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楚邑。在今湖北鄂州市东。《左传》宣公十一年(前598):楚“令尹艾猎城沂”;定公五年(前505):楚“大败夫概王于沂”,皆即此。《春秋地名考略》谓在今河南正阳县南,故江国地。
封
清代官员封典之制。凡官员以本身受封之爵位名号,呈请移授亲族尊长,谓之封。人已死者,称赠。若封,必须据情呈请咨部。由部查核汇题,得旨,则其本身及妻之封可移封他人。凡封,不得逾制:八、九品官封父母,四至七品官封祖父母,一、二、三品官封曾祖父母。其本宗惟伯叔祖父母、伯叔父母、兄嫂及庶母,准其封。外姻惟外祖父母准其封。此外皆不得封。为他人后嗣者,其所后祖父母、父母已封赠者,准封本生父母、祖父母。
夷宗
戮杀罪人同宗族的人。《资治通鉴·周安王二十一年》:“楚悼王薨。贵戚大臣作乱,攻吴起;起走之王尸而伏之。击起之徒因射刺起,并中王尸。既葬,肃王即位,使令尹尽诛为乱者;坐起夷宗者七十余家。”胡三省注:“夷,杀也;夷宗者,杀其同宗也。”
夷子
战国时人,名之。系墨者,与孟子同时。孟子攻其厚葬其亲,与墨家治丧之道不合。他则以为“爱无差等,施由亲始”,不背墨家之道。
夷洲
东汉、三国时称今台湾为夷洲。《后汉书·东夷传》有“夷洲”。《三国志·吴志·孙权传》:将军卫温、诸葛直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但得夷洲数千人还”。隋时改称“流求”。
夷州
唐武德四年(621)置,治宁夷(今贵州德江西南)。贞观元年(627)废。四年复置,治都上(今贵州思南西),十一年移治绥阳(今贵州凤冈)。天宝元年(742)改为义泉郡,辖境约今贵州绥阳、凤冈、湄潭等地。乾元元年(758)复旧称。
夷羿
即“有穷后羿”。
夷仪
古地名。在今山东聊城市西南。一说在今河北邢台市西。《春秋》僖公元年(前659):狄侵邢,齐桓公帅诸侯之师救邢,“邢迁于夷仪”;《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前549):晋及诸侯“会于夷仪,将以伐齐”;定公九年(前501):“齐侯伐晋夷仪”;皆即此。《续汉书·郡国志》东郡聊城县有夷仪聚。
夷夏论
篇名。南朝宋吴郡道士顾欢著。时佛道二教之争日炽,学者互相非毁,顾欢乃作是篇以黜佛。论中谓孔、老同为圣人,斥佛徒“剪发旷衣”、“狐蹲狗踞”、“下弃妻孥,上绝宗祀”。又云:“欢虽同二法,而意党道教。”道教一辞始见于此文。后司徒袁粲托为道人通公与明僧绍等均有驳议,使佛道之争更趋激烈。
夷吾
即“晋惠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