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镇抚使

一、官名。南宋始置。高宗建炎四年(1130),以参知政事范宗尹议,以武装集团首领李成、桑仲、郭仲威、许庆为镇抚使。在诸使所据地区,除茶盐由朝廷置官提举外,其余均归镇抚使便宜行事。以后诸使或战死,或降伪齐,仅余荆南解潜。赵鼎为相,召潜主管马军,遂罢不置。二、近代官名。民国初年在川边及外蒙古的“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唐(努乌梁海)”各设镇抚使,权限与各省区军民长官相同。川边设于民国元年(1912年)次年即改称经略使,既而又改为镇守使。后者设于民国九年(1920),亦不久即罢。

镇国大将军 

武散官名。宋始置,从二品,为武官的第三级。金有镇国上将军,从三品下,居武官第十四阶。元升从二品,居武官第六阶。明武官从二品初授镇国将军。明、清又以镇国将军为爵名。明郡王诸子封爵授镇国将军。清为宗室七等爵。

噶伦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噶布伦”、“噶卜伦”。清规定:员四人,三品,为主持“噶厦”之官,总办西藏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民国与解放初期继续存在。解放初期,地方政府又增设助理噶伦、代理噶伦。1959年废。

墨敕斜封

唐制,任免唐吏,须经吏部;出纳帝命,则为门下省之职。皇帝俗用何人,须照此程序办事。中宗时,权庞用事,常用皇帝直接颁下敕书,斜封付中书,任命官吏。时人称所授之官为斜封官。

噶厦

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设噶伦(噶布伦、噶卜伦)四人,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办理一切行政事务。噶厦所属机构有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仔康(相当于审计处)及各个勤空(局)。民国及解放初期继续存在。1959年3月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