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宦官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宫、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四司,兵伏、银作、浣衣、巾帽、鍼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八局,总称二十四衙门,各置掌印太监、提督太监等,掌侍奉皇帝及其家族。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八长史
麴氏高昌有八长史,即吏部长史、祠部长史、库部长史、仓部长史、主客长史、礼部长史、民部长史,兵部长史相当于中原的尚书各部。八长史下有八司马,为长史佐官。
二大
北魏以大司马、大将军为二大。北齐同。
八公
晋武帝建国,以安平王司马孚为太宰,郑冲为太傅,王祥为太保,义阳王司马望为太尉,何曾为司徒,荀顗为司空,石苞为大司马,陈骞为大将军。太宰等八官都是公。因同时封此八人,乃称太宰等八官为八公。其中太宰、太傅、太保为上公,若无适当人选,则缺而不置。
二府
一、汉以丞相(后改大司徒、司徒)、御史大夫(后改大司空、司空)为二府,也用以指二者之官署。宋循唐末五代制度,以中书省主政务,称东府,枢密院掌军政,称西府,合称二府。
八股文
也称“时文”、“制艺”、“制义”、“八比文”、“四书文”。明、清科举考试制度规定的文体。其部分格式,如“破题”之类,宋时已有。元于《论语》、《孟子》、《大学》、《中庸》中出题,是为四书文的起源。明洪武时定乡、会试文字程式,称五经义、四书义。成化后八股文臻于完善。每篇由破题、承题、起讲、入手、起股、中股、后股、束股八部分组成。“破题”用两句说破题目要义。“承题”承接破题而阐明其意。“起讲”为议论的开始。“入手”为起讲后入手之处。下自“起股”至“束股”才是正式议论,以“中股”为全篇重心。在这四股中,都有两股排比对偶的文字,合共八股。题目出自《四书》,内容须据宋朱熹的《四书集注》,不许自由发挥。乡、会试二场之五经文,也腼须用八股文格式,内容根据五经的宋、元人注本。八股文不仅形式刻板,亦束缚作者思想。光绪言二十八年(1902),废八股,乡、会试虽尚有四书义、五经义,文章格式已不受限制。
八局
明宦官官署统称。即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鍼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司。各有掌印太监、佥书、监工等。
八旗官学
清学校名。顺治元年(1644)置,属国子监。有满洲助教十六人、蒙古助教八人,分六堂,有满、汉助教、学正各十二人。学录六人。后加置满洲博士一人。曾改属礼部,后仍归本监。专收亲贵以外的八旗子弟。清末改为八旗学堂。
八旗制度
清满族社会组织形式。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努尔哈赤以满族原有的“牛录”为基础,建成黄、白、红、蓝四族。四十三年,增建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为八旗。每旗(满语“固山”)辖五参领(甲喇),每参领辖五佐领(牛录)。凡满族成员分隶各佐领,平时生产,战时从征。每佐领领兵三百人,八旗共六万人。后佐领数增至四百,旗数不变。皇太极时,又将降附的蒙古人与汉人编为“蒙古八旗”与“汉军八旗”。另有被俘为奴的汉人“包衣”,隶于其主子所属各旗,天聪九年(1635),初编蒙古八旗时,兵额一万六千八百四十人。崇德七年(1642),初编汉军八旗时,兵额二万四千零五十人。满族成员(旗人)与旗主有人身依附关系。旗主为一旗的共主。入关后,八旗分为京师八旗与驻防八旗,驻防官兵旗籍则仍隶京师。多尔衮死后被罪,顺治收正白旗,以两黄一白三旗为上三旗,直属皇帝。余各旗为下五旗。旗人政治地位高于州县所属民人,而满洲、蒙古、汉人亦等级森严,汉军,尤其包衣不得冒籍满洲。八旗原集军事、行政、生产于一体。入关后生产职能缩小,中叶后军事职能亦削弱,渐为管理旗务的组织,清亡,八旗亦随之瓦解。
八旗俸饷处
清官署名。属户部,科称俸饷处。乾隆十三年(1748年)置。掌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并管八旗户籍档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