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总督称呼。明初,用兵时置总督,事毕即调他处或裁撤,嗣后设置渐广,武宗正德十四年(1519)曾改称总制,俗称制台,下属则尊称为制帅、制宪或督宪。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制勘司
官署名。清末法部的一个司,设郎中三人,员外郎五人,内一人规定由宗室担任,及主事等官。掌秋审实缓,定科刑禁(朝审见“审录司”,请旨定夺后,对“情实”的,分别情况,或立即执行,或暂缓执行。科,法律条文,定科即依法定罪),兼稽四川、河南、陕西、甘肃、新疆、乌里雅苏台、科布多案状。参见“审录司”。
制科
即“制举”。
制使
制置使的简称。
制授
唐任官制度,三品以上册授,五品以上制授,以下分别为敕授、旨授。金自从七品以下至从九品归吏部拟官,正七品以上呈尚书省,以听制授。
制义
明、清时科举考试规定的文体。即八股文,亦称制艺、时文、时艺、八比或四书文。
制用司
官署名。清末度支部的一个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以职务繁杂,郎中、员外郎员额额均较其他九司为多。前者六人,其他九司各三人;后者六人。其他各司五或四人。掌核工银,经画京协各饷(指京师经费及授外省经费,即协饷),兼司杂支例支。
直隶州
明、清地方行政单位之一。直隶于省,与府平行,有属县,长官称知州,尊称刺史、州牧。知州之下,有州同和州判。隶属于府的州称散州。
制造厂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收储、制造各项宫廷用品。所属有银作、锼作、皮作、锈作、甲作及帘子库、门神库等。所造物品有册宝、车驾、仪仗、祭器及宫殿金铁饰件、帘幕、棕毡、更鼓与新年张挂的门对等。设郎中满二人、汉一人,均于工部司员内选任。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内务府。
直龙
宋直龙图阁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