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鲁少千

[魏]曹丕

鲁少千[1]者,得仙人符。楚王少女为魅所病,请少千。少千未至数十里止宿,夜有鳖盖[2]车从[3]数千骑来,自称伯敬,候少千。遂请内[4]酒数榼[5],肴数案[6]。临别言:“楚王女病,是吾所为。君若相为一还,我谢君二十万。”千受钱,即为还,从他道诣楚,为治之。

于女舍前有排户[7]者,但闻云:“少千欺汝翁[8]!”遂有风声西北去,视处有血满盆[9]。女遂绝气,夜半乃苏。王使人寻风,于城西北得一蛇,长数丈,小蛇千百伏死其旁。

后诏下郡县,以其月日,大司农[10]失钱二十万,太官[11]失案数具。少千载钱上书,具陈说。天子异之。

——《列异传》

〔注〕 [1]鲁少千:《搜神记》卷一云,“鲁少千,山阳人也。汉文帝尝微服怀金过之,欲问其道”。 [2]鳖盖:像鳖鱼一样椭圆形的车盖。 [3]从:跟随。 [4]内:同“纳”。请内:请鲁少千接受。 [5]榼(kē):古时盛酒的器具。 [6]肴(dàn)数案:菜肴糕饼有好几盘。,饼饵类食物。 [7]排户:用力推开房门。 [8]欺汝翁:欺骗你老子。汝翁,口气傲慢的自称。[9]视处有血满盆:看到推开房门处有一大摊血。 [10]大司农:汉代官名,掌管租税钱谷盐铁等事。 [11]太官:汉代官名,有太官令、丞,掌管皇帝饮食宴会。

鲁少千斗妖魅,最后战而胜之,固然是因为他“得仙人符”,掌握了斗妖灭魅的法术,但更重要的还因为他有智慧、勇敢和诚实的人格。看来,斗魅是要先斗智的,在鲁少千赴楚宫为楚王少女治病途中止宿时,妖魅化人宴请他,并明言楚王少女之病是他所为,送他二十万钱,要他莫管闲事。他佯装见钱眼开,“受钱,即为还”,自己则“从他道”去楚宫。他知道,倘不用计支开妖魅,势必冲突起来,岂非贻误了抢救楚王少女的时机?

斗魅更要斗胆。鲁少千刚到女舍前,就有人推门而出,厉声斥责他欺骗了自己。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残杀少女的妖魅。他害死了少女,化作一阵风向西北遁去,开门处,地下还留着一大摊鲜血。鲁少千不为所吓,救活了少女。楚王“使人寻风”,在城西北“得一蛇,长数丈,小蛇千百伏死其旁”。这是谁的战绩?文中未明言,但舍鲁少千又能是谁呢?

篇末交代妖魅宴请鲁少千那天,“大司农失钱二十万,太官失案数具”,点明妖魅行盗的罪行。作为鲜明对照,“少千载钱上书,具陈说”。这廉洁诚实的举动,则给他的精神人格又添上了一抹耀眼的光彩。

(吉明周)

鹞异

[魏]曹丕

魏公子无忌[1]曾在室中读书之际,有一鸠[2]飞入案[3]下,鹞[4]逐而杀之。忌忿其搏击,因令国内捕鹞,遂得二百余头。忌按剑至笼曰:“昨搦[5]鸠者当低头伏罪,不是者可奋翼。”有一鹞俯伏不动。

——《列异传》

〔注〕[1]魏公子无忌:即信陵君,为战国四公子之一。 [2]鸠(jiū):鸟名。即雉鸠。嘴黑色,眼黄色,头顶灰色,腹部白色,翅膀褐色,有黑斑,善走,肉味鲜美。 [3]案:狭长的桌子。[4]鹞(yào):鸟名。即雀鹰。一种比鹰小的猛禽,羽毛灰褐色,腹部白色,有赤褐色横斑,脚黄色。捕食小鸟。饲养的雌鸟可以帮助打猎。 [5]搦(nuò):抓住,捉住。

这是一只灵异的鹞子,不仅懂得人的语言,且表现出超凡的道德水准。

鹞“俯伏不动”,自然是慑于魏公子无忌的虎威,但是它并非不可“奋翼”而去,因为无忌毕竟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只鹞子“逐而杀”鸠的。它之所以“俯而不动”,是顾及其余二百多只鹞子的生死。如果它不这样,无忌势必还要下令全国捕鹞,那时,鹞就要遭到灭顶之灾。它的举动,可说是一种义举,实在是可以让人类中一些自私的、不讲信义的人汗颜的。

面对这么一只“低头伏罪”的鹞,魏公子无忌会作何感想呢?他当然会惊诧鹞的灵异,也会对自己的威慑力感到满意。他会不会拔剑斩杀鹞呢?作者没有说。看来是不会的。本篇短小精悍,篇末戛然而止,耐人寻味。

(吉明周)

蒋济儿

[魏]曹丕

蒋济[1]为领军[2],其妇梦见亡儿涕泣曰:“死生异路。我生时为卿相子孙,今在地下为泰山伍伯[3],憔悴困辱,不可复言。今太庙西讴士[4]孙阿,今见召为泰山令[5]。愿母为白侯,属阿令转我得乐处。”言讫,母忽然惊寤。明日以白济,济曰:“梦为尔耳,不足怪也。”明日暮,复梦,曰:“我来迎新君[6],止在庙下。未发之顷,暂得来归。新君明日日中当发,临发多事,不复得归,永辞于此!侯气强难感悟,故自诉于母。愿重启侯,何惜不一试验之?”遂道阿之形状,言甚备悉。

天明,母重启侯,曰:“昨又梦如此。虽云梦不足怪,此何太适适[7],亦何惜不一验之。”济乃遣人诣太庙下推问[8]孙阿,果得之。形状证验,悉如儿言。济涕泣曰:“几负吾儿!”于是乃见孙阿,具语其事。阿不惧当死,而喜得为泰山令,惟恐济言不信也。曰:“若如节下[9]言,阿之愿也。不知贤子欲得何职?”济曰:“随地下乐者与之。”阿曰:“辄当奉教。”乃厚赏之,言讫遣还。

济欲速知其验,从领军门至庙下,十步安一人,以传阿之消息。辰时[10],传阿心痛;巳时[11],传阿剧;日中,传阿亡。济泣曰:“虽哀吾儿之不幸,且喜亡者有知。”

后月余,儿复来语母曰:“已得转为录事[12]矣。”

——《列异传》

〔注〕[1]蒋济:魏明帝景初元年(237)为领军将军。齐王芳即位,进爵昌陵亭侯。他为领军及封侯,都在曹丕死后,此篇当为后人增入《列异传》。 [2]领军:官名,东汉建安四年,曹操为丞相,相府自置领军,旋改为中领军,与护军皆领禁兵。曹丕受禅,始置领军将军,主中垒诸营。 [3]伍伯:古代军中的伍长或衙门中的差役。汉用来充当舆卫前导。 [4]讴士:古代祭鬼或送葬时唱歌的人。 [5]泰山令:古代认为人死后魂魄归于泰山,泰山令是阴间管理鬼魂的官吏,相当于县令。另有泰山府君,相当于太守。 [6]新君:新的泰山令,指孙阿。 [7]适适(dí):惊慌、恐惧的样子。一作“适然”解,指梦中的见闻清清楚楚。 [8]推问:查问。[9]节下:秦汉及魏时对将领的敬称。 [10]辰时:相当于上午七时至九时。 [11]巳时:相当于上午九时至十一时。 [12]录事:魏晋时郡、县都有录事史,位次于主簿,在书佐之上。

亡儿托梦,让他在人世的母亲求父为自己在阴间换个好职位,其父找到还未去阴间赴泰山令任的“讴士”孙阿,厚赏求情,孙阿赴任后,亡儿如愿以偿地“得转为录事”。

倘若简单地把这则故事看作是鼓吹生死有定数、死后有阴间、鬼魂能托梦、人鬼能相通的迷信宣传,未免就忽略了它的社会意义和认识意义。

亡儿“生时为卿相子孙”,养尊处优,享尽人间荣华,死后当然不能吃苦,当了个“泰山伍伯”,就觉得“憔悴困辱,不可复言”,急于要转个“得乐处”。小说写纨绔子弟活着无功无德,只会享乐,死后也只能靠托人求情,乞得一官半职。但这样就能最终免于遭人唾弃的可悲下场么?未必。一个虚幻的故事,提出了严峻的培养教育后代的社会问题。

阴间泰山令受贿通融,给亡儿谋得一个好差使,这龌龊的交易,正是封建社会官场腐败黑暗现实的写照。只要有封建集权的土壤,就一定会生长出凭借权势和金钱谋取私利的社会毒瘤。不断地清除这类毒瘤,是正直的人们义不容辞的职责。这篇志怪运用托梦的描写,借阴间之事影射人世现实,以虚衬实,发人深思。

(吉明周)

曹丕

(187—226)三国魏的建立者、文学家。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州)人。曹操次子。公元220年代汉自立,为魏文帝。爱好文学,创作和理论都有成就。其诗在形式上受民歌影响,语言通俗,描写也较细致。所著《典论·论文》为中国文学批评史上的重要著作。作有小说集《列异传》等。

张广定女

[汉]陈寔

郡人[1]张广定者,遭乱常[2]避地。有一女年四岁,不能步涉,又不可担负。计弃之固当饿死,不欲令其骸骨之露。村口有古大冢,上巅先有穿穴,乃以器盛缒之,下此女于冢中,以数月许干饭及水浆与之而舍去。

候世平定,其间三年,广定乃得还乡里。欲收冢中所弃女骨,更殡埋之。广定往视,女故坐冢中,见其父母犹识之,甚喜,而父母犹初恐其鬼也。父下入就之,乃知其不死。问之从何得食,女言粮初尽时甚饥,见冢角有一物,伸颈吞气,试效之,转不复饥。日月为之,以至于今。父母去时所留衣被,自在冢中,不行往来,衣服不败,故不寒冻。广定乃索女所言物,乃是一大龟耳。

女出食谷,初小腹痛,呕逆,久许乃习。

——《异闻记》

〔注〕[1]郡人:作者陈寔的同郡人。陈寔为东汉颍川郡(今河南许昌一带)人。 [2]常:通“尝”,曾经。

这是发生在一个古墓中的故事。

年寿长永的龟,历来被追求长生的道教徒所重视。据他们说,龟之所以克享遐龄,乃是因为不食五谷,吞气为生,所谓“龟息功”是也。道教的辟谷、吐纳导引、饮露餐霞等术,究之都是效仿龟息的功夫。东汉后期,道教已大行于世,本文中幼女效龟息而不死的故事,应该就是这种世风下的产物。

作者陈寔是汉末清流中以品行方正著称的名儒大贤,名载史册,但不以词章见称,看他记录“异闻”时笔法还是平铺直叙、老老实实,亦可知他的“方正”性格已渗透到文字中去了。不过,方正的人写东西也往往别有一功,那就是原原本本、浑厚绵密,这则故事,也具此风格,所以粗一看文字平平淡淡,细细品尝,淡中毕竟还别有滋味。

故事第一段,已将此女置于必死无疑的境地:年仅四岁,离开父母不能自存,一也;父母亦期之以必死,所以考虑的只是其尸骨问题,二也;所居是古坟深处,须长绳吊下,故绝无爬出去为人领养之可能,三也;父母虽不忍见其遽死,但所供之粮只是有限的“数月”之用而已,四也。所以,三年后其父母到古坟前来收尸骨时,看下去若是白骨甚至女鬼什么的,也绝不会令读者吃惊意外的。

然而,小女孩还好端端地坐在坟里。这真是令其父母又惊骇又喜悦的场面,换了庸笔,马上就得状写此惊喜了,但在本文中,“甚喜”的却是辨认出父母的小女孩,而该惊该喜的父母则一不惊二不喜,却先是疑、后是问。这一段,写得曲尽人情:疑是鬼,人之常情也;但即便是鬼,也是自己女儿所化之鬼,故坦然“入就之”,此又是为父母者必有之情;知其非鬼实人,又转而不信,故亟问其不得为鬼之道——“从何得食”,此更是张广定夫妇此际的切实心理,盖其夫妇三年来所挂心的,正是女儿不得食而死也。至于惊且喜,人人皆可料得,故文中未作描写。

小女孩说出了自己不死的缘故为学坟下某物伸颈吞气之法后,换了庸笔,父母该马上追问是何物了。但作者却让小女孩继续絮叨她“不饥”之外“不寒”的原因,并不打断,这又是曲尽人情之笔:在小女孩看来,不饥与不寒是同等重要的事,或许她怕寒还甚于怕死呢!

找到了大龟后,换了庸笔,故事就可以结束了,但在本文中,却还有余波荡漾:小女孩出来以后吃饭还好一阵要腹痛呕吐,这,足可令人想象到她在坟中的“修炼”之苦,亦足可令人对龟息功的神效弥加信服——一小女无意中练功三年已如斯,大人着意练它十载,其效又该当何如呢?

效龟息而不死的“异闻”,是本文的主脑;但是,仅有奇闻异事,也未必能成佳文,至于不在文字的浑厚绵密、曲尽人情上留心,只顾以奇闻异事唬人,这样也还是不能打动人心的。请看同样写此事的《幽明录》:

(前略)忽见女尚存,父大惊,问女得活意。女云:“冢中有一物,于晨暮徐辄伸头翕气,为试效之,果觉不复饥渴。”家人于冢寻索此物,乃是大龟。

小毛病不去挑了(如“果觉”的口吻不合理,小女孩并不预知学龟息可免饥渴),单看“大惊”之类的俗套,便可对比出二文之间的孰优孰劣了。

(沈维藩)

东方朔[1]

[汉]郭宪

【作者小传】

东方朔,字曼倩。父张夷,字少平,妻田氏女。夷年二百岁,颜如童子。朔母田氏寡居,梦太白星临其上,因有娠。田氏叹曰:“无夫而娠,人将弃我。”乃移向代郡[2]东方里为居。五月旦生朔,因以所居里为氏,朔[3]为名。朔生三日而田氏死,时景帝三年也。邻母拾而养之。年三岁,天下秘谶,一览暗诵于口,常指[4]天下空中独语。

邻母忽失朔,累月方归,母笞之。后复去,经年乃归。母忽见,大惊曰:“汝行经年一归,何以慰我耶?”朔曰:“儿至紫泥海,有紫水污衣,仍过虞渊湔浣[5]。朝发中返,何云经年乎?”母问之:“汝悉是何处行?”朔曰:“儿湔衣竟,暂息都崇堂,王公饴儿以丹粟霞浆,儿食之太饱,闷几死。乃饮玄天黄露半合,即醒。既而还,路遇一苍虎,息于路傍。儿骑虎还,打捶过痛,虎齧儿,脚伤。”母悲嗟,乃裂青布裳裹之。朔复去家万里,见一枯树,脱向来布裳挂于树。布化为龙,因名其地为布龙泽。

朔以元封[6]中游蒙鸿[7]之泽,忽见王母采桑于白海之滨。俄有黄眉翁,指阿母以告朔曰:“昔为吾妻,托形为太白之精。今汝此星精也。吾却食吞气,已九千余岁。目中瞳子,色皆青光,能见幽隐之物。三千岁一反骨洗髄,二千岁一刻肉伐毛。自吾生,已三洗髓、五伐毛矣。”

——《洞冥记》

〔注〕[1]东方朔:西汉人,事汉武帝,官至太中大夫,言行多诙谐滑稽,故后世之谈奇言怪语者,多附会其事于朔。 [2]代郡:汉郡名,今山西省蔚县一带。 [3]朔:月初为朔。五月旦,即五月初一。 [4]指:同“指挥”。 [5]虞渊:神话中日入之处。湔浣:洗衣。 [6]元封:汉武帝年号(前110—前105)。 [7]蒙鸿:宇宙形成前的混沌之态。

《洞冥记》要真是郭宪所作,那么这位郭先生造出来的神仙,还不算很彻底,不算是纯而又纯的神仙。

不彻底么?或曰不然。东方朔是史书上实有的人物,那人虽说言行有些滑稽,常能逗皇上笑,但也不曾有通天彻地的法术,究之原不过一个实实在在的古人。不料,到了郭先生手里,东方先生就大变样了。郭先生不仅给他配了一个两百岁的老子,“考证”出他大名的由来,还让他成为太白金星的后代。于是乎,只见他一会儿紫泥海里走走,一会儿到太阳洗澡的水里去洗衣,一会儿造就出什么“布龙泽”,末了又到无边无涯的“蒙鸿之泽”去闲逛,整个儿成了一个超人:这番脱胎换骨的改造,还不彻底么?

还有,说他是母亲梦太白星而娠,这就像说西周的老祖宗后稷是母亲踏了巨人脚印才生的、或者刘阿斗是母亲梦见北斗星才生的一样,不是很纯然的神话或神话般的故事么?说东方先生只走了一天,养娘却道他去了一年,这不像“洞中方七日,世上已千年”的口诀一样,是很纯然的神仙过的日子么?

诚然,这些都是很彻底、很纯的神仙味;但很不妙的是,还有一股不很淡的人间味、俗世味,也同样飘浮在这则神仙故事中。

“英雄不怕出身低”,但神仙——在郭先生心中——大约总还要有个高贵身份,所以,东方先生的生母,就不能不是赫赫的山东世家旧族、祖上建立过齐国的田氏家女儿了——这,大约与唐人传奇小说里,才子须是“荥阳郑氏”的郑元和、佳人须是“博陵崔氏”的崔莺莺一样,都是因为故事或传奇的作者,胸中都脱不去“名门望族”的世俗观念之故吧?

至于饭吃得太饱了会胀死,唯有多饮水能解脱;至于骑马出门,打马打得太凶了要被马掀下鞍子:这些,也都是人世间常有的事,郭先生虽然把米饭换成了“丹粟”,把清水换成了“玄天黄露”,坐骑也换成了苍虎,但这些神仙味,到底还换不了人间世俗常态的骨子。

至于东方先生的养娘,更是再典型不过的人间的“娘”了:浪子一月不归,天天气恨恨地等着,回来了正好出气,东方先生自不免挨一顿好打;但浪子一年不归,做娘的却又不免焦心起来,只怕他死在外乡,陡见儿子活脱脱地回来了,自是疼也疼不过来,“笞”早就免了,还搭上一条青衣裙给儿子裹伤。这样的娘,这样的娘心,人世间多得不能再多了,郭先生找起来挺方便的。

还有那位黄眉翁(细细算来,该是东方先生的后爹吧),虽然“却食吞气”,学神仙长生术甚勤,还做出了种种诸如“反骨”(换骨)、“洗髓”、“刻肉”(减少肌肉)、“伐毛”(换毛)的怕人举动,但究之还只活了“九千余岁”——郭先生硬是不肯让他的高寿凑满五位数,其原因,或许是怕人世间有一位“万岁”发怒吧?

如此种种,掺杂在这则故事里,这神仙故事还纯么?这神仙造得还彻底么?郭先生到底还只是两汉交替之间的人,见识的还少,胆子还不大,所以吹起牛来总不免牵牵扯扯,让人世的种种情态掣了肘。说得好听些,到底还有些汉人的“浑朴”味在内。

现在的问题是,《洞冥记》究竟是不是郭先生所作?有人说,此书乃六朝人之笔,而托名于郭先生。依笔者的愚见,一则,郭先生的名头在古时不算太响,六朝人犯不着去假冒他;二则,这则故事虽说吹得荒诞不经,却又没头没脑,三个段落,拆开看看都不错,合在一块看不出布局的匠心,似乎不像精于结构、善讲有头有尾故事的六朝人之笔;最后,文中的“浑朴”味,也不像六朝人所能酿就的。所以,《洞冥记》还是依归在郭先生名下为好,有些人见了汉朝小说,想也不想就言其“伪”,这似乎不是个好习惯。

(沈维藩)

江妃二女

[汉]刘向

江妃二女者,不知何所人也。出游于江汉之湄[1],逢郑交甫。见而悦之,不知其神人也。谓其仆曰:“我欲下,请其佩。”仆曰:“此间之人,皆习于辞,不得,恐罹悔焉。”交甫不听,遂下,与之言曰:“二女劳矣。”二女曰:“客子有劳,妾何劳之有!”交甫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笥[2]。令附汉水,将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以知吾为不逊也,愿请子之佩。”二女曰:“橘是柚也,我盛之以筥[3]。令附汉水,将流而下。我遵其傍,采其芝而茹之。”遂手解佩与交甫。交甫悦,受而怀之,中当心。趋去数十步,视佩,空怀无佩。顾二女,忽然不见。《诗》曰:“汉有游女,不可求思。”此之谓也。

——《列仙传》

〔注〕[1]江汉之湄:指长江、汉水交汇处的岸边。 [2]笥(sì):盛物的方形竹器。 [3]筥(jǔ):盛物的圆形竹筐。

作者笔下的郑交甫是一个柳下惠式的书生,他文质彬彬,受儒家的思想影响很深,不敢也不愿坦白地表露他的爱情。

但是,爱情是人类的一种本能,要想完完全全包起来,那是不可能的。郑交甫遇到了江妃二女,“见而悦之”,这是他内心的思想活动。

他控制不住自己,在这种情况之下,他又只得尽可能采取克制的态度,希望这两位美貌的少女能留下她们的玉佩,给他作为纪念。他自己觉得这个动作有些冒昧,就先向身边的奴仆试探一下,征求奴仆的同意。

奴仆根本没有否决权,他不赞成主人这样做,可郑交甫还是向江妃二女开口了。郑交甫对他的奴仆征询意见事实上是真主意,假商量。他和奴仆商量,也可以说是先向奴仆打个招呼,以免对方感到突然。至于奴仆是赞成还是不赞成,根本是无所谓的。他已决定这样做了。

有趣的是这两位女子似乎与郑交甫属于同一层次,也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既大方,又有礼貌,谈吐不俗。郑交甫和两位女子的对话都是典雅而又易懂的诗歌,其风格其语法,和《诗经》中的国风部分十分相近。

两位女子接受郑交甫的要求,把玉佩解下来给了他。于是郑交甫兴奋地放在怀里,贴着心藏着。郑交甫居然没有作进一步的试探,这倒不一定是儒家思想的作用,因为一来自己身边有奴仆,对方又是两个人,而且在江河之滨,环境情景使他只能到此为止,不能再作进一步的非分之想了。

“趋去数十步,视佩,空怀无佩。顾二女,忽然不见”的结束留下了悬念。来无影,去无踪,神秘得很。

这篇作品“怪”的色彩实在很淡薄,神话的色彩反而浓些。志怪小说是从神话演变发展而来的,《江妃二女》无异提供了一个有代表性的标本。

从另一方面观察,细节描写不多,两位女子是不是异口同声说话?是不是同时解下了身上的玉佩?都语焉不详。所以也像是个梦境或幻觉了。

(蒋星煜)

刘向

(前77—前6)西汉经学家、目录学家、文学家。本名更生,字子政,沛县(今属江苏)人。仕宣、元、成、哀四朝,官至光禄大夫、中垒校尉,故后世称“刘中垒”。曾校阅群书,撰成《别录》,又编有《楚辞》,所作辞赋三十三篇,今多亡佚,唯存《九叹》为完篇。另有《洪范五行传》、《新序》、《说苑》、《列女传》等,今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