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书省

官署名。南朝齐始有此名。汉有散骑,有中常侍,为皇帝侍从人员。魏合二官之名为散骑常侍,以士人任职。至齐,乃称以散骑常侍为主官的机构为集书省,掌规谏、评议、驳正违失等事,为皇帝的侍从顾问部门。亦称散骑者。北魏仿南朝制度,也有集书省。隋并入门下省。

集贤校理

官名。唐开元中置集贤殿书院,置学士、直学士等官,后又增修撰、校理等官。宋亦沿置,绍圣时(1094-1097),改为秘书校理。

集贤院

官署名。唐开元五年(717),于乾元殿写经、史、子、史、集四部书,置乾元院使。次年,改名丽正修书院。十三年,改名集贤殿书院,通称集贤院。置集贤学士、直学士、侍读学士、修撰官等官,以宰相一人为学士知院等,常侍一人为副知院事,掌刊缉校理经籍。宋沿置,为三馆之一置大学士一人,以宰相充任;学士以给、舍、卿、监以上充任;直学士不常置,修撰官以朝官充任,直院、校理以京官以上充任,皆无常员。金贞祐五年(1217)置集贤院,有知院、同知院等官。元集贤院掌提调学校、征求隐逸、召集知名之士,并总管道教、阴阳、祭祀、占卜等事。元初,集贤院与翰林兼国史院同一官署,至元二十二年(1285)分立两院,置大学士、学士、侍读学士、侍讲学士、直学士等官,所属有国子监、兴文署。明废。

集英殿修撰

宋官名。政和六年(1116)置。南宋用以尊宠六部权侍郎之补外官者,低于侍制一等。

朝散郎

文散官名。隋文帝置,在八郎(见“朝议郎”)中位第四,炀帝时罢。唐为文官第二十阶,从七品上,宋同。元丰改制后以代中行员行郎、侍御史。后定为第二十一阶。金以后废。

登仕佐郎

文散官名。金始置,从九品上,元升从八品,明为从九品升授之阶,清从九品。

朝议大夫

文散官名。隋文帝始置。炀帝时罢。唐为正五品下,文官第十一阶。宋元丰改制用以代太常卿、少卿及左、右司郎中,后定为第十五阶。明从四品初授朝列大夫,升授朝议大夫。清从四品概授朝议大夫。

登闻鼓院

官署名。北魏延和元年(432),于阙门悬登闻鼓,许人鸣冤。唐于东西朝堂分置肺石下或击登闻鼓。宋初,立登闻鼓于阙门之前,置鼓司,先以宦官,后以朝臣主管。景德四年(1007)始改称登闻鼓院,隶司谏、正言,掌接受文武官员及士民章奏表疏。凡建议有关朝廷政事、军事机密、公私利害等事,或请求恩赏,申述冤枉,贡献奇异术等,如不能依常规上达皇帝,可先到登闻鼓院呈递事状,如受阻抑,再报告登闻检院。南宋登闻鼓院与登闻检院、粮料院、审计院、官告院、进奏院合称六院。辽属门下省。金掌奏告御史台、登闻检院处理不当事。元掌接受父母兄弟夫妇为人所冤杀者申诉。清通政使司所属有登闻鼓厅,掌叙雪冤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