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殿监

明宦官官署名。十二监之一,有掌印太监主客,下设佥书、掌司等员。掌各殿及廊庑扫除。

直符史

亦称直符。汉都府值班之佐吏。《汉书·王尊传》“今传(五官掾张)酺送狱。直符史指閤下,从太守受其事。”颜师古注:“直符史,若今之当直佐史也。”王先谦补注引沈钦韩说,据《商君书·定法篇》,释为主法令之吏,所执之符,长一尺长寸(约合今37厘米)。

直阁

宋官名。大中祥符九年(1016)置直龙图阁,凡久任馆阁者必选直龙图阁,以为擢升待制之基。政和六年(1116)又置直天章阁、直宝文阁、直显谟阁、直徽猷阁,绍兴十年(1140)置直敷文阁,淳熙十五年(1188)置直华文阁,嘉泰二年(1202)置直宝谟阁,宝庆二年(1226)置直宝章阁。

知府

官名。唐以建都之地为府,以府尹为行政长官。宋升大郡为府,以朝臣充各府长官,称以某官知(主管)某府事,简称知府。明以知府为正式官名,为府的行政长官,管辖所属州县。清沿明制不改。知府又尊称太守、太尊、府尊,亦称黄堂。

知后官

官名。宋承唐制,各州置邸于京师,以本州人为进奏官,掌呈送本州公文,并以皇帝诏令及朝廷各部门公文送回本州。凡诸军、监、场、务、转运司之掌进奏事者,称知后官。太宗太平兴国八年(983),诏废知后官,选其合格者为进奏官。

直讲

官名。唐国子学、四门学有直讲,掌辅佐博士、助教,讲授经书。宋初,国子监有讲书,淳化五年(994)改直讲,以京朝官充任。皇祐四年(1052)规定以八人为额,须年四十以上,通明经义,行为端庄,堪为生徒模范,并选择进士及九经及第者相参荐举,每人各专一经,教授诸生。熙宁四年(1071),规定直讲以十人为额,二人共讲一经。元丰三年(1080)改太学博士。

直隶

宋制,地方行政机构以州令用劲,其直属京师者称直隶。元不属诸路及宣慰司或行省的府县,亦称直隶。明、清不属府而直属布政司的州称直隶州。

知县

官名。唐称佐官代理县令为知县事。宋常派遣朝廷官员为县的长官,管理一县行政,称“知县事”,简称知县,如当地驻有戌兵,并兼兵马都监或监押,兼管军事。明、清以知县为一县长官的正式长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