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说

书名。南宋张杲撰。杲字季明,新安歙县(今属安徽)人。初成于淳熙十六年(1189),后又加补充。十卷。初刊于嘉定十七年(1224)。该书是集录历代医著及文史资料中的医学传说、典故而成。分为历代医家、医书、本草、针灸、诊法及多种病证、养生、修养调摄等四十九类。内容丰富,史料价值较高。现存宋刊本、明刻本、《四库全书》本等。

医述

书名。清程文囿辑。文囿,字观泉,号杏轩,安徽歙县人。此书系作者将平素摘录医书汇编而成。遵孔子“述而不作”之意而名。成书于嘉庆二十二年(1817),刊于道光六年(1826)。十六卷。卷一至二为“医学溯源”;卷三至十五为“伤寒提钩”、“伤寒析疑”、“杂证汇参”、“女科原旨”、“幼科集要”、“痘疹精华”,最后为“方药备考”。编次清晰,各卷、各门、各条之排列均有条不紊,并附记出处或作者姓名,资料丰富。所辑内容上自《灵枢》、《素问》,下至近代名医,计三百余种医籍,兼及经史子集,客观地保存了中医学术的历史面貌。安徽人民出版社曾予点校内部发行,后安徽科技出版社再予校订出版。

医兽

明代于民养官马地区佥发民户充当之一种职役。洪武二十八年(1395)规定每群长下选聪明子弟二、三人,习学医疗马匹之术,为马匹治病。成化八年(1472)规定,州设二名兽医,县设一名,任期一年,岁终交替。实际各地兽医人数、任期及其所负责马匹数,极不一致。如兽医人数,虽马少州县,亦有四、五、六名。

医士

官名。明清太医院属官,掌各科诊治之法。朱元璋吴元年(1367)设,以父祖世业代补,或在外访保精通医术者充任。凡医术十三科,学习三年至五年,经三试,定其升降。在内充御医局四御医,王府、文武百官有疾,奉旨往视。受院派遣,往边关卫所就医职。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二十人,皆汉员,从九品冠带。肄业专科为医术九科,初由教习厅,后由医学馆考试。分班侍值于宫中,称宫直;值于外廷,称六直。赴外藩、军营、刑狱、大比,皆由院派。

医史

书名。明李濂著。十卷。成书于正德八年(1513)。全书收历代医家七十一人传记,其中自《左传》医和,迄元李杲,见于史传凡五十五人;自宋张扩以下,迄于张养正,为诸家文集所载,凡十家;另有张机、王叔和、王冰、王履、戴元礼、葛应雷六人,是由李濂补写的传记。每传之后,附以论述。李濂《医史》属于草创,有一定局限性,但所收医者确均为名医。《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虽对其书有所批评,但至今仍对医史研究有参考价值。今存有明正德间刻本及几种后世刊本、抄本。

医师

官名。(1) 周代医官之长。《周礼·天官·序官》有医师,上士二人,下士四人。郑玄注:“医师,众医之长。”掌医疗政令,组织疾病防治。(2)一般医官。北齐尚书、中书、门下三省皆置,从九品。隋唐太常寺太医署亦置,隋二百人,唐二十人,为流外之职。北宋崇宁二年(1103),改御药院为尚药局,以医官使上名有功效者为医师,靖康元年(1126)罢。

医生

①隋唐太常寺太医署学医的生员。隋置一百二十人,唐置四十人,以医博士教之,考试录用同于国子监生徒。②清太医院所属专职医务人员。定员三十人。初入太医院的医生,须有太医院医官、医士保结,先入太医院教习厅学习,遇医生缺出,经考试顶补。③官名。清内务府上驷院属官,掌治上驷院马驼之疾。额设蒙古十五人,移八旗咨选。又,清末新陆军营制,每营设一人,六、七品不等,协同军医长医治伤病。

医门法律

书名。清喻昌撰。六卷。成书于顺治十五年(1658)。结合临床病证,正面阐述辨证证治的法则(“法”),明确指出一般在辨证治疗上易犯错误,提出禁例(“律”),故以“法律”为书名。卷一阐发四诊之法律和《内经》、《伤寒论》证治法则;卷二至六分门论述各类疾病的证治。每门先列论,次为“法”,再次为“律”。所录方剂以《伤寒》、《金匮》为本,参以己说,临床价值较高,对后世医学发展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