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调人,设下士二人,下有史、徒等人员。掌调解民间怨仇。规定因过失杀伤人或鸟兽者,集众调解。杀人者如因赦得免,令其远行,以避被害者亲属。如杀被害者及子弟徒党,则通令天下捕杀。如义杀,令死者子弟不得相仇。民间纠纷争吵,令以调解,调解不成,听候处理,不准报复。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调音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正七品下。元升正六品。明废。
都部署
官名。五代后唐初置,为战时指挥官。宋置于邻接辽、夏地区,为地方军事长官,掌军队屯戍、防守、训练、教阅、赏罚事务。英宗(赵曙)时,为避其嫌名而改称都总管。辽北大王院、南大王院有此官,北面宫官有诸行宫都部署与契丹行宫都部署,北面边防官有兵马都部署。
都茶场
南宋官署名。掌给卖茶引。建炎二年(1128),随行在所榷货务置场,由同一提辖官主管。并置建康(今南京市)、镇江(今地)榷货务都花场,并以行在为名,以都司提领,不属户部。
都察院
官署名。明洪武十五年(1382)由御史台改置,为最高监察机关,以左、右都御史为长官,次为左、右副都御史及左、右佥都御史。下依行政区划,,分设十三道监察御史(明末定为十五道),巡按州县,纠察百官。清初沿明制,顺治元年(1644),改以左都御史与左副都御史为主官,右都御史与右副都御史分别为总督与巡抚兼衔。雍正元年(1723),以六科给事中隶都察院,与各道监察御史合称科道。乾隆十三年(1748),废左佥都御史。
都大夫
战国时齐国五都的长官。《孙膑兵法·禽庞涓》记述桂陵之役,有齐城、高唐二都大夫。齐有五都之制,都中驻屯军队,都大夫同时又为统率一都之兵的主将。
都大提举茶马司
宋官署名。简称茶马司。掌以茶交换西北与西南少数族马匹。神宗熙宁七年(1074),在秦州(今甘肃天水)与成都(今四川成都市)分别置官署,主管榨茶与买马。嗣后以买茶本为换马,以合并为宜,乃于公丰四年(1081),改称都大提举茶马司,以专切提举陕西买马监牧、兼同提举成都府利州秦凤熙河等路等场公事。南宋时陕西诸路大都被金兵占领,又改称都大主管成都府利州等路茶事、兼提举四川等路买马监牧公事。
都点检
官名。五代后唐以后,皇帝出巡或出征时,置大内都点检。后周世宗整顿军队,选武艺超绝士兵为禁卫军,称殿前诸班,置殿前都点检为最高 指挥官。赵匡胤以殿前都点检夺取后周政权后废。辽南面军官与金亦有殿前都点检、副点检,统率禁军。辽南面财赋官诸路钱帛司亦有都点检。
都都知
宋官名。宦官最高官职。内侍初补为小黄门,得升为内侍黄门,逐级升迁,以都都知为极品。
都督
官名。一、汉末军中执法和办理事务的武官。《三国志·吴书·吕范传》裴松之注引《江表传》,谓吕范以孙策军中“纲纪犹有不整者”,自愿暂领都督。孙策不肯,谓“岂宜复屈小职,知军中细碎事?”终以吕范坚持,乃“委以众事”,“由是军中肃睦,威禁大厅”。据此都督所司极繁杂。二、三国初年始为领兵将帅的官号。俗传周瑜为大都督非事实。汉末领兵官多称督,驻一地者为某地督,攻城者为升城督,领某部者为某部督。后渐以大督、都督,都督中外诸军事等为统率诸军者的官号。魏黄初二年(221),孙权以陆逊为大都督,为设大都督之始。建安二十一年(216),始有都督诸军事。黄初三年,魏始置都督中外诸军事。两晋、南北朝均以以都督中外诸军事或大都督为统帅的称号。后世南宋也有以宰相充都督,或以执政充同都督及督视军马等,总领兵马,均为临时统帅的称号。元大都督府大都督则专领左右钦察卫军。 三、地方军政长官。都督诸州军事,始见于曹丕即魏王位时,以曹真假节都督雍、凉州诸军事。后渐多,偶有兼领刺史者。西晋初,都督知军事,刺史治民。惠帝时遂兼任。自此都督诸州军事常兼驻地的州刺史,并总揽本地区军民之政。南北朝沿袭。东魏、北齐时,此职为“行台”取代,虽仍有都督诸州军事之官,并不多设。北周及隋,改为总管。唐初为总管,旋改大都督、都督。大都督多由亲遥领,边地重镇,另加旌节,称节度使。景云二年(711),以驾拔延嗣为凉州都督充河西节度使。后至辛亥革命前无以都督为地方军政长官者。四、西魏、北周与隋文帝时,府兵各军府,以大都督统团,帅都督统旅,都督为队官。大都督所统仅数百人,与前述为元帅者高下悬殊。隋炀帝改为校尉、旅帅、队正。五、明五军都督府分中、左、右、前、后五军佥事,统辖全国各卫所。左右都督正一品,同知从一品,佥事正二品,位高责重。后各卫仅存虚名,都督亦成虚衔。六、辛亥革命时,各省多以都督为地方最高军政长官。后分行政、军政为二。行政长官先称民政使,改巡按使,又改省长。军事长官先称某某将军督理某省军各。民国五年(1916)袁世凯死后,改称督军。十一年(1922)又改为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