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中令

官名。秦置,掌守卫宫殿门户。汉太初元年(前104)改称光禄勋。汉末建安十八年(213),又称郎中令,曹魏又改称光禄勋。

经抚房

宋官署名。宣和四年(1122)置。专掌对金战事,不经枢密院。六年罢。

隶仆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隶仆,设下士二人及府一人,史二人,胥四人,徒四十人。执掌宗庙洒扫等事。当亦受大仆节制,但旧注有异说。

经会司

清官署名。属盛京户部。掌银钱物品出纳。所收各种税银,充本省官员俸廉及公费等用。每季以收支数目报京师户部,并于年终奏销。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经济特科

清末特设选拔“洞达中外时务”人员的科目。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变法时,贵州学政严修清设,因政变停止。1901年,由慈禧太后下诏举行,令各部、院长官及各省督、抚、学政保荐。1903年举行考试,试策、论各一。考试后录取一等九人,二等十八人。原有官职者略予升叙,举人、生员以知县、州佐任用。

经魁

明科举有以五经取士之法,每经各取一名为首,名为经魁。乡试中每科必于五经中各中一名,列为前五名。清亦沿称前五名为五经魁,或五魁。

经略使

官名。一、唐贞观二年(628)于沿边重要地区设置,为边防军事长官,后多由节度使兼任。宋不常置,咸平五年(1002)始置于西北地区,自宝元(1038-1039)后,陕西沿边大将都兼经略使名,河东、陕西、岭南各路经略使常兼安抚使,称经略安抚使,掌一路军事及民政。明、清有重要军事行动时置经略,职位高于总督。清中叶后不置。二、北洋政府时期偶置。辖地大小不一,如民国初年尹昌衡任川边经略使、1918年以曹锟为川粤湘赣四川经略使,1921年以张作霖兼蒙疆经略使等。

拣发

清制,各省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如部下出缺,可奏请皇帝于候选人员中,择其人地相宜者,分布若干员,归其补用,称为拣发。

拣选

清初制度,凡举人三科不中者,准予铨补知县,一科不中者可就教职,以州学正、县教谕录用,称为拣选。后人数日多,雍正中,补一知县缺,有候至三十年以上者,至乾隆时仅成虚名,乃别有大挑之法。又各省督抚若因本省人员不敷差遣,可要求于候补人员中挑选若干人地相宜者委用,经吏部奏请后,由特派大臣负责拣选。

建昌官使

官名。五代后梁开平元年(907)置建昌院,掌租赋等财政收入,以判院事为长官。同年,改判建昌院事为建昌宫使。乾化二年(912)废建昌官,另置国计使管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