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正司

宋官署名。景祐三年(1036)置。掌纠合宗室外族属而训之以德行、道艺接受其词论而纠正其违失,有罪即先劾奏皇帝,法例不能决断者,即共同上殿取裁。总管宗室服属远近之数及其赏罚规式。每年记录宗室存亡之数报宗正寺。长官为知大宗正事与同知大宗正事,以宗室团练、观察使以上有德望者充任,丞二人,以文臣京朝官以上者充任。大宗正司官,先皆以宗室充任,熙宁三年(1070),始以异姓朝臣知丞事。

大总统

官名。民国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家元首。1911年12月29日,十七省代表会议在南京选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是为有大总统之始。第二次直奉战争后,大总统曹锟被囚,于民国十三年(1924)11月2日宣告退位。自此北洋政府不再以大总统为元首称号。国民党政府时期至1948年4月19日,始由“国民大会”选蒋中正为总统,不加“大”字。

大冢宰

官名。《周礼》有天官冢宰,与其他五官(地、春、夏、秋、冬)并列,则称太宰;称冢宰则总领百官,大五官之上。北周依《周礼》置六官,设*天官府,以大冢宰卿为主官,正七命。副为小冢宰上大夫,另有天官府都上士,办理本府诸事。北周大冢宰若有“五府总于天官”之命,则与《周礼》之冢宰相同,执掌国政。若无此命,则仅统本府各官。

大阍

楚国官名。见《左传·庄公十九年》。杜预注谓相当于晋朝之城门校尉,为典守城门之官,按《左传》谓鬻拳以武器迫使楚王听谏,事后自刖,楚国使为此官,其地位不低,与《周礼》所载“阍人”及使刖者守囿等,都不同。

大晟府

北宋官署名。掌乐律。崇宁四年(1105)置,长官为大司乐,副为典乐,所属有大乐令、协律郎、按协声律、制撰文字、运谱等官。宣和二年(1120)废。

大胥

官员。《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大胥中士四人、小胥下士四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掌学士(在学中学舞的卿大夫士之子)的版籍,按籍召令入学。其职为乐师的助手。

大驭

一、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大驭,设在大夫二人。周王所乘之“路”(车),“玉路”最为贵重,系祭礼时所乘,大驭即驾御玉路之官。二、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其夏官府有大驭中大夫,正五命,其副为小驭下大夫。所属有*戎驭大夫,即《周礼》戎仆改名。余有斋驭下大夫、道驭上士、田驭上士,即《周礼》的齐(斋)仆、道仆、田仆。另有衔枚中士,则以《周礼》秋官所属的*衔枚氏为据。

单于

匈奴君主的称号。《汉书·匈奴传》谓全称作“撑犁孤涂单于”。“撑犁”,匈奴语之“天”,“孤涂”意为“子”,“单于”意为“广大”。唐司马贞《史记索隐》引《汉书》,单于姓氏,《汉书》作孪鞮氏,《后汉书》作虚连题。

大元帅

官名。民国时期以大元帅为国家元首称号的有两人三次。第一次,民国六年(1917)9月10日至七年5月20日,孙中山任护法军政府大元帅。这是由国会非常会议选举产生的国家元首,符合民国初建时订定的《监时约法》精神。第二次,民国十二年(1923)2月21日孙中山在广州任大元帅,3月2日,孙中山组织大元帅大本营,这是在驱逐陈炯明后成立的非常政权机构。第三次,民国十六年(1927)至十七年张作霖组织*北京军政府,自称陆海军大元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