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翱
(772—841)字习之。陇西成纪(今甘肃秦安东)人。一说赵郡人,唐代散文家、哲学家。贞元八年进士,调校书郎,元和初,为国子博士、史馆修撰。迁考功员外郎。除朗州刺史、庐州刺史。入为谏议大夫,知制诰。终山南东道节度使,他以韩愈为师,学习古文,是古文运动的成员之一,所作《题燕太子丹传后》、《与陆修书》、《赠礼部尚书韩公行状》都是他的代表作品。而《来南录》尤为时代较早的日记体散文。他的文学主张,基本同于韩愈,认为“义深则意远,意远则理辩,理辩则气直,气直则辞盛,辞盛则文工”,而“文、理、义三者兼并,乃能独立于一时,而不泯灭于后代,能必传也。”(《答朱载言书》)他的文风则偏向于平易一路。在哲学上,主张“复性”说,认为天性本善,但恶情乱性,所以要用“正思”来消灭恶情,使回复到善良的本性。《全唐诗》存其诗七首,风格清迥。生平详见《全唐诗》卷三六九小传。有《李文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