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狱趣、饿鬼趣、畜生趣、人趣、神仙趣、天趣、阿修罗趣。趣是趣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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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圣财
七种已经见道的圣人所得到的功德法财。诸经所说的略有不同,宝积经说:‘云何圣财?谓信、戒、闻、惭、愧、舍、慧。如是等德法,是谓七圣财。彼诸众生不护此故,名极贫穷。’法句经说:‘信财戒财,惭愧亦财,闻财施财,慧为七财。’报恩经说:‘七圣财为信、精进、戒、惭
七圣觉
七觉分。见七觉分条。
七十五法
一切诸法,可以七十五法括之。立七十五法者,以一切诸法,不外有为无为二种。 有为法者,略分四种:一者色法,二者心法,三者心所法,四者不相应行法。 第一色法,有十一种。一者五根,二者五境,三者无表色。 一、五根者。 一眼、二耳、三鼻、四舌、五身。 二、五境者。 一色、二声、三香、四味、五触,如前文五蕴所述。 三、无表色。 如前文五蕴所述。 第二心法一,即心王,心王者即六识,谓: 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如前文十八界六识条所述。 第三心所法有四十六,分为六:一者大地法,二者大善地法,三者大烦恼地法,四者大不善地法,五者小烦恼地法,六者不定地法。 一、大地法有十:一受、二想、三思、四触、五欲、六慧、七念、八作意、九胜解、十三摩地。 一、受受谓三种领纳,苦乐俱非,有差别故。 二、想想谓于境取差别相。 三、思思谓能令心有造作。 四、触触谓根境识和合生,能有触对。 五、欲欲谓希求所作事业。 六、慧慧谓于法能有简择。 七、念念谓于缘明记不忘。 八、作意作意者谓能令心惊觉。 九、胜解胜解者谓能于境印可。 十、三摩地三摩地者谓心一境。 二、大善地法有十:一信、二不放逸、三轻安、四舍、五惭、六愧、七无贪、八无嗔、九不害、十勤,谓法恒于诸善心有彼法。 一、信信谓令心澄净,有说于谛实业果中现前忍许,故名为信。 二、不放逸不放逸者,修诸善法,离诸不善法。复何名修?谓此于善专注为性,能守护心,名不放逸。 三、轻安轻安者谓心堪任。 四、舍舍谓心平等性,无惊觉性,说名为舍。 五、惭惭谓自增上及法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六、愧愧谓世增上,于所作罪,羞耻为性。 七、无贪无贪者谓贪对治,令深厌患,无著为性。 八、无嗔无嗔者谓嗔对治,以慈为性。 九、不害不害者谓无损恼。 十、勤勤谓令心勇悍为性。 三、大烦恼地法有六:一痴、二放逸、三懈怠、四不信、五昏沉、六掉举,谓法恒于染污心有彼法。 一、痴痴者所谓愚痴,即是无明、无智、无显。 二、放逸放逸者谓不修诸善,是修诸善所对治法。 三、懈怠懈怠者谓心不勇悍,是为勤所对治。 四、不信不信者谓心不澄净,是为信所对治。 五、昏沉昏沉者谓身重心重,身无堪任,心无堪任。 六、掉举掉举者令心不静。 四、大不善地法有二:一无惭、二无愧,谓法恒于不善心有彼法。 一、无惭于诸功德及有德者,无敬无崇,无所忌难,无所随属,说名无惭。又自观无耻,名曰无惭。 二、无愧于诸罪过,不见怖畏,说名无愧。又观他无耻,名曰无愧。 五、小烦恼地法有十:一忿、二覆、三悭、四嫉、五恼、六害、七恨、八谄、九诳、十憍,谓法少分染污心俱。 一、忿忿谓除嗔及害,于情非情,令心愤发,说名为忿。 二、覆覆谓隐藏自罪,说名为覆。 三、悭悭谓财法巧施相违,令心吝着。 四、嫉嫉谓于他诸兴盛事,令心不喜。 五、恼恼谓坚执诸有罪事,由此不取如理谏悔。 六、害害谓于他能为逼迫,由此能行打骂等事。 七、恨恨谓于忿所缘事中,数数寻思,结怨不舍。 八、谄谄谓心曲,由此不能如实自显,或矫非拨,或设方便,令解不明。 九、诳诳谓惑他。 十、憍憍谓染着自法为先,令心傲逸,无所愿性。 六、不定地法有八:一寻、二伺、三睡眠、四恶作、五贪、六嗔、七慢、八疑。 一、寻心之粗性为寻。 二、伺心之细性为伺。 三、睡眠谓不自在转心极昧略为性。 四、恶作恶所作体,名为恶作。 五、贪谓于五取蕴染爱耽着为性。 六、嗔谓于有情乐作损害为性。 七、慢谓对他心自举性,称量自他德类差别,心自举恃,凌懱于他。故名为慢。 八、疑谓于谛等犹豫为性。 第四不相应行法有十四:一得、二非得、三同分、四无想果、五无想定、六灭尽定、七命根、八生、九住、十异、十一灭、十二文身、十三名身、十四句身。 一、得谓获成就,名之为得。 二、非得与得相违,名为非得。 三、同分有别实物,名为同分。 四、无想果由修无想所得之果,名无想果。 五、无想定有法能令心心所灭,脱离心相,遮令不起,名无想定。 六、灭尽定由止息心心所法令其不起,谓灭尽定。 七、命根谓能持暖识之寿,名为命根。 八、生能起名生。 九、住能安名住。 十、异能衰名异。 十一、灭能坏名灭。 十二、文身文者谓字,如说阿壹伊等字。 十三、名身名谓作想,如说色声香味等想。 十四、句身句者谓章,诠义究竟,如说诸行无常等章。 无为法有三:一择灭无为,二非择灭无为,三虚空无为。 一、择灭无为择灭以离系为性,诸有漏法,远离系缚,证得解脱,名为择灭无为。 二、非择灭无为谓能永碍未来法生,得灭异前,名非择灭无为。 三、虚空无为虚空以无碍为性,由无障故,色于中行,为虚空无为。 七十五法 ┌五根(眼、耳、鼻、舌、身)┐ ┌色法┤五境(色、声、香、味、触)├……………十一┐ │└无表色┘│ │心法(心王即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一│ │┌大地法(受、想、思、触、欲、慧、┐│ ││念、作意、胜解、三摩地)……十││ ││大善地法(信不放逸、轻安、舍、惭、愧││ ││、无贪、无嗔、不害、勤)…十││ │心所法┤大烦恼地法(痴、放逸、懈怠、不信、昏│四│ ┌有为法┤│沈、掉举)…………………六├十│ │││大不善地法(无惭、无愧)………………二│六│七 │││小烦恼地法(忿、覆、悭、嫉、恼、害、│├十 │││恨、谄、诳、憍)…………十││五 ││└不定地法(寻、伺、睡眠、恶作、贪、嗔││法 一切法┤│、慢疑)………………………八┘│ │└不相应行法(得、非得、同分、无想果、无想定│ │、灭尽定、命根、生、住、异、灭、│ │文身、名身、句身)………………………十四│ │┌择灭无为┐│ └无为法┤非择灭无为├………………………………………………三┘ └虚空无为┘
七见二疑二无明
即十一遍使。见十一遍使条。
七金山
在须弥山之外有七重金山,即双持山、持轴山、担木山、善见山、马耳山、障碍山、持地山。
七财
十诵律云七财,财者信等七种出世间之法财也。一切众生,行此七法,资成道果,故谓之财。 一、信财信即信心,谓信能决定受持正法,以为成佛之资,故名信财。 二、进财进即精进,谓未能见真谛理,而一心精进,求出离道,以为成佛之资,故名进财。 三、戒财戒即戒律,谓戒为解脱之本,能防身口意之非,止身口意之恶,以为成佛之资,故名戒财。 四、惭愧财惭者惭天,愧者愧人,谓既能惭愧,则不造诸恶业,以为成佛之资,故名惭愧财。 五、闻财闻为三慧之首,闻必能思,思必能修。谓若能闻佛声教,则开发妙解,如说而行,以为成佛之资,故名闻财。 六、舍财舍即舍施,谓若能运平等心,无憎无爱,身命资财,随求即施,无所吝惜,以为成佛之资,故名舍财。 七、定慧财定慧即止观也。定则摄心不散,止诸妄念;慧则照了诸法,破诸邪见。以为成佛之资,故名定慧财。
七忏悔心
人们在作忏悔的时候,应有的七种心情。 大惭愧心、恐怖心、厌离心、发菩提心、冤亲平等心、念佛报恩心、观佛性空心。
七常住果
楞严经云七常住果:常住者,无生无灭,不迁不变之谓也。果者在修曰因,在证曰果。谓此七种,即诸佛所证法身之果德也。以其清净圆满,体性坚凝,皆名常住果也。 一、菩提梵语菩提,华言道,即诸佛所得清净究竟之理也。以其无灭无生,不变不迁,是为常住果。 二、涅槃梵语涅槃,华言灭度,即如来所证究竟法身之果。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三、真如离妄曰真,不异曰如,即诸佛所证真实无妄之德。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四、佛性佛性者,觉性也,即诸佛所证真觉湛明之性,无染无净,离过绝非。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五、庵摩罗识华言清净,又云白净无垢,此识即诸佛清净本源心体,湛若太虚,纤尘不立,非生死之所拘,非涅槃之能寂。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六、空如来藏空如来藏者,含摄万法,而无所积聚也,即诸佛所证清净法身之体,烦恼荡尽,应用无穷。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七、大圆镜智大圆镜智者,洞照万法,无所不知,即诸佛所得本有圆明觉照之智,应物无迹,体不动摇。以其无灭无生,不迁不变,是为常住果。
七大
地、水、火、风、空、见、识。地水火风是四大,空即虚空的本性,见即眼根的见性,识即八识。因为以上七大周遍于法界,所以叫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