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处

清官署名。光绪二十九年(1903)置。掌筹划全国财政,画一币制。由亲王、大臣管辖,与户部会奏财政事宜时,衔列户部之上。组织机构及人员设置不详。三十二年(1906)并入度支部。

附学生员

科举制度中生员名目之一。通常简称附行。明正统时,府、州、县学除廪膳生员、增广生员外,始有取附学生员之制。清相沿,以尚未取得廪生、增生资格的生员为附生。

财政公所

官署名。清末所设省级财政机关。清制,各省布政使掌管财赋及官吏考绩等事。所谓财赋,其实仅指田赋。十九世纪中叶后,税捐名目渐繁,如厘金等项,均单独设立机构的,如江苏一省,至光绪末年,有苏省厘局、淞沪厘局、善后局、房捐局、筹款所,裕苏官银钱局,名目繁多,不便管理。宣统二年(1910年),于各省设立财政公所(或度支公所),分科办事,由布政使直接管辖。原有各机构,除金融机构外,一律裁撤。辛亥革命后,各省设置财政厅。清末的财政公所即其前身。

纲纪

汉、魏、两晋时对公府、州、郡属吏中的高给人员的总称。《晋书·徐邈传》载邈《与范宁书》云:“足下选纲纪必得国士,足以摄诸曹。”大致汉以功曹、五官掾为郡国的纲纪,有时也将主簿包括在内。后州牧权重,其主要属吏别驾、治中亦称为纲纪。魏、晋均沿此称。后人以主簿权重,或谓纲纪专指主簿,属误解。纲纪之意,见《资治通鉴·晋明帝太宁二年》胡三省注。胡氏谓:“纲纪,综理府事者也。”

彻侯

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最高级。汉武帝时,以避帝名讳(武帝名彻),改名通侯,亦称列侯。汉初列侯封邑,大者万户,小者五六百户。封邑一般为县,东汉初有封四县者,小者为乡或亭。汉初户口稀少,历年既久,人口增加,萧何、曹参、周勃、灌婴等的封地,户数最多者达四万户。列侯得征收封地租税,地方行政由中央政府所派官吏治理,列侯不得预闻。后又有仅赐名号不给封邑者,加霍去病封冠军侯,另行指定地方为封邑。列侯多居京师,与所封之地关系淡薄,奉命“就国”(回到封邑居住)者,反似贬逐。

纯和郎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六品下,元升从五品。明废。

词林

翰林院的别称。明洪武元年(1368)建翰林院于皇城内,门额为“词林”,遂有此称。

词垣

宋翰林学士院的别称。元以后赏沿用此称翰林院,亦称词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