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熙宁五年(1072)分陕西路东部置。治京兆府(今陕西西安市)。辖境相当今甘肃环县、庆阳、宁县和陕西长武、武功、户县等县以东,陕西米脂、吴旗等县以南和镇安、山阳、商南等县以北,山西河津、夏县、平陆和河南三门峡、卢氏、栾川等市县以西地区。金皇统二年(1142)省。
永兴
年号。(1)东汉桓帝年号(153—154)。凡二年。(2)西晋惠帝年号(304—306)。凡三年。(3)冉魏冉闵年号(350—352)。凡三年。(4)十六国前秦苻坚年号(357—359)。凡三年。(5)北魏明元帝年号(409—413)。凡五年。(6)北魏孝武帝年号(532)。
永谢布
即“永邵卜”。
永巷长
官名。东汉王国置,掌宫中婢使。秩比四百石。
永巷帅
官名。南朝宋明帝定后宫百官时置。六品。
永巷令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以宦官充任。有丞以为副贰。掌后妃宫女及宫中狱事。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更名掖庭令。东汉于掖庭令外复置永巷令,秩六百石。名义上隶属少府,掌宫中官婢。又,西汉詹事属官亦有永巷令,后并属大长秋,东汉因之,称中宫永巷令。
永巷丞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为永巷令副贰。武帝太初元年(前104)改永巷为掖庭。东汉少府属官于掖庭令、丞外另置永巷令、丞。丞一员,以宦官任之,助永巷令典官婢侍使。
永巷
宫中狱名。永,长也。宫中长巷,为幽闭宫女之所。《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曰:范雎“详(佯)为不知永巷而入其中”。张守节正义曰:“永巷,宫中狱也。”汉武帝时改为掖庭。
永宪录
书名。清萧奭龄撰。六卷,前有卷首,后附《大义觉迷录》中上谕四道。成书于乾隆十七年(1752)。卷首内容丰富,“纪祖宗创造制度官爵财赋之大略”,包括宫殿之制、宝玺之制、宗室封爵、八旗之制、官制、兵制、科举学校之制、直省经制财赋、国家经费、疆域等十方面内容,是研究清代典制的重要参考资料。正编六卷以编年体记康熙六十一年(1722)至雍正六年(1728)二月以前事,涉及雍正朝的政治、经济、文化及雍正初年的几个重大历史事件,如胤禛“夺嫡”、年羹尧案、隆科多案、汪景祺和查嗣庭文字狱等。作者取材比较慎重,卷首中的一部分内容抄自康熙会典,但对以后的变化亦有反映,并参考了大量官修、私修著作。正编六卷的资料来源,主要为邸抄、朝报、诏谕、奏折等。是书向无刻本,只有抄本流传。1912年,缪荃孙得残本一卷,编入《古学汇刊》第一集掌故类中。1959年,中华书局据邓之诚所得抄本整理出版,署“萧奭撰”。此本缺卷首及正编中的雍正二年正月至三年三月间事,且无觉迷上谕之附。今北京大学图书馆善本室有李盛铎藏十册清抄本,为目前所见最好的《永宪录》抄本。
永憙
东汉冲帝年号(145)。一作永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