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内铨

宋官署名。属吏部。掌幕职、州县官以下注拟、磨勘等事。元丰改制诸官署胥吏。

科抄

清沿明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置给事中(参“六科给事中”),掌稽察官府公事。各科每日派给事中一人赴内阁接收题本,按其内容抄送有关官署承办,称为科抄,抄送承办官署者称正抄,抄送其他有关官署者称外抄。

科道

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明六科为独立官署,清雍正元年(1723),以六科隶都察院,二者合而为一。

科第

汉选拔、考核官吏时评定科别与等第的制度。《汉书·元帝纪》:“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颜师古注:“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现)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

科甲

汉、唐取士有甲乙等科。《汉书·萧望之传》谓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颜师古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问,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又同书《儒林传》谓平帝时岁课博士岁子,分甲、乙、丙科,中者分别授官。唐进士分甲乙科,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过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按试辞章起于高宗朝)。宋也有甲乙科。明、清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中举人、进士者称科甲出身。

科考

明、清各省每届乡试前,由提学官主持的考试。科考合格者才能应乡试,亦称科试。提学官在任三两,两试诸生,此为其一,在到任的第二年举行,参见“岁考”。

科目

指隋、唐以来分科选拔官吏的名目。顾炎武《日知录·科目》: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曰制举,……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故谓之科目。”其中进士科已特受重视。宋分科较少,进士科以外出身者极罕见。明、清只设进士一科,有科无目,而仍沿旧称为科目。

科估所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估算各项工程所需工科数目。设满族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在工部司员内委派。

科钱

唐、宋官员于俸禄外,并常另给食料,或折合现钱,称料钱。

凌人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凌人,掌藏冰及供应冰块之事。有下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