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二年(1369),改扬子县为仪真县。治今江苏仪征市。属扬州府。清雍正元年(1723),复改仪征县。
仪仗司
见“仪卫司”。
仪仗使
官名。宋代大礼五使之一。以御史中丞、枢密直学士、知制诰、参知政事或翰林学士充任,掌皇帝亲行祭祀及举行大礼之有关仪仗事宜。
仪仗军
元军种之一。专为皇帝出行时担任内外仪仗、清道开路的军兵。一般从宿卫诸军中临时抽调军马组成。
仪仗
一般指用于仪卫的武器、旗帜、伞、扇等。《晋书·五行志上》:“王敦在武昌,铃下仪仗生华如莲华,五六日而萎落。”《三国演义》第八回:“(董卓)自此更加骄横,自号为‘尚父’,出入僭天子仪仗。”清代则作为皇贵妃、贵妃和皇太子出外所用车驾仪仗之通称。属仪仗中的一个等级,以区别于皇帝所用的“大驾卤簿”,皇后用的“仪驾”,妃、嫔用的“彩仗”。康熙五十二年(1713)后清廷不复建储,故虽定皇太子仪仗,但如同虚设。
仪象考成
书名。清钦天监西洋监正戴进贤主编,有二十六人参加编算工作。三十二卷。乾隆九年(1744)至十七年编成。书首有《仪说》上下卷,介绍乾隆十九年制成的玑抚辰仪。后三十卷为星表,列有三百个星座、三千零八十三颗星的黄、赤道坐标值,以及它们的赤道岁差和星等。参用了英国弗兰斯提德(J. Flamsteed,1646—1719)星表。道光年间对此星表进行了复测修订,于道光二十四年(1844)编成《仪象考成续编》三十二卷。由钦天监监正、协理国子监算学事务周余庆主编,有三十八人参加测算和编写。新增星一百六十三颗,减去未观测到的六颗星,共收录三千二百四十颗星。是中国人独立考测、编算的第一部星表。
仪象
古代天文仪器的总称,“仪”指观测仪器,此处特指测定天体球面坐标的仪器,如浑仪、立运仪等;“象”则指表演天体在天球面上的视运动等现象的仪器,如浑象。中国古代记录天文仪器的书籍,亦往往以仪象命名,如北宋苏颂主持建造的水运仪象台,实质是浑天仪、浑象、漏壶和水力转动的机械装置的组合,因而记载其原理及使用方法的书,称《新仪象法要》。元郭守敬研制的天文仪器,载于《仪象法式》二卷中。清南怀仁将北京观象台仪器的结构及用法,撰成《灵台仪象志》等。元至元四年(1267),札马鲁丁至大都;携带之阿拉伯天文仪器,在《元史》中,统称西域仪象。
仪卫正
见“仪卫司”。
仪卫司
官署名。元至正十三年(1253)设,专掌皇太子扈卫,隶詹事院。秩从四品。设指挥二员,副指挥二员,知事一员。明洪武三年(1370)于诸王府置,掌王府侍卫仪仗。设仪卫正、副各一人,司仗六人。四年,改司仗为典仗。后定为仪卫正一人,正五品;仪卫副二人,从五品;典仗六人,正六品。建文中改称仪仗司,增置吏目一人。成祖初,复旧制。
仪卫副
见“仪卫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