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数)十地有入住出三者,出生功德故云三十生。仁王经上曰:‘十地皆成就,始生功德,住生功德,终生功德,三十生功德皆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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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报四相
(名数)生老病死也。
二余
(名数)生身之苦果与烦恼之余残也,又加业之余残为三余,就最后身之菩萨谓之余残。无量寿经曰:‘生身烦恼,二余俱尽。’
九例
(名数)声明论之七转九例也。见七转九例条。
三品四善根
(名数)声闻,独觉,佛三乘之善根也。此中声闻与部行独觉之二者,转于煗,顶,二善根已生之位,而得无上正觉也。彼若得忍,则无成佛之理,何则,彼已超脱恶趣故不能为利物化生往于恶趣也。煗顶忍之三者,转得为独觉,以彼不须利生之化用故也。其次麟角独觉与佛,于煗等四善,无移转之理,盖以彼由煗等善根乃至成菩提,而成一座故也。俱舍二十三曰:‘转声闻种性,二成佛三余。麟角佛无转,一坐成觉故。’
三品十恶
(名数)上品之十恶,堕于地狱道,中品之十恶,堕于畜生道,下品之十恶,堕于饿鬼道。见止观一之三。
出世五食
(名数)上述之九种中,后五种为增长资益出世之善根者,故称出世之五食。见华严大疏十九。
三十六句
(名数)上四句各有四句。即一冥机冥应,二冥机显应,三冥机亦冥亦显应,四冥机非冥非显应。余三机亦如此,即成十六句。而机既召应,则应亦有十六句。即一冥应冥机,二冥应显机,三冥应亦冥亦显机,四冥应非冥非显机。他三句亦如此,因之机应各十六,合成三十二句,于此加根本之四句成三十六句之机应。见玄义六之一。
六聚
(名数)上五篇于第三位加偷兰遮罪Sth&umacron;l&amacron;tyaya之一也。偷兰遮者,译曰大障善道,犯波罗夷与僧残二罪而未成就之罪也,因之而置于二罪之次。行事钞中一曰:‘五篇七聚,约义差别。正结罪科,止树六法。今依六聚且释其名:一波罗夷,二僧伽婆尸沙,三偷兰遮,四波逸提,五波罗提提舍尼,五突吉罗。’
二禅
(名数)色界之禅定,有四重,此乃第二重之禅定也,定心微细,无寻伺之心所。于三受之中感受喜乐之二受者。参照四禅定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