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秦置,汉沿设,即给事于宫门之内的郎官。宫禁之门黄闼,故称黄门郎或黄门侍郎。秦、汉另有给事黄门,职司相同,东汉并为一官,或称给事黄门侍郎。秩六百石,掌侍从皇帝,传达诏命。魏、晋、南朝官名前均有“给事”二字。南朝以下因掌管机密文字,职位日渐重要。南朝梁提高品级至十班(班多者贵,最高十八班,下至一班)。北朝亦置,北齐属北下省,秩第四品。隋去“给事”二字。唐曾称东台侍郎、鸾台侍郎。玄宗天宝元年(742年)改称门下侍郎。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假司马
官名。汉官名凡加“假”者,均副贰之意。假司马即司马的副贰。余类此者甚多,如假候,即军候(军曲候)的副贰。|Qī-shu-ωang|
黄散
黄门侍郎与散骑常侍的合称。魏、晋时,散骑常侍、散骑侍郎与侍中、黄门侍郎共平尚书奏事,黄散之称由此而来。东晋时,共平奏事之制虽罢,黄散已成习用之语。
黄堂
太守的正厅,《后汉书·郭丹传》已见。明、清为知府的别称。
黄敕
唐诏令本用白纸书写。因多为虫蛀,高宗上元三年(676),命此后尚书省颁给各州县诏令皆用黄纸书写,称为黄敕。
黄牒
宋任命状的一种。宋任用官员有官品者给告身,无品者或一时差遣,不论职任轻重只给黄牒。哲宗绍圣间(1094-1097)规定:侍制以上、知州及安抚使、监司初次任命与再任皆结告身,尚书、侍郎、两省官、御史台官之外,其他官员及监司本等内改易者,与无官品者皆给黄牒。
混堂司
明宦官机构,四司之一,掌宫内沐浴事务。
基下
渤海国称王为基下,亦称可毒夫、圣王。
祭酒
官名。古礼,祭祀宴飨时,由最年长者举酒以祭于地,故祭酒为尊称。战国时齐国稷下学官尊长亦称祭酒。《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汉人胡广说,谓官名祭酒,系部门之长。汉博士之长,本称仆射,东汉改为博士祭酒,秩六百石,此外又有郡掾祭酒、京兆祭酒、东阁祭酒等。西晋以国子祭酒为国子学之长。历代沿置。北齐国子寺,隋、唐国子监,都以祭酒为长。历代均置。唐国子监祭酒秩从三品。明、清祭酒从四品。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废国子监,设学郡,置尚书,国子监祭酒乃废。
祭酒从事史
官名。即祭酒从事。汉置,为各州刺史属事,分掌兵、贼、仓、户、水、铠等各曹事。魏、晋、南北朝沿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