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周王室与诸侯国的大夫,有上、中、下之别。大夫在卿之下。然《周礼》卿之下,依次为中大夫、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而无上大夫。是卿即上大夫。《左传·桓公三年》则谓侯国有上卿、下卿、上大夫,与此有异北周依《周礼》设六官(天、地、春、夏、秋、冬),卿之下有上、中、下大夫等,大冢宰下为小祖宰上大夫,下司徒下为小司徒上大夫,大宗伯卿下为小宗伯上大夫,大司马卿下为小司马上大夫,大司寇卿下为小司寇上大夫,大司空卿下为小司空上大夫。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规定文官分九秩,上大夫列三卿(上、中、少)之下,为第四秩,简任。加秩者为同上大夫。五年七月废。参见“上卿”。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上都回回药物院
元官署名。属太医院。至元二十九年(1292)置。掌回回药物。有达鲁花赤、太使等官。至治二年(1322)拨隶广惠司。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
元官署名。掌守卫上都宫阙都城,调度供应事务,营建与修缮宫室制作御用车服、殿庭供帐等事,并兼管民政。皇帝回大都后,主管上都诸仓库事务。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上都路总管府。至元三年(1266),给留守司印。十九年(1281),并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府。有留守、同知、副留守、判官等官。所属有修内司、祗应司、器物局、仪鸾局、兵马司、警巡院、开平县、平盈库、万盈库、广积仓、万亿库、行用库、税课提举司、八作司、饩廪司等机构。
上护军
勋官名。唐始置,比正三品。宋、金正三品。元、明正二品。清废。
上计
战国秦、汉时称地方官年终向国家汇报情况为上计。战国各诸侯国的臣僚,岁末将赋税收入情况书于木券,送交国君。汉的县令(或县长)将本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数字,编成计簿(报告书),呈交郡国。郡守或国相汇编本郡(国)情况,上计于丞相。州刺史设后,每年奏报所察情况,亦称上计。西汉时,县令(长)、丞、尉须亲身赴郡上计,郡(国)由郡丞(长史)进京上计,刺史亦须亲身上计。东汉时县令(长)可派县丞、郡)国)可派较高级掾史、刺史可派属吏代行。郡国汇报本应归司徒考核,其实均归尚书。入京上计者称“上计吏”,简称“计吏”。
上家人子
汉皇帝侍妾称号。《汉书·外戚传》颜师古注:“家人子者,言采择良家子,以入官未有职位,但称家人子。”按元帝定妃嫔位号,自昭仪至无涓等,分十四等。上下家人子在第十四等之下,禄秩相当于佐史等低级人员。
三司推勘公事
宋官名。嘉祐五年(1060)置。掌推劾三司所属盐铁、度支、户部公事。以京朝官充任。元丰元年(1078)废。
上将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上等为将官,分上将、中将、少将,上将为第一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三司推事
见“三司受事”。
上京路兵马都总管
官名。金以会宁府为上京,置上京留守司,以留守兼本路兵马都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