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散文名篇。载于《墨子》卷五,另有《非攻》中.下两篇。所谓“非攻”,即反对进攻性的战争。文章从不同角度,反复说明“大为不义,攻国”,以反对春秋末年战国初年,各诸侯国之间杀人盈野,争城夺地的掠夺性战争。是一篇现实性很强的文章。文中首先列举“入人园圃窃其桃李”、“至攘人犬豕鸡豚者”、“至入人栏厩取人马牛者”、“至杀不辜人也”等进行类比。得出“苟亏人愈多,其不仁兹甚矣,罪益厚”的原则,再用这一原则,衡量当时进攻别人的国家,夺取别国的土地、财富的战争,便得出了“今至大为不义,攻国”的结论。接着,作者又举“杀一人谓之不义,必有一死罪矣”,“杀十人,十重不义,必有十死罪矣,杀百人,百重不义,必有百死罪矣”,说明“今至大为不义,攻国”的道理。因为“百姓死者不可胜数”,“以攻战亡者不可胜数”(《非攻中》)。最后,用“少见黑,曰黑,多见黑,曰白”,“少尝苦,曰苦,多尝苦,曰甘”的不知白黑之辩,甘苦之辩类比,推论出当时社会“小为非则知而非之,大为非攻国,则不知非,从而誉之谓之义”是“辩义与不义之乱也”。全文运用类比推理,逻辑性强,语言朴素无华,多口语,显示了先秦墨家文章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