂德的。比、兴、赋虽属表现手法,但也把它们说成是为诗教服务的。如郑玄说赋是“直铺陈今之政教善恶”,比是“见今之失,不敢斥言,取比类以言之”,兴是“见今之美,嫌于媚谀,取善事以喻劝之”(《周礼注》)。根据后人研究,认为风、雅、颂主要是由音乐上区分的诗歌分类,它们都是乐歌。风是地方乐歌,基本上是各地劳动人民创作的民歌、民谣,有明显的地域特色。雅、颂则是朝廷乐歌,大多属周王朝公卿士大夫之作,用来为统治者及其祖先歌功颂德。雅多用于朝廷宴会歌舞,颂多用于宗庙祭祀、祝颂。赋、比、兴是三种不同的写作手法。赋是直接叙述,即所谓“直书其事”、“体物写志”。比是比喻。兴是起兴寄托(详见“比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