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府二十四监局之一。设掌印太监一员。专造赏赐所用金银、金银钱、金银豆叶等物。金银每锭十两不等,成色为八成。又有票儿银,重一钱至十两不等,成色止六七成。
银总(?—1426)
明贵州邛水长官司(在今三穗)奥洞坡人。苗族。宣德元年(1426),聚众起义。杀前往招抚之明指挥祝贵,攻陷埂洞。旋被镇守湖广贵州总兵官萧授调兵镇压,失败遇害。
银字圆符
即银字圆牌。参见“牌符”。
银庄
清代内务府庄田之一种。顺治元年(1644)以近畿百姓带地投充和愿领入官地亩者为纳银庄头,各给绳地,管理壮丁进行生产,向内务府交纳银两。
银术可
即“完颜银术可”。
银州监
官署名。唐大和七年(833),置于银州(治今陕西横山东),后扩展到绥州(治今陕西绥德)。为中唐以后重要养马场之一。
银州
北周保定三年(563)置,治乞银城(隋开皇三年[583]置儒林县,今陕西横山东党岔附近)。隋大业二年(606)废。唐贞观二年(628)复置。辖境约当今米脂、佳县、榆林、横山等市、县部分地,唐末为党项族拓跋思恭所有,西夏立国后,属西夏。蒙古太祖十九年(1224)地入蒙古后,州废。
银章青绶
银质的印章并系以青色的绶带。其印文作“某官之章”,标志一定官阶,规格在金印紫绶下。汉代亦称银印青绶,规定吏二千石以上者佩用。西晋后称印文为“某官之章”者为银章,一般不与银印混称。
银章
银质的印章。其文曰某官之章。汉代亦称银印,魏晋以后公文印文称“某官之印”者称银印,称“某官之章”者为银章。一般不混用。
银元
清代货币之一。中国银元约始于清康熙元年(1662)在西藏铸造的“康熙宝藏”。乾隆年间铸有“乾隆宝藏”。沿海与内地铸造银元,则多由民间私铸,或由地方政府允许民间银钱商号自铸。至道光年间已有广板、福板、苏板、锡板、土板等名目,并有福建当局在台湾和漳州分别铸造的“寿星银元”、“军饷银元”,浙江铸造的一两银元。至光绪十三年(1887)两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试铸银元,是为中国用机器大量铸造银元之始。十六年流通于市场,称龙洋。随后,湖北、四川等省亦先后设厂铸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