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5-1704)字昉思,号稗畦、稗村,又号南屏樵者。钱塘(今杭州)人。清代初年著名戏曲家。洪昇出身于仕宦家庭。幼年曾受到师友父辈的遗民思想的影响。康熙七年(1668年)进北京国子监肄业。次年返回故乡,因与父母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困窘。康熙十三年(1674年)到北京谋生,一直住了十六年。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长生殿》经十余年三易其稿而最后完成。次年,因在佟皇后丧期演唱《长生殿》,被劾下狱,后受到革去国子监籍的处分。康熙三十年(1691年)回到浙江,生活潦倒。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六月初一日于乌镇因酒后失足落水而死。洪昇一生创作过传奇和杂剧多种。今存传奇《长生殿》和杂剧《四婵娟》。后者刊入《清人杂剧二集》。该剧共四折,每折各一演一事,分别描写古代女子谢道韫、卫茂漪、李清照、管仲姬的故事。除此尚有诗集《稗畦集》、《稗畦续集》行世。其生平详见《清史列传》卷七十一和近人章培恒著《洪昇年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