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中国历代职官辞典

墨卷

科举试卷的名目。指明、清两代应试者本人用墨笔写的试卷。为防考官认识笔迹、徇私舞弊,原卷需弥封糊名,用朱笔抄写,方能送考官批阅。参见“朱卷”。

噶伦

官名。藏语音译,亦作“噶布伦”、“噶卜伦”。清规定:员四人,三品,为主持“噶厦”之官,总办西藏行政事务,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民国与解放初期继续存在。解放初期,地方政府又增设助理噶伦、代理噶伦。1959年废。

墨敕斜封

唐制,任免唐吏,须经吏部;出纳帝命,则为门下省之职。皇帝俗用何人,须照此程序办事。中宗时,权庞用事,常用皇帝直接颁下敕书,斜封付中书,任命官吏。时人称所授之官为斜封官。

噶厦

官署名。藏语音译。即西藏原地方政府。清乾隆十六年(1751)定制,设噶伦(噶布伦、噶卜伦)四人,受驻藏大臣及达赖喇嘛管辖。办理一切行政事务。噶厦所属机构有译仓(相当于秘书处)、仔康(相当于审计处)及各个勤空(局)。民国及解放初期继续存在。1959年3月解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