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汉太守的副贰有丞,边郡另有长史,掌兵马。东汉光武帝建武十四年(38),罢边郡之丞,以长史领其职。盖长史本为幕僚长,东汉精简机构,遂合长史与丞二职为一,后又有以边郡防务紧张增设的专职领兵之官,“将兵长史”,如和帝永元十四年(102)置象林将兵长史,其性质与建武十四年以前之长史相同。
分类: 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将兵司马
官名。东汉和帝永元十四年(102),置象林将兵长史,《后汉书·和帝纪》注引《十三州志》,谓除领兵长史外,尚有将兵司马。两官均系特设于边远地方的武职。
胡骑校尉
官名。汉武帝置。八校尉之一,掌屯于池阳的胡人骑兵,秩二千石。所属有丞及司马,领兵数或与其余七校尉相近,即七百人左右。七校尉皆常置,此独不常置。东汉并入长水。参见“长水校尉”。
宦官
在内廷中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员。“宦”,星座之名,宦者四星在帝座之西,因用以为帝王近幸者的名称。东汉前,宦官非仅阉人,后内廷人员一般皆用阉人,参用士人如清初十三衙门兼用满洲近臣与阉人仅为鲜例。宦官名目繁多,战国以前称阍人、寺人、内竖、内小臣等,以后称宦者、阉宦、中官、中人、内官、内侍、内监等。清起,又与太监混称。太监本为官名。巡、元官署以其为主官者不少,隋、唐有大监,“大”或作“太”,亦与宦者无关。明内廷有十二监,主官均称太监,由阉人担任,主官以下宦官,无太监之名。清始以太监加诸所有宦官,宦官与太监遂为同义词。阉人来源,或因穷困,或为奴隶俘虏罪人,或被掠卖。入宫之后,多数处于奴仆地位,仅少数身在帝王之侧,蒙受重信,权倾一时,如秦之赵高、东汉之十常侍等。唐后期更因宦官把握兵权,至使得操废立大权。明太祖鉴于前例立铁牌于宫中:“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但收效甚微。明中期后,权势复张,专权之事,时有发生。清初禁戒较严,但在封建王朝制下“宦祸”不可能根除,清末又故态复萌。
宦者令
宦官官名。战国时已置。赵有宦者令缪贤。秦、西汉均置,为少府属官,掌宫中宦者。东汉省。
皇差销算处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核“皇差”报销事务。凡皇帝出巡所过之处,由地方官修沿道路桥梁,报工部核销。委派工部满、汉司员各二人管理。
挂印将军
明制,各省、镇的镇守总兵官、副总兵,多以五军都督府的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佥事及公、侯、伯充任,遇重大征战,则挂诸号将军或大将军、前将军、副将军印,带兵出征,事毕归还,称挂印将军。
皇城使
官名。始见于唐末。宋太平兴国六年(981),改武德司为皇城司,掌宫门出入、保卫宫廷、宫门启闭等事,并司侦察,可直达皇帝。其司实际主管为幹当官。皇城命名须有皇帝之命方得主管,平常仅用以表示官阶。宋徽宗重定武臣官阶,改皇城使为武功大夫,于五十二阶中为第二十六阶,南宋高宗改定次序,以为第十五阶。
冠军大将军
唐、宋武散官名,正三品上,为武官的第四级。
皇城司
宋官署名。太平兴国六年(981)改武德司为皇城司。掌宫城出入、周庐宿卫、宫门启闭。每门给二铜符与一铁牌,左符留门,右符请钥,铁牌则请钥者正随,按时参验。凡臣僚觐见皇帝,上下马有定处,自宰相、亲王以下,所带人员有定数。以内侍派遣亲事卒伺察臣民动静,报告皇帝。有幹当官主管本司事务,以武功大夫以上武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皇城使及副使仅为武臣叙迁之阶,用以寄禄,不治事。南宋初年,置行营禁卫所,绍兴元年(1113)改称行在皇城司。宁宗嘉定年间,以知閤门事、带御器械兼管皇城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