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巡使

官名。唐末始置。五代后唐分左、右。宋沿置于京城开封府,先以牙校充任,太祖开宝六年(973)改用士人。分掌京城争斗、推鞫事务。

军巡院

宋官署名。置于开封及河南、应天、大名等府,分左、右。掌京师及陪都风火、争斗、盗贼与刑狱审讯等事。主管官为左右军巡使与军巡判官。

军正

官名。汉京师的南、北军,各有正,即军正,其副职名军正丞。《汉书·胡建传》:“正亡属将军,将军有罪以闻,二千石以下行法焉。”据此,军正乃军中执法官,权颇重。

军政府

辛亥革命时湖北、湖南、云南、上海等地成立军政府。首建于武昌,称湖北军政府,以都督为主官。分司令、军务、参谋、政事四部。既而又改军军令、参谋、军务、内政、外交、理财、交通、司法、编辑、教育、实业等部。其他地区军政府的组织大体相同。民国六年(1917)孙中山在广州建立中华民国军政府。设大元帅一人、元帅二人,分外交、内务、财政、陆军、海军、交通六部。大元帅为国家元首,兼行政首长,统辖各部。次年7月,改为总裁制。九年再建军政府。十年5月5日,孙中山就任非常大总统。军政府时期结束。十六年至十七年张作霖在北京亦组织军政府。见“北京军政府”。

军主

官名。《资治通鉴·宋文帝元嘉十七年》胡三省注:“江南军制,呼长帅为队主、军主。队主者,主一队之称;军主者,主一军之称。”北朝也有此官。《隋书·百官志中》列举北齐官品。戍主、军主为从第七品官,诸戍、诸军副为从第八品官。同书《百官志下》谓隋炀帝改官制,军主、幢主之属并废。军主统兵数目不详。《孙子·势篇》张预注,谓一军有三千二百人。北周二十四军,总数不满五万。一军人数,似各代不同。后北宋西北部落兵,大首领称都军主,百帐以上称军主,少于此者称副军主。

军谘府

清官署名。为最高军事参谋机关。光绪三十三年(1907)置军谘处,隶陆军部,性质相当于各国的参谋部,设正使、副使等官。宣统元年(1909),也陆军部分开,以贝勒载涛等领之。三年,改称军洛府,设军谘大臣二人。辛亥革命,北洋政府改设参谋本部。

考察政治馆

清官署名。光绪三十一年(1905)置。掌研究各国政治,考察各地政治情况。三十三年,改*宪政编查馆,由军机处王大臣管理,有提调等官。宣统三年(1911)废。

军帅

太平天国军制,以一万二千五百人为一军,设军帅一人。在地方则以一万三千一百五十六家(一作一万二千五百家)为一军,亦设军帅一人。

考工司

官署名。清委外务部四司之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掌铁路、矿务、电线、机器、制造、军火、船政、聘用洋匠洋员、招工、留学。上述职司多与外交无关,可见外务部所掌较后世外交部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