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籍满吏司

清理藩院六司之一。掌内札萨克(内蒙古科尔沁等二十四部)所属各旗疆、封爵、会盟、军旅、驿递补等事。

旗牌

即王命旗牌。清代颁给总督、巡抚、提督、总兵官等高级官员或钦差大臣的标志,用以表示其奉王命有便宜行事之权。旗以蓝缯制成,方广二尺六寸,两面销金,书满、汉“令”字各一,钤以兵部印。旗杆一长如旗,椭圆形,高一尺二寸,阔七寸五分,厚一寸,朱色,上刻荷叶形,绿色。牌两面镌满、汉“令”字各一饰以金,悬于枪上,枪以榆木制成,长八尺,围一寸,铁顶,冒髹以黄色,绘龙,垂朱髦。牌边及枪杆皆镌以满、汉“令”字第几号,填以金。执掌旗牌者称旗牌官,简称旗牌。

照磨

官名。元自朝廷六部、御史台、枢密院等院、光禄寺等寺、太府监等监、大司农府等府及诸卫诸亲军,至行中书省、肃政廉访司、宣慰使司、安抚司、都漕运使司、都转运使司、诸总管府等大多数官署皆置照磨。明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宣抚司及各府皆置照磨。清除都察院不置照磨外,皆沿袭明制,以照磨掌照刷卷宗。

旗手卫

明官署名。洪武十八年(1385)由旗手千户所改置。掌大驾金鼓、旗纛,佥民间壮丁为力士随皇帝出入并守卫四门。

照刷

元、明、清公文用语。照意为明察,刷意为刮扫寻究,即检察文卷规定事务是否依限完结,有无错失、遗漏、规避、侵挪款项、刑名违错情况。

榷货务

宋官署名。属太府寺。掌食粮、金帛等贸易。监官二人,以朝官、诸司使、副使及内侍充任。南宋又于榷货物置都茶场给卖花引。金榷货物属尚书户部,掌发卖给随路香花盐钞引,有使与副使。金又是有提举南京榷货司,有提举、同提举等官。

榷算司

官署名。清季外务部四司之一,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掌关税、商务、行船、华洋借款、财币、邮政及本部与使臣经费。

榷盐使

唐官名。乾元元年(758)行盐专卖。安邑、解县两池盐先属度支使管理。贞元十六年(800)置榷盐使,掌两池盐专卖及查禁私盐。元和十五年(820),又改河北税盐使为榷盐使。

僧录司

官署名。宋鸿胪寺所属有左、右街僧录司,掌寺院僧尼帐籍及僧官补授。明洪武十五年(1382)置僧录司,属礼部,清沿置。掌有关僧侣事务。其主官为正印、副印,下设左右善世、阐教、讲经、觉义等。各省则府置僧纲司,州置僧正司,县置僧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