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理事务头等侍卫

官名。清代尚虞备用处职官。位管理大臣下。设一员,正三品。协助管理大臣掌日常章奏文移事务,并兼任粘竿长头等侍卫,掌翊卫扈从事。

协理事务侍卫班领

官名。清代侍卫处职官。顺治元年(1644)设,定员十二人,由上三旗内选拔。乾隆三十六年(1771)始定同一等侍卫,武职正三品。由领侍卫内大臣统领。掌章奏文移之事。

协理事务前锋参领

官名。清代前锋营置,康熙三年(1664)定员左、右翼各一人,为前锋统领办事官,由统领于本翼前锋参领内选拟引见充补,掌章奏文移之事。设协理事务前锋侍卫,左、右翼各一人以佐其事。

协理大臣

官名。清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置,为责任内阁副首脑。协助总理大臣掌管内阁事务和全国行政,总理大臣如因事未能到阁,可代为主持阁事,处理公务。九月,省。

协军校

军阶名。清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军官等级而置,为次等第三级,秩视把总,阶正七品,任司书生、司号长等。宣统元年(1909)修订,军官冠以某队(步队、马队)、军佐冠以某科(军医科、军需科)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