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炎洲

[汉]东方朔

炎洲在南海中,地方二千里,去北岸九万里。上有风生兽,似豹,青色,大如狸。张网取之,积薪数车以烧之,薪尽而兽不然,灰中而立,毛亦不焦。斫刺不入,打之如皮囊。以铁锤锻其头数十下,乃死,而张口向风,须臾复活。以石上菖蒲塞其鼻,即死。取其脑,和菊花服之,尽十斤,得寿五百年。

又有火林山,山中有火光兽,大如鼠,毛长三四寸,或赤或白。山可三百里许。晦夜尝见此山林,乃是此兽光照,状如火光相似。取其兽毛,以缉为布,时人号为火浣布,此是也。国人衣服垢污,以灰汁浣之,终无洁净。唯火烧此衣服,两盘饭间,振摆,其垢自落,洁白如雪。亦多仙家。

——《十洲记》

希腊神话中有“阿喀琉斯的足踵”之传说:勇士阿喀琉斯,遍体刀枪不入,所向无敌,后敌人知其足踵系唯一致命弱点,乃刺之,勇士竟以此死。本文中的风生兽,也颇有阿喀琉斯之风,火燃锤锻,皆不能死之,惜其鼻子,却是阿氏的足踵一流,被“石上菖蒲”(此物亦不易得,可见杀中国神兽难于杀外国勇士)一堵,马上就一命呜呼了。这则故事,大可资今日之从事比较文学者一用。

不过,要杀死风生兽,也诚是难事。火攻不成,几大车的柴,统统烧成了灰,还不曾烧掉它一根兽毛;铁家伙进攻也不成,刀斫、枪刺,全如打在皮袋子上,丝毫不入。这真有点孙猴子被逮上天庭时的气派。火攻加铁器——“锤锻”呢?终究还是不成,狠命地在它脑袋上砸了几十下,看看它倒下了,谁知风一吹,它又死而复活了,真不愧“风生兽”其名。总之,此兽只可以柔克,不可以刚克,套一句《道德经》的话,就是“兽可死,非常死”。

这等几乎不会死的神兽,慕长生者谁不羡之?谁不欲得之?于是,《十洲记》的作者便教世人以奇方:“取其脑,和菊花服之,尽十斤,得寿五百年。”君欲长生乎?须信世上有此兽,须信九万里外有炎洲。君欲往此洲、得此兽乎?须入我教,须为我信徒。

道教善谈长生之术,《十洲记》据今人研究,系作于东汉末道教始兴时,然则风生兽的故事,当系道教徒所编,其用意在诱人信教,是不言自明的。

然而,风生兽的脑子虽然人人欲得,却毕竟是人人未睹之物,欲人人信其有,还须觅人人皆知之事为旁证。在这个问题上,作书人真费尽了苦心。

汉时,世人已知南洋中有火山岛,此盖当时航海事业已起步之故。藉此知识,作书人曰:此非火山岛,乃是山中有“火光兽”之故。火光兽虽小,却有照耀三百里山林昼夜通明之奇能,南方炎洲,实是此兽所造。火光兽既实有之,风生兽为其同侪,又焉为子虚乌有?

但南方炎洲,人虽知其有,火光兽却又是未睹之物,奈何?作书人又曰:君不见今世流行之火浣布乎?此布洗之不净,唯有火烧,不到两盘饭工夫,就洁白如雪了,那就是火光兽的短毛所织成的布呀!(按:火浣布,即石棉,东汉时已由西域传入中国。)兽之不有,毛将焉附?可见,那火光兽的存在,就是无可争议的了!这真是再巧妙不过的连锁证明法,更巧妙的是,这篇《炎洲》看上去是分成了并行不悖的两个段落,分述二兽,彼此并无求证关系。真该佩服这位了不起的道教作者,既在当世天衣无缝地布了道,又给后世留下了如此有趣的神话故事。

(沈维藩)

尺郭

[汉]东方朔

东南方有人焉,周行天下,身长七丈,腹围如其长。头戴鸡父[1],魌头[2],朱衣缟带。以赤蛇绕额,尾合于头。不饮不食,朝吞恶鬼三千,暮吞三百,但吞不咋[3]。此人以鬼为饭,以露为浆,名曰尺郭,一名食邪。道师[4]云吞邪鬼,一名赤黄父。今世有黄父鬼。

——《神异经》

〔注〕[1]鸡父:未详,疑是雄鸡。 [2]魌头:头发乱。 [3]咋:咬食。 [4]道师:巫师。

这篇《尺郭》,与上篇《东王公》相传都出自东方朔之手,他造神造出了瘾,造出一个东王公,犹不解气,再来一个更厉害的尺郭,让世人看了更惊骇些:

尺郭身长七丈,比东王公多出六倍,且腰围也是七丈,差不多成了正方形的体态了,比东王公的犹具“人形”,更带了点“神”味;戴的“鸡父”虽不及东王公戴的黑熊威武,可他还多了一条额上盘着的活带子——赤蛇,那蛇头尾交合紧紧缠绕的姿态,却要比黑熊那副“左右顾望”的笨头笨脑相,让人看了惊险得多。

有这等魁伟的身量,这等危在目睫而不以为意的气势,尺郭自不会像东王公那么缩在“大石室”,而是要周行天下、遍食恶鬼——这不,他的头发,也不是东王公那么老态已露地“皓白”着,而是蓬乱的、粗鲁的,足以证明他是个横行无忌的莽汉子。

莽汉子决不爱斯斯文文的“投壶”之类的游戏,他的“游戏”是真刀真枪的——吞吃恶鬼。朝吞三千,暮吞三百,真不知天下有多少恶鬼,才够他日得一饱;且吃起来不用咬,囫囵而下,真亏他有那么粗的“腹围”,否则才消化不了这么多囫囵鬼呢!

你不信有这人?巫师们可都这么说的。你说他已经死了?今世的“黄父鬼”就是他!

此神被作者造得可真是活灵活现,不像远在东南大荒,倒像近在此山彼林之间。这位作者懂了,造神要人信,还得有人作证。后世之力言鬼神凿凿有之者,其技殆祖于斯。

神不仅形态脱不出人形,行事脱不出人事,甚至还必须有人做伴——有人作证,这究竟是神话的可悲哀之处呢?还是神话的有生命力之处呢?

(沈维藩)

东王公

[汉]东方朔

东荒山中有大石室,东王公居焉。长一丈,头发皓白,人形鸟面而虎尾。载[1]一黑熊,左右顾望,恒与一玉女投壶[2]。每投千二百矫[3]。设有入不出者,天为之嘘[4];矫出而脱误不接[5]者,天为之笑。

——《神异经》

〔注〕[1]载:通“戴”,头戴。[2] 投壶:古代一种游戏,以竹木箭投一壶,中多者为胜。[3]矫:竹木箭投入壶中后,再反激而跃出壶外。[4](yī)嘘:叹惜,惋惜。[5]脱误不接:竹木箭反跃出壶后,须接住始为胜,脱手则负。

神话中的人,总是富于想象,不肯“安分守己”:对现实的世事万物,不肯“安分”;对自个儿的形象尊容,也不肯“守己”。于是乎,长到了堂堂八尺,总还想再添点,由“尺”进位到“丈”;拥有了凛凛一表,总还想来点变化,变成个鸟的脸蛋什么的;自己屁股后光光的,却羡慕起野兽的曳尾而行,最好是那铁棍似厉害的虎尾;自己怕极了黑瞎子的利爪,却又梦想着有朝一日将它驯服了,做帽儿戴在脑壳上,而且是一顶活灵灵的帽儿,会“左右顾望”的。当然,有一点是变不得的,就是大致上还须有个“人形”架子。

今人看来古里古怪、匪夷所思的“神”,先人大约就是循着上述种种思路将它造出来的吧?东王公如此,其他各路神仙大抵也是如此。例如,东王公的配偶、那位同样头发皓白的西王母,不也长着一排虎齿么?

“神”既然终究脱不出“人形”,那么他做起什么来,也总要有些人的痕迹,所以即使是东荒山(天知道在哪里)里住着的东王公,也不免玩起了投壶——当然,玩的回数多了十来倍——“千二百矫”,而且游戏的观者身份也比凡人阔出无数倍——“天”。

然而,脱不出“人形”的“神”,到底玩不出可以脱开人世间的游戏——不,毋宁说,造“神”的是人,他到底也想不出纯然的“神的游戏”。今人看来古里古怪、匪夷所思的神的所作所为,其来由,大约也是如上所述吧。

神话,大约就是人类既不肯安分守己但其实又跳不出自我的产物吧。这一则神话故事,还很不精致,很像个毛坯;不过,唯其如此,倒更能典型地证明这一点。

最后再附白几句。《庄子》上说:“玉女投壶,天为之笑则电。”这则故事里东王公与玉女玩投壶的事,当本于此。不过,毕竟有了增益:天的表情,除了“笑”,还有惋惜。中国人的小说,爱在前人的基础上踵事增华,从《宣和遗事》到《水浒》、从《三国志平话》到《三国演义》,是其大者,若《东王公》者,殆是其青萍之末欤?

(沈维藩)

东方朔

(前154—前93)西汉文学家。字曼倩。平原厌次(今山东陵县东北,一说今山东惠民东)人。汉武帝即位,征四方士人,他上书自荐,诏拜为郎。后任常侍郎、太中大夫等职。性格诙谐,言词敏捷,滑稽多智,玩世不恭,宫中呼之为“狂人”。有小说集《神异经》、《海内十洲记》等为托其名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