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县自明本志令

曹操著名散文,最早见于陈寿《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裴松之注引《魏略》,今收入《曹操集》。《让县自明本志令》为曹操散文的代表作。也是其集中唯一的超过千字的散文、它较为全面地反映了作者的出身、经历、思想、抱负和文章风格。本文作于建安十五年(210年),曹操五十六岁,处于他政治、军事取得重大成就的晚年。北方已经统一,政权在局部地区巩固,个人权力扩大,因而有人认为曹操怀有“不逊之志”,即有篡汉自代的野心。曹操用此文向社会剖白心迹;本人志本有限,只是在剪除袁术、袁绍、刘表等地方势力过程中,建有奇功,因而使得汉室天下延续下来。只是因为“天下未静”,才不能交出兵权,绝无“不逊之志”。为了考虑舆论影响,特让出受封的四县、三万户中的三县、两万户,以表示诚意。文章通脱、清峻,“做文章时又没有顾忌,想的便写出来”(鲁迅《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对魏晋散文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