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平章”原意为商量处理。唐贞观八年(634),左仆射李靖因病辞职,太宗诏闰愈后每三两日至门下、中书平章政事。《新唐书·百官志》叙此,按云“‘平章事’之名盖起于此”。(志文无“政”字)但时非官名。高宗记淳元年(682),以黄门侍郎郭侍举、兵部侍郎岭长倩等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始以“平章事”入官衔。唐中叶后,凡为宰相,必于本官外加“同平章事”衔,意谓共议政事,宋除宰相称同平章事外,又有平章军国重事,位宰相之下。金尚书省、元中书省及行中书省在丞相之下,有平章政事。金、元平章政事简称平章。明初沿置,不久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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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制
宋龙图的阁待制的简称。
平章军国重事
北宋官名。元祐年间置,以元老重臣充任,地位高于宰相,以示尊宠。亦称同平章军国事。开禧元年(1205),韩侂胄当权,以平章军国事为名,去“重”字以示主管一切事务,去“同”字以示其专一主管。
辽阳等处金银铁冶都提举司
元官署名。属中政院。掌办金银铁等课,分纳中书省及中政院。仁宗延祐七年(1320)。改为全部交纳中宫。有都提举、同提举、副提举等官。
令
官名。战国、秦、汉时,县的行政长官称令。历代相沿,宋以朝官知县事,故称“知某县”,而犹存“县令”之虚称。明、清始改以“知县”为正式官名。历代中央政府的高中级机关的主官也有令。秦、汉时最多,如公车司马令、大行令、尚书令等,均系中级官中员。汉以后高级官员称令者渐多,如中书令、尚书令(魏为三品,北魏、北齐、隋、唐均为二品)等。但后世称令之官的总数逐渐减少,至宋已不多见。明、清只有宗人府的主管称宗人令、宗令。
令公
古人对中书令的瓶称。中书令一宙,自曹魏始置不久,即成为事实上的宰相,至为贵重。北魏文成帝对任此官的高允,不呼其名,称为“令公”。又尚书令亦为贵官,官名亦有“令”字,南北朝时也有“令公”之称。但因唐太宗为秦王时曾任此官,太宗之后不再授人,故令公遂为中书令之专称。
令人
妇女封号。宋政和二年(1112)定。在恭人之下,硕人之上,封给太中大夫至通奉大夫之妻。
令史
官名。(1)汉丞相府及以后三公府的属吏,在诸曹的掾史之下,秩百石。尚书的属吏也有令史,秩二百石,御史中丞的属官兰台令史,秩六百石,系中级官员,较特殊。令史身份低下,为士人所不屑。东汉梁冀恨名儒刘常召补令史以辱之。尚书的机构扩大后,各曹属员都有令史及官秩更低的书令史,西晋在尚书令、仆射、左右丞之下,增设都令史八人,官秩亦公二百石。梁武帝减都令史为五人,选士人任职。北齐的尚书都令史秩从八品,一般的令史、书令史不入流品。《隋书·百官志》谓各省、台、府、寺,各因职务设吏,有令史、书令史、书吏等。隋改都令史为都事,令史仍沿旧名。隋、唐、宋、金、元的台、省、院、部均设令史,除金外,皆为低级办事吏员。金颇重视尚书省和御史台的令史人选,金熙宗、世宗先后用进士为尚书省令史,章宗以终场举人(即参加全部考试而未中进士的举子)补御史台令史。后形成制度。至有出身令史而官至宰执者。明废令中之名。(2)汉县令属吏的总称。卫宏《汉官旧仪》云:“更令吏曰令史,丞吏曰丞史,尉吏曰尉史”。“史”本为秦、汉时人对属吏的通称,故以县令之属吏为令史。
令尹
官名。春秋时楚国设置,为最高官职,掌军政大权。战国时楚国沿置,相当于相国。秦末在旧楚国境内起义的农民军沿用此官名。麴氏高昌(497-640)亦以之为最高官职,下有公二人、左右卫、八长史、五将军等。
令旨
皇帝的命令,即圣旨。宋又以太子命、金又以皇太后命为令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