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尉

国民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尉官为初等。尉官分上尉、中尉、少尉。少尉为第九级。少尉以下的准尉,不在三等九级之列。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少校

民国军衔。陆海军官佐分三等九级,校官为中等,校官分上校、中校、少校为第六级。北洋政府时期与国民党政府时期相同。

少阳院使

唐官名。掌有关太子居处事务,辅弼太子。以宦官年长有德者充任,因太子亦称少阳,其居处称少阳院而得名。

少常伯

唐官名。高宗龙朔三年(662)改侍郎为少常伯。咸享元年(680)十二月复原名。

少宰

官名。(1)《周礼·天官》有小宰,中大夫二人,掌治王宫之政令。春秋时期宋国设有少宰,为太宰之副。见《左传·成公二年》。(2)宋徽宗政和年间曾改尚书左仆射为太宰,右仆射为少宰。明、清常用作吏部侍郎的别称。

少大夫

民国官秩官。民国三年(1914)袁世凯规定文官分九秩,少大夫次于中大夫为第六秩,荐任。加秩者称同少大夫。五年7月废。详见“上卿”。

少正

一、先秦官名。《书·酒诰》:“越少正御事”。是西周已有此官。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谓少正乃正正人之副。春秋郑子产曾任少正。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襄公二十二年》:“少正即亚卿。十九年(传)谓‘郑人使子展当国,子西听政,立子产为卿’,则子产位次第三,而亚于听政。国君以下握大权者谓之大政,昭十五年(传)可证。大政,《汉书·五行志》作大正,改、正二字本可通作,少正对大正而言。又传鲁有少正卯、少正亦官名。二、古渤海国官名。为中正台(相当于唐御史台)主官大中正(相当于御史大夫)的副职,相当于唐之御史中丞。

少府

官名。秦置。汉沿置。为九卿之一。掌山海池泽的收入及皇室手工业制造,为皇帝的私府;兼管皇帝衣食器用、医药、 娱乐、丧葬等事宜。王莽改为共工,东汉复原名,属官繁多,有侍中、中常侍、黄门侍郎、尚书令、尚书仆射、尚书、御史中丞、掖庭令等。汉末以后,除中常侍、掖庭令外,均为外廷官。魏、晋、南北朝沿设少府,管辖范围缩小,仅掌宫中服御之物。北魏太和中改少府为太府。南朝梁天监七年(508),加置太府卿,与少府卿并列。北齐沿北魏制。隋大业三年(607),分太府寺设少府监,主官为监及少监,领尚方、织染等署。唐、宋、辽、金均沿置。元废。明不置少府,职务由宦官所掌机构管理。清划归内务府,习称少府为内务府大臣。另,秦汉有将作少府、长信少府。西汉时诸侯王、郡守所属机构有少府,供给诸侯王、郡守的用度。见《汉书·循吏传·文翁》。唐以少府为县尉的习称。县令有明府之称,尉为令的佐官,故有此称。后世沿称。

少中大夫

文散官名。金始于中大夫下增置此阶,从四品下,元升为从三品,仁宗延祐年间(1314-1320)改亚中大夫。明亚中大夫为从三品初授之阶。清废。

少府监

官署名。官名。隋炀帝分太府寺置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秩分别为从三品、从四品,统左尚、右尚、内尚(前代为中尚,隋避杨坚父忠讳改)、司织、司染、铠甲、弓弩、掌冶等署。旋又改主官名为令、少令,并司织、司染为织染署,废铠甲、弓弩二署。唐初废少府监,以诸署隶太府寺。贞观元年(672)复置,设监、少监,总百工技巧之政,领中尚、左尚、右尚、织染、掌冶五署及诸冶监、诸铸钱监、互市监。宋先以朝官一人判监事,器玩服饰工巧之事,分属于文思院、后苑造作所,本监只掌制造门戟、神衣、旌节、祭玉法物、牌印等,并统诸州铸钱监。元丰改制,始依唐制,置监、少监,领文思、绫绵、染、裁造、文绣五院。南宋建炎初并入工部。绍兴三年(1133)恢复将作监。置一丞,使兼总少府之事。辽南面官亦设少府监,有太监、少监等官。金少府监主官为监、少监、领尚方、图事、裁造、文绣、织染、文思六署。元至元十九年(1282)曾置。二十一年,并归大都留守司。皇庆元年(1312)又置。延祐七年(1320),仍罢,以大都留守司兼本路都总管少府监事。此外,元有利用、中尚、章佩三监,所司均前代少府之事,明不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