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官员等因过失或触犯皇帝,送指定地区管制,称编管或羁管。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朝列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置,原名奉德大夫,海陵王天德二年(1150)改朝列大夫,从五品下。元升为从四品。明为从四品初授之阶。清废。
编类圣政所
宋官署名。简称圣政所。绍兴三十二年(1162),以编修敕令所改置。掌修纂庆历、建中靖国编载未尽的勋臣,以及元祐、靖康、建炎以来功勋卓著的忠义之士姓名、职位、事迹,并聚集建炎、绍兴以来诏旨条例,编类高宗在位时的重要政事。提举官由宰相兼任。隆兴元年(1163)并归国史院日历所,仍由宰相提举。
朝请大夫
文散官名。隋始置。唐为从五品上,文官第十二阶。宋从五品,第十三阶。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郎中。后定为第十七阶。金从五品上,元升为从四品。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加授朝请大夫。清废。
编修
官名。宋修前朝国史、实录时置,枢密院亦随事置,皆掌编纂记述。明、清翰林院编修以一甲二三名进士及庶吉士留馆者担任,无实职。
朝请郎
文散官名。隋始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三,炀帝时罢。唐、宋无均文官第十八阶,正七品上。元丰改制用以代前行员外郎、侍郎史,后定为第二十阶。金、元均不置。
编修敕令所
宋官署名。掌辑录诏旨,编纂成书。有提举,以宰相兼任,同提举以鸷睡兼,详定官以侍从官兼,删定官由职事官内差兼。
编置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内一人规定由宗室担任,以及主事等官。掌资犯减等,定地编发,兼稽奉天、吉林、黑龙江、山东、山西、察哈尔右翼、绥远城、归化城案状。
博乐赤
元法薛执事之一掌烹饪以奉上,相当于司膳、厨师。
博士
官名。战国时已有,掌通古今。秦有七十人。汉初沿置。秩为比六百石,属奉常。赵岐《孟子题辞》谓文帝于《论语》、《孝经》、《孟子》、《尔雅》皆置博士,立专治一经的博士始此。汉武帝建元年(前136)置五经博士后,乃专立儒学一家。宣帝时十二人。东汉十四人,代表治易、书、诗、礼、公羊等儒家经典十四家。博士掌以五经教弟子,国有疑事,掌承问对。魏、晋均置,不用人专一经之制,人数亦时有增减。晋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咸宁四年(278),初置国子学,置国子博士一人。后几度复专经之制,如东晋初之《仪礼》、《春秋公羊》博士、梁武帝时之五经博士,北魏亦有五经博士。隋开皇十三年(593),改国子寺为学(炀帝改称国子监),罢隶太常。唐因隋制。国子监外亦有博士。《晋书·职官志》谓魏置太常博士,掌议定王公以下应追谥者的谥法,后世亦多置。其他如医博士、祝禁博士、相博士等,名目尚多。国子监系统的博士,唐有国子博士、律博士、书学博士、算学博士。宋于国子博士、太子博士外,又有武学博士,宗学博士(教授宗室子弟)。明、清国子监有博士厅,设博士,均以分经教授为职务。历代博士品秩,以唐国子学博士正五品上为最高,其他诸博士依次降低,至书、算两学博士,从九品下。明博士为从八品。清改从七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