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渔

(1610-1680)字谪凡,号笠翁。祖籍浙江兰溪,生于江苏如皋。明末清初的作家兼批评家.明末参加过几次科举考试,都未中举、入清后再未应试。四十一岁移居杭州,以卖文刻书为生。此期创作丰富,其著名传奇和小说都写于杭州。五十左右移居南京,有别业芥子园。同时带着由家姬组成的剧班游荡江湖,奔走权门,时人以倡优视之。李渔一生著述宏富。有《笠翁一家言全集》。其中有文六卷、诗二卷、词一卷和杂谈剧艺的《闲情偶寄》六卷。李渔传奇存世者共十八种,以《笠翁十种曲》著名。其中《风筝误》以情节新奇、针线细密取胜,但巧合过多。《比目鱼》写书生与艺人的爱情较有意义。李渔尚有长篇小说《合锦回文传》和短篇小说集《连城璧》和《十二楼》。小说多描写爱情故事,李渔肯定婚姻要以感情为基础,如《合影楼》里的珍生和玉娟,《拂云楼》里的裴七郎和韦小姐都是情投意合的婚姻。李渔的小说,经近人于文藻点校编定为《李笠翁小说十五种》(都是短篇),由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其生平参看此书萧欣桥撰的《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