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意境,古代文学理论词语。多用于诗词评论中。清人王国维《人间词话》中说:“词以境界为最上,有境界自成高格,自有名句”。又说:“境非独谓景物也,喜怒哀乐,亦人心中之一境界,故能写真景物,真感情者,谓之有境界”,“其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其写景也必豁人耳目”。他举例说:“‘红杏枝头春意闹'著一‘闹’字,而境界全出”。因为一个“闹”字,可以激起人们对春意的无穷联想,想到花枝烂漫的满树红杏,想到蝶舞、蜂喧、鸟鸣、虫叫,使无声变有声,化静为动,使人们感受到一派蓬勃热闹的春机。由此可见,所谓“境界”,无非是指一种情景交融、虚实相生、能引起人美好联想的艺术形象,它要求把鲜明的客观景物同真挚的主观情感巧妙地有机融合在一起,使得景中寓情,情中见景,二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产生强烈的诗意感染力。有无境界是关系到诗歌创作生命力的重要因素。境界说并非王国维首创。“境界”一词本出自佛典,在六朝书法绘画理论中早已出现,至唐代的《文镜秘府论》已提出“境与意相兼始好”。托名王昌龄的《诗格》认为诗有三境,即“物境”、“情境”和“意境”。皎然提出的“境象”(《诗议》)要求情景皆真,并能寓情于景。司空图的“思与境谐”(《与王驾评诗书》),都已指出了“境界”的要旨。此后,严羽的“兴趣”说,王士祯的“神韵”说等,意思也多与境界说相近,但都不如王国维说得透辟、全面。”王国维还把境界区分出“大小”、“造境”和“写境”、“有我之境”和“无我之境”等,并以境界说去评论元剧。故境界(或意境)已成为衡量文学作品(尤其是诗词)的一项重要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