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水

唐官署名。天宝十一载(752),改工部的水部为司水。至德二载(757),收复两京后,复原名。

司虣

官名。《周礼》谓地官司徒所属有司虣。“虣”古“暴”字。主管禁止市上喧闹、侵犯及结群饮食。如不从。可以搏而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