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丙日记

书名。清汪士铎著。三卷。原为作者手书日记《乙卯随笔》与《丙辰备遗录》两种。今人邓之诚将其中记事者加以校录、编次而成此书。咸丰三年(1853)太平军攻克南京后,作者居城内九个月,后以日记体裁记咸丰癸丑(1853)、甲寅(1854)、乙卯(1855)、丙辰(1856)间之亲身经历和耳闻目见,大抵皆乙丙间所记,故名。卷一记事及拜弟兄、守城法、诵赞美诗等。卷二、卷三为作者离南京后居安徽绩溪时所作,有洪秀全起义经过、太平军制、农民交田粮、太平天囯改字等。并认为农民起义源于人口过剩,主张“行溺女之赏”、“严再嫁之律,犯者斩决”。又主张立禁止早婚之法以减少人口。有1936年铅印本。

彝族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有诺苏、纳苏、罗武、米撒泼、撒尼、阿西等30余种不同自称。主要分布在云南和四川大、小凉山,贵州安顺、毕节地区以及广西隆林、那坡等县。人口为6578524人(1990年)。操彝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分六种方言。旧有表意音节文字,史称“爨文”,俗称老彝文,1975年经规范后在四川凉山等地推行。其族源与古羌人有关,南下后与西南土著融合。秦汉以后史籍称之为越巂羌、巂昆明、东爨、乌蛮等。八世纪三十年代蒙舍诏“乌蛮”皮逻阁统一六诏,建南诏奴隶制政权。宋代处于大理国或宋朝的统治之下。元明史籍称之为“罗罗”,元代在川南、滇西北、黔西等地开始建立土司,到明代形成完整的土司制度。清康熙、雍正年间推行改土归流。近代彝族人民不断掀起反帝、反封建、反奴隶主的斗争。1935年曾积极援助红军长征。解放前,在凉山地区还保留着奴隶制度,社会分为“诺伙”(黑彝)、“曲诺”(白彝)、“阿加”(安家娃子)、“呷西”(锅庄娃子)四个等级,等级之间界限不可逾越。云南武定、禄劝还保留有土司和领主制残余。其他彝区均进入封建地主经济阶段。建国后,经过民主改革,废除了奴隶制和封建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先后建立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及其他自治县,社会、经济、文化有了很大发展。彝族以农业为主,兼事渔猎和手工业。父系小家庭为社会经济的基本单位,实行一夫一妻制。古代盛行父子连名制。旧时流行多神信仰,祭司称毕摩,佛教、道教亦已传入。传统节日以火把节最隆重。有上千种彝文抄本记录古代历史和文学,传统工艺美术有漆绘、刺绣、银饰、雕刻、绘画等。

彝泰赞普

即*墀祖德赞。汉文史籍作“可黎可足”。唐长庆元年(821),吐蕃与唐会盟时,盟文署彝泰七年,唐人因称其为彝泰赞普。彝泰为藏语译音,意为永乐。

彝器

古代青铜制作的礼乐器,可分为食器、酒器、水器、杂器等类。

彝历(曆)

历法名。中国彝族地区使用的历法。有阴阳历和十月历两种。阴阳历是从汉族地区吸收来的;十月历则由彝族创立。十月历以立春前后为岁首,年分十个月,每月三十六天,另有五天为过年日;全年三百六十五天。每隔三年置一闰日,加在过年日中,闰年为三百六十六天。该历除回归年长度稍粗疏外,月日的安排方式都合理。而且以十二生肖纪年、纪日,每月三十六天,恰好三个“生肖”周。这样,同一年各月的初一及所有对应的日期的生肖全部相同,记忆方便。第二年纪日的生肖也只要在上年的基础上推后五至六个生肖即可。彝族十月历也被云南西部怒江上游的傈僳族所采用,只是不使用月序,而是以过年月、盖房月、花开月、鸟叫月、火烧山月、饥饿月、采集月、收获月、酒醉月、狩猎月来命名。至于阴阳历方面,平年十二个月,闰年十三个月,采用汉族置闰法,把闰月称“重某月”。使用阴阳历的凉山彝族,以一年三百六十日,每月三十日。每月分上、下半月,上半月称“明月”,下半月称“暗月”。上半月的日期称“明初一”,“明初二”……“明十五”;下半月的日期称“暗初一”,“暗初二”……“暗十五”;如遇月小,只到“暗十四”止。彝族没有十二时辰的制度,而是根据每天太阳升落分为十时段;每年有两个大节日:一个是十二月十六日的星回节,另一个是六月二十四日的火把节。

彝军纪略

书名。清彭洵编。叙事起嘉庆十九年(1814),迄光绪三年(1877)。书中专记黄鼎统带之彝军在川陕等地的镇压活动,可供研究陕甘地区捻、回起义活动之用。有光绪十二年刊本。

疑罪

罪行名。指无确实证据、难以明断的嫌疑罪行。唐律规定,疑罪各依所犯以赎论。如一人有窃盗嫌疑,但证据不足,按贼盗律“窃盗不得财笞五十”,可不用此刑,令交赎铜五斤。

疑狱集

书名。五代和凝、和戠撰。原三卷,今本四卷。记汉至五代各种疑案及昭雪冤狱事例,对离奇的人情事变多所分析,含有刑事侦查学和法医学的若干内容。宋桂万荣《棠阴比事》即参用本书写成。明张景增入《补疑狱集》六卷,清金凤清又增事例十三则。有《四库全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