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张璞

[晋]干宝

张璞,字公直,不知何许人也。为吴郡[1]太守,征还,道由庐山。子女观于祠室,婢使指像人[2]以戏曰:“以此配汝。”其夜,璞妻梦庐君致聘曰:“鄙男不肖,感垂采择,用致微意。”妻觉,怪之。婢言其情,于是妻惧,催璞速发。

中流,舟不为行,阖船震恐。乃皆投物于水,船犹不行。或曰:“投女则船为进。”皆曰:“神意已可知也,以一女而灭一门,奈何?”璞曰:“吾不忍见之。”乃上飞庐[3]卧,使妻沉女于水。妻因以璞亡兄孤女代之,置席水中,女坐其上,船乃得去。璞见女之在也,怒曰:“吾何面目于当世也!”乃复投己女。

及得渡,遥见二女在下。有吏立于岸侧,曰:“吾,庐君主簿也。庐君谢君,知鬼神非匹,又敬君之义,故悉还二女。”后问女,言:“但见好屋、吏卒,不觉在水中也。”

——《搜神记》

〔注〕[1]吴郡:郡名。治吴县(今苏州市)。 [2]像人:指祠庙里的神像。 [3]飞庐:船舱上面的小楼。

《搜神记》卷五有一则故事说韩某、王某、刘某,一天同游蒋山庙,“庙有数妇人像,甚端正。某等醉,各指像以戏,自相配匹。”神灵面前,岂可戏言。当夜,三人都梦到蒋山神来约定时间迎接他们。三人深知大祸临头,只得“备三牲,诣庙谢罪乞哀”。谁知严酷而不宽容的蒋山神,根本不接受他们的谢罪,“经少时,并亡”。这种玩笑丧命的故事,无非是通过神不可犯,以“发明神道之不诬”。《张璞》故事的开头,说庐山神欲娶璞之女为儿媳,其因由与“蒋山神”颇为相似。不过,这只是个前奏,故事再发展下去就大不一样了。当舟中人决议不“以一女而灭一门”,将一女投入河中后,船果然开始行动了。可是当张璞发现投的是“亡兄孤女”,便怒不可遏。弃兄孤女,留己之女,良心何在?如此德行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人世?接着,毅然把自己的亲生女儿投入江中。张璞先有不忍之心,后有仗义之行,庐山神深为敬佩,“故悉还二女”。虽有生离死别,终是否极泰来,化悲为喜,故事的重心显然在后半。请注意,这团圆的结局,是来自于一个应该大写的“义”字。如果我们还有兴趣去翻翻《搜神记》,就会发现还有一位见义勇为、舍生取义的山中行客(卷十一《三王墓》);还有一位少女李寄,勇将生死置之度外,从义而不从父母之意,决心为民除害(卷十九《李寄》);还有那位含冤而死,虽死亦昭示是非正义于天下的孝妇周青(卷十一《东海孝妇》);等等。话说神怪,意在言外,欲明言外,还得求诸时代。终两晋之世,争权夺利,祸患不已,高压恐怖,一以贯之,一句话,那就是一个“多行不义”的时代。在这种气候下,刚肠嫉恶,锋芒不藏者,必遭杀身之祸。因此,就是“使气以命诗”,亦多比兴暗示,闪烁其辞。倒是谈鬼说怪,稍可逃避,这大概就是“东西百五十年间,天孽人变,人耳目,若斯多也”的原因吧。至于《搜神记》作者,为什么如此乐于用荒唐之言,反复歌唱那个动天地、泣鬼神的“义”字,那是因为古人早已有言:“义者,宜也”(《礼记·中庸》),“万事莫贵于义”(《墨子·贵义》),“不义而强,其毙必速”(《左传·昭公元年》)。明乎此,作者的心声、爱憎、诅咒与希望,还须多说吗!“心有灵犀一点通”,那位“写鬼写妖高人一等”的蒲松龄,对此无疑是心领神会的。是的,他说“才非干宝,雅爱搜神;情类黄州,喜人谈鬼”(《聊斋自志》)。话虽谦逊,心迹难隐,何况还有那“孤愤之书”为证呢!

(赵其钧)

胡母班

[晋]干宝

胡母班[1],字季友,泰山人也。曾至泰山之侧,忽于树间逢一绛衣驺,呼班云:“泰山府君[2]召。”班惊愕,逡巡未答。复有一驺出呼之,遂随。行数十步,驺请班暂瞑。少顷,便见宫室,威仪甚严。班乃入阁拜谒。主为设食,语班曰:“欲见君,无他,欲附书与女婿耳。”班问:“女郎何在?”曰:“女为河伯[3]妇。”班曰:“辄当奉书,不知缘何得达?”答曰:“今适河中流,便扣舟呼‘青衣’,当自有取书者。”班乃辞出。昔驺复令闭目,有顷,忽如故道。

遂西行,如神言而呼“青衣”。须臾,果有一女仆出,取书而没。少顷复出,云:“河伯欲暂见君。”婢亦请瞑目。遂拜谒河伯。河伯乃大设酒食,词旨殷勤。临去,谓班曰:“感君远为致书,无物相奉。”于是命左右:“取吾青丝履来。”以贻班。班出,瞑然忽得还舟。

遂于长安经年而还。至泰山侧,不敢潜过。遂扣树,自称姓名:“从长安还,欲启消息。”须臾,昔驺出,引班如向法而进,因致书焉。府君请曰:“当别再报。”班语讫,如厕。忽见其父着械徒作,此辈数百人。班进拜流涕,问:“大人何因及此?”父云:“吾死,不幸见遣[4]三年。今已二年矣,困苦不可处。知汝今为明府所识,可为吾陈之,乞免此役,便欲得社公耳。”班乃依教,叩头陈乞。府君曰:“生死异路,不可相近,身无所惜。”班苦请,方许之。于是辞出还家。

岁余,儿子死亡略尽。班惶惧,复诣泰山,扣树求见。昔驺遂迎之而见。班乃自说:“昔辞旷拙,及还家,儿死亡至尽。今恐祸故未已,辄来启白,幸蒙哀救。”府君拊掌大笑曰:“昔语君‘死生异路,不可相近’故也。”即敕外召班父。须臾,至庭中,问之:“昔求还里社,当为门户作福,而孙息死亡至尽,何也?”答云:“久别乡里,自欣得还,又遇酒食充足,实念诸孙,召之。”于是代之。父涕泣而出,班遂还。后有儿皆无恙。

——《搜神记》

〔注〕[1]胡母班:东汉末名士。“胡母”系复姓。 [2]泰山府君:道教所奉泰山神,传说掌管人间生死。 [3]河伯:神话传说中的黄河水神。 [4]遣:一作“谴”,惩罚之意。

古人通贿权要,谓之“关节”,颇似今之“拉关系”、“走后门”,人间有此招数,阴间也不例外。《列异传·蒋济儿》中,曾叙说魏国的一位领军将军蒋济,去找一位叫孙阿的人,对他说:我那死去的儿子托梦给他母亲,说你就要去任泰山令(鬼官职),请到任之后给他换一个舒适的差事。这位要官不要命的孙阿闻之大喜,并说将军之言一定照办。孙阿死后一个多月,蒋济的儿子又托梦于母,说他已由一个辛苦的小差吏调任官府录事了。这个从阳间开到阴间的“后门”,靠的倒不是“钱”,而是“权”,蒋济以其权势去影响孙阿,孙阿以其手中之权提拔其子,看来“权”也照样可以使“鬼推磨”。如果说蒋济是个“好爸爸”,那么胡母班则是一位“好儿子”。不过这位东汉名士胡母班倒并没有什么钱和权,那么怎么为他父亲敲开“后门”的呢?这就得慢慢道来了。

泰山,早在汉代就被说成是阴府所在,“主召人魂”。胡母班一次经过泰山,治鬼招魂的泰山府君派两名骑士将他邀进官邸,请他捎个信给女婿河伯。一年之后胡母班返家,经过泰山时仍不忘向泰山府君述说传言情况,泰山府君很是感激,并表示欲图报答。当胡母班言毕去上厕所时,忽然看到亡父戴着刑具在服劳役。亡父向他诉说一番痛苦之后,随即要他向泰山府君去说情,请求免除劳役,放回故乡去做个土地神。儿子遵命求情,泰山府君开始倒有点原则性,说:“生死不同路,不能亲近,他的境遇也不必怜惜。”可是经不住胡母班苦苦哀求,也就从其所愿。“后门”就是这样打开了,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

“乘时蹈机,祸不旋踵。”一年多的时间,胡母班的几个儿子几乎死光了,惊恐之下,只得求告泰山府君。于是泰山府君召见胡母班的父亲,责问道:你要求回乡做土地神,理当造福家庭,如今你的孙子几乎死完了,这是什么原因?胡母班的父亲说:久别乡里,欣喜返归,又遇上丰盛酒菜,实在思念孙子们,所以就把他们召来了。泰山府君听后,下令革去其职,改派土地神,此后胡氏一家平安无事。作品的本意也许只在宣扬“生死异路”,“发明神道之不诬”。但是,细细品味,亦会另有发现。其一,世事纷纷,无奇不有。有权者固然可以谋私,如蒋济之流;无权者亦未尝不可以利用关系敲开“后门”。胡母班为泰山府君送信倒是本无此意,却不料被精于“关系学”的父亲及时抓住,于是“好儿子”便将那点传书之劳,作为“拉关系”的筹码,加以充分利用,拉者与被拉者无须明言,各自心中有数,写得颇有特色;其二,由“后门”而得益者固然大有人在,否则你怎么解释从古至今,是人是鬼,“走”之不绝呢!不过,“福兮祸所依”,由“后门”而得“祸”者也不乏其人,胡母班走通了“后门”,却付出了几个儿子的代价,殆是始料不及吧?“善游者溺,善骑者堕,各以其所好,反自为祸。”(《淮南子·原道训》)辩证法就是这么奇妙、无情,巧于弄权、精于“后门”者,亦可思之。

作品在表现上也采用了“逞神思而施以人化”(鲁迅语)的手法,而且还“化”得相当成功。泰山府君虽官高位重,却也不是什么事事正确的神仙,胡母班向他禀报传书情况之后,即致谢意,并表示“当别再报”。也就是这种图报之心,终使“原则”化为乌有,酿成了无可挽回的恶果。后来他对胡母班父亲的处置,又显示了他严明果断、不忘旧情。可以说他的过失与严明,都与“情义”二字有关,正是由于这个缘故吧,这位手操生死的鬼官,并不使人闻之色变,恰恰相反,倒给人几分似曾相识之感。就是河伯对胡母班的殷勤接待,临别赠物,也都充满着人世的情理。至于胡母班的父亲,则是另一种形象。他死后“见遣三年”。之所以如此,殆是生前罪孽所致,然而他不思赎罪,却见机而上,出谋划策,利用“关系”,一要放出,二要“位子”。一切到手便得意忘形,得志猖狂,摧残生灵,显然是一个巧于钻营,贪得无厌,连子孙也不顾及的“恶鬼”。这一形象人们也并不怎么陌生吧?同是神鬼,各具特色,作者不着墨于外形,而是通过各自的言行刻画其精神品貌,这就使形象更具深度了。

这个故事的规模已经突破一般“志怪”的格局,但是,事多而不散,“人”多而不乱,“人”与事,事与事,“人”与“人”,环环相扣,使情节得以曲折而自然地向前演进。胡母班系泰山人氏,因而他两过泰山,一出一返,传书与禀报也就顺理成章,而无生编硬凑之感;前面大段写受命传书之经过,实为泰山府君感激图报作铺垫,而这又是胡母班父亲能见机出谋、胡母班能大胆求情的因由。前有“不可相近”之言,后以“相近”为害,再以“代之”则宁,加以反复验证,一呼一应,开合有致;就是河伯赠物亦非闲笔,既显示了酬谢之情,更为日后泰山府君深信传书确至,作了伏笔。这种细针密线、构思精微,都反映了作者围绕中心创造故事的用心与才能。后世传奇小说的创作,无疑从这里获得了不少启示。

(赵其钧)

郭璞

[晋]干宝

郭璞,字景纯,行至庐江[1],劝太守胡孟康急回南渡,康不从。璞将促装去之,爱其婢,无由得,乃取小豆三斗,绕主人宅散之。主人晨起,见赤衣人数千围其家,就视则灭,甚恶之。请璞为卦。璞曰:“君家不宜畜此婢,可于东南二十里卖之,慎勿争价,则此妖可除也。”璞阴[2]令人贱买此婢。复为投符于井中,数千赤衣人一一自投于井。主人大悦。璞携婢去。后数旬而庐江陷。

——《搜神记》

〔注〕[1]庐江:郡名。治今安徽庐江西南舒城。 [2]阴:暗地里。

汉代宗教迷信盛行,方术之士应运而生,每一个方术之士都要借用、编造一些奇奇怪怪的故事,以显示其法术,这可以说是“志怪”中的一大支流。就这类故事内容而言,也极其复杂,有以“法术”济世救人的,如寿光侯杀蛇以愈人病,樊英嗽水灭火,等等,虽亦虚妄,但还有曲折地反映人们消灾灭祸的希望,与济世救人的道德理想。而有的则仅仅是为“法术”而“法术”,旨在“矜其所能”而已,如徐登与赵昞的斗法(以上均见《搜神记》)。更有等而下之,运用法术夺人所爱的,就如我们要讲的这则故事:

郭璞喜爱胡孟康的婢女,既不直说,也想不出什么正当的办法,便施法术。他于夜深人静时绕宅撒豆,胡孟康晨起,见赤衣人数千围其家,近视却无踪影,神秘诡异,心生厌恶,于是“请璞为卦”——“卦”以告之的无非是反复强调一定要去掉“此婢”。如何去掉?卖之。如何卖之?不仅指明地点,还交代“慎勿争价”。言简意赅,用心良苦。待到胡孟康决意卖之,郭璞便进行第三步——暗中派人前去以贱价买下。最后,失婢者“大悦”,得婢者不动声色携之而去。

就当时来说,等同于奴隶、玩物的婢女,可以买卖,可以赠送,本无地位可言,何况郭璞既没有“白拿”,也没有豪夺,因而他的“巧取”,既可视作风流佳话,还可以炫耀其“精于卜筮”的法术,所以直到为其立传的《晋书》也公然收入此事。不过,就事而论,这种夺人之所有为己有的骗术,总不是什么高雅之举,而作为他“嗜酒好色,时或过度”(《晋书·郭璞传》)的一个例证,倒是颇为合适的。但是骗术之所以得计,倒也不是没有值得思索的地方。

在写作上,小豆三斗之化为赤衣人数千,是一个出奇的构想,是本篇较引人的细节。

(赵其钧)

弦超附知琼

[晋]干宝

魏济北[1]郡从事掾[2]弦超,字义起。以嘉平[3]中夜独宿,梦有神女来从之。自称天上玉女,东郡[4]人,姓成公[5],字知琼,早失父母,天帝哀其孤苦,遣令下嫁从夫。超当其梦也,精爽感悟,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觉寤钦想,若存若亡。如此三四夕。

一旦,显然来游,驾辎车[6],从八婢,服绫罗绮绣之衣,姿颜容体,状若飞仙。自言年七十,视之如十五六女。车上有壶榼,青白琉璃五具。饮啖奇异,馔具醴酒,与超共饮食。谓超曰:“我,天上玉女。见遣下嫁,故来从君。不谓君德,宿时感运,宜为夫妇。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然往来常可得驾轻车,乘肥马,饮食常可得远味异膳,缯素常可得充用不乏。然我神人,不为君生子,亦无妒忌之性,不害君婚姻之义。”遂为夫妇。赠诗一篇,其文曰:“飘飖浮勃逢[7],敖曹云石滋[8]。芝英[9]不须润,至德与时期。神仙岂虚感,应运来相之。纳我荣五族,逆我致祸灾。”此其诗之大较。其文二百余言,不能悉录。兼注《易》七卷,有卦有象,以彖为属。故其文言既有义理,又可以占吉凶,犹扬子之《太玄》、薛氏之《中经》也[10]。超皆能通其旨意,用之占候。

作夫妇经七八年,父母为超娶妇之后,分日而燕[11],分夕而寝,夜来晨去,倏忽若飞。唯超见之,他人不见。虽居暗室,辄闻人声,常见踪迹,然不睹其形。后人怪问,漏泄其事。玉女遂求去,云:“我,神人也。虽与君交,不愿人知。而君性疏漏,我今本末已露,不复与君通接。积年交结,恩义不轻,一旦分别,岂不怆恨?势不得不尔,各自努力!”又呼侍御,下酒饮啖。发簏[12],取织成裙衫两副遗超。又赠诗一首,把臂告辞,涕泣流离。肃然升车,去若飞迅。超忧感积日,殆至委顿。

去后五年,超奉郡使至洛[13],到济北鱼山[14]下,陌上西行,遥望曲道头有一马车,似知琼。驱驰前至,果是也。遂披帷相见,悲喜交切。控左援绥,同乘至洛,遂为室家,克复旧好。至太康[15]中犹在。但不日日往来,每于三月三日、五月五日、七月七日、九月九日、旦、十五日,辄下往来,经宿而去。张茂先为之作《神女赋》[16]。

——《搜神记》

〔注〕[1]济北:郡名。治今山东长清县。 [2]从事掾:州郡长官的僚属。 [3]嘉平:魏齐王曹芳年号(249—254)。 [4]东郡:郡治今河南濮阳。 [5]成公:复姓。 [6]辎(zīpíng)车:一种有帷盖帷幕的小车。 [7]勃逢:即渤蓬,指渤海蓬莱仙境。 [8]敖曹云石滋:敖曹,即嗷嘈;云石,指云板、石磬等乐器;滋,滋生,奏出的意思。 [9]芝英:灵芝草。 [10]“犹扬子”句,当是后人误入文中。薛氏《中经》待考。 [11]燕:通“宴”,宴饮的意思。 [12]簏(lù):用竹藤之类编织的箱柜。 [13]洛:指洛阳。这句意思是说弦超奉郡吏差遣去洛阳。 [14]鱼山:在今山东东阿西。《太平寰宇记》:“东阿县鱼山,一名吾山。” [15]太康:晋武帝司马炎年号(280—289)。 [16]张茂先:即张华,字茂先,晋代文学家。《神女赋》一文,《艺文类聚》作张敏著。张敏,“太原中都人,……太康初,出为益州刺史”(《全晋文》八十)。

这是一个人、神结合的故事,有着引人入胜的情节:神女梦中来——携酒结良缘——隔日“分夕”会——挥泪伤别离——有情终相聚。在这一系列曲折浪漫的情节中,贯串着一位神化的女性——知琼。然而,神的外衣并没有使她远离尘世,她既有时代的烙印,更有超越时代的理想的光辉。作者以渍染的技法多侧面、多层次地塑造了这一形象。“嘉其美异,非常人之容”,是弦超梦中的感知,所以还不甚具体;“驾辎车……视之如十五六女”,这是“显然来游”之所见,服饰容颜,衣着神态,一一描绘,与上文之“美异”相呼应,完成了对她的外表的刻画。“车上有壶……与超共饮食”,这是预先设计与安排的,使情节自然过渡到交谈的场面,也表现了一个女性特有的细心周到。她自述身份、来意,进而指出结合的原因——“不谓君德,宿时感运”。这里既有对对方的体认,也是彼此缘分所致。“不能有益,亦不能为损”,是对婚后颇为冷静的预测。她不因为可以带来轻车肥马、美味异膳而自夸,她也不隐瞒不能为君生子的遗憾,如果说前者显得纯朴谦逊,那么后者则表现出惊人的坦诚。“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七出”中的第一条便是“无子”。女人无子是随时可以被赶出家门的,是无权享受婚姻、家庭生活的。知琼的主动与坦诚,正反映了她无视封建社会早已确立的法规,而要去勇敢地追求一个人应该得到的平等与幸福!当然,“不害君婚姻之义”,也反映了时代的局限,但同时也体现了她具有超越一般的豁达与贤明。如果说透过这一番谈话,可以看出知琼的某些性格和品德,那么下面的赠诗、注《易》,又表现了她才思不凡,其实这一点也是有悖于封建礼教的。《大戴礼记·主言》说:“七教者,治民之本也。”其中就有“女憧,妇空空”之说,“憧,无知也;空空,无识也”(王聘珍《解诂》)。把妇女“教”得无知无识才是封建统治者的理想,所谓愚为女德。这种思想贯穿了整个封建社会,以至于弄得妇女虽是能诗能文,也要自认不是:“女子弄文诚可罪,那堪咏月更吟风!磨穿铁砚非吾事,绣折金针却有功。”(朱淑贞《自责》)更何况知琼的这首诗,那种快语直言自谈婚事,缙绅先生岂敢直视!当弦超父母为其娶妇之后,果真是相聚有时,言而有信。后来事泄而去,遗物赠诗,爱而不妒,恩义不忘,既不溺于情,而又深于情。五个春秋悄然而逝,终又有曲道相候,不正是她追求与执着的深情所致吗!总之,只要把这一形象放在一定的历史范围内来考察,是不难发现她的言行、品德和才情,都焕发出与封建传统相悖逆的光彩。

这个形象的塑造也不是孤立的,与之相伴随的还有“天帝”与弦超。是体恤、爱怜她的“天帝”使她走向尘世,踏上了这条生活之路,形象的现实性也就由此生发;而弦超又是她得以实现愿望的伴侣。作者对弦超的笔墨不多,却也传神。他一梦钟情,眷恋难遣;不唯情深,且是知音。他不仅完全接受了知琼那一席不寻常的高论,结为夫妻,而且对她的诗文“皆能通其旨意”。他不敢违抗父母之命而娶亲,后又“漏泄其事”,这些不甚完满之处,不仅增添了人物的真实性,也为测试弦超的感情巧作准备。知琼离去,他没有事过境迁,意淡情消,而是“忧感积日,殆至委顿”。那“西行遥望”,见一马车,便觉似她,亦非偶然,也是彼此深知、心有灵犀的感悟吧!果然相见,悲喜交加,克复旧好,笔触洗练,情溢言表。作品对弦超的爱恋、相思之情的描写,实际上也就反映了他超凡的心灵境界,脱俗的婚恋观念。无疑,弦超也是一个具有理想色彩的人物。

一般的“志怪”偏重叙事,人物形象并不鲜明,而在这个故事里却大不相同。那些浪漫的、传奇式的情节,虽是曲折动人,但你稍加琢磨,便可体会到其目的不过是透过那些悲欢离合,有意识地逐渐展现人物思想、性格、情感的各个层面,使形象变得更为生动、丰满。这显然已不同于那些一条一事、粗陈梗概的写法,为后世传奇小说的创作积累了有益的艺术经验。

(赵其钧)

汉董永

[晋]干宝

汉董永,千乘[1]人。少偏孤,与父居,肆力田亩,鹿车[2]载自随。父亡,无以葬,乃自卖为奴,以供丧事。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遣之。永行三年丧毕,欲还主人,供其奴职[3]。道逢一妇人,曰:“愿为子妻。”遂与之俱。主人谓永曰:“以钱与君矣。”永曰:“蒙君之惠,父丧收藏。永虽小人,必欲服勤致力,以报厚德。”主曰:“妇人何能?”永曰:“能织。”主曰:“必尔者,但令君妇为我织缣百匹。”于是永妻为主人家织,十日而毕。女出门,谓永曰:“我,天之织女也。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耳。”语毕,凌空而去,不知所在。

——《搜神记》

〔注〕[1]千乘:郡名。治今山东高青。 [2]鹿车:一种用人力推挽的小车。汉应劭《风俗通》:“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 [3]供其奴职:意思是做奴仆以尽还债的职责。

董永年少丧母,父子相依,就是下地干活,也要用小车推着父亲同去,他不放心让父亲独坐家中。父亲去世,卖身为奴,也要把丧事办得妥妥当当。小说一写生前,一说死后,刻画出一个典型的孝子形象。如此孝心,实可感天动地。“主人知其贤,与钱一万”;“缘君至孝,天帝令我助君偿债”:一则写人,一则写神,人神共助,其孝感之效应得以生动展现。选材精炼,叙事利落,虚实相生,巧于构思,“志怪”艺术步入成熟之境,于此可见。本篇的结尾,写出织妇(实为上天所派织女)“凌空而去,不知所在”,更有不尽之余韵,令人浮想不已。

人们之所以讲“孝”,就是由于生活中有不孝。古人说“重资财,薄父母,不成人子”,如今此等情事不亦屡有所见吗?本篇的写作,热情歌颂了孝子董永,正寄托当时人们对“孝道”这一美德的肯定。

(赵其钧)

徐光

[晋]干宝

吴时有徐光者,尝行术于市里。从人乞瓜,其主勿与,便从索瓣,杖地种之。俄而瓜生蔓延,生花成实,乃取食之。因赐观者。鬻者反视所出卖,皆亡耗矣。凡言水旱,甚验。

过大将军孙门,褰衣而趋,左右唾践。或问其故,答曰:“流血臭腥,不可耐。”闻,恶而杀之。斩其首,无血。及废幼帝,更立景帝,将拜陵,上车,有大风荡车,车为之倾。见光在松树上,拊手指挥,嗤笑之。问侍从,皆无见者。俄而景帝诛。

——《搜神记》

“商人重利”,自古皆然。但是,有重利而不忘义礼者,亦有逐利而乏善心者,此又不可一概而论。本文中徐光所遇到的这位卖瓜者,显然属于后者。徐光向卖瓜人乞讨,他无动于衷,一毛不拔。徐光随即用手杖在地上捣了一个洞,向人要了一粒瓜籽种下去,“俄而瓜生蔓延,生花成实”。不仅自己剖瓜大啖,且广赠观者,煞是新奇热闹。卖瓜者回头一看,自己的瓜摊已是一净如洗。作者在这个故事之后,插入“凡言水旱,甚验”六字。介绍徐光的法术,还可预测水旱,救众人于灾难之前,不着痕迹地为下一个故事下了伏笔。

太平元年(256)吴国骄矜淫暴的丞相、大将军孙峻死,其从弟孙继而辅政。太平三年九月,孙废幼帝孙亮为会稽王,十月迎立琅邪王孙休为景帝。以大将军为丞相,恃贵倨傲,景帝恐其有变,于是年十二月借腊会(腊月祭祀)之机,设计斩之。文中的后一则故事便在此基础上,虚虚实实,敷衍幻化而成。以幻写真,以真传幻,本来就是“志怪”创作的一种艺术手法。徐光过孙之门,“褰衣而趋,左右唾践”,故作异态,引人发问,答曰:“流血臭腥,不可耐。”如此臭腥,他人不闻,是以其神异,表现了“智者见于未萌”。按之常情,孙知之该是前趋请教,退而言之亦可自省自慎。可是恰恰相反,“闻,恶而杀之”。可见得志猖狂,凶残毕露。谁知“斩其首,无血”。如此奇异,孙仍无丝毫触动与收敛,真是权迷心窍,“心暗则照有不通”,还要继续导演一场“废立之戏”。岂料戏刚收场,“导演”却被他拥上舞台的“角色”送归西天,确是一幕难得的自作自受的好戏!好戏之前,还有一个并非多余的插曲,徐光呼风倾车,这正暗示了斩首之时,他早以用幻术脱身,逃之夭夭,前后照应,“无血”之谜,不解自开。作者之爱憎,世人之心态,祸福之因果,时代之面貌,不都藏在这“满纸荒唐”之中吗!

(赵其钧)

左慈

[晋]干宝

左慈[1],字元放,庐江[2]人也,少有神通。尝在曹公[3]座,公笑顾众宾曰:“今日高会,珍羞略备。所少者,吴松江鲈鱼为脍。”放云:“此易得耳。”因求铜盘,贮水,以竹竿饵钓于盘中。须臾,引一鲈鱼出。公大拊掌,会者皆惊。公曰:“一鱼不周坐客,得两为佳。”放乃复饵钓之。须臾,引出,皆三尺余,生鲜可爱。公便自前脍之,周赐座席。公曰:“今既得鲈,恨无蜀中生姜耳!”放曰:“亦可得也。”公恐其近道买,因曰:“吾昔使人至蜀买锦[4],可敕人告吾使,使增市二端[5]。”人去,须臾还,得生姜。又云:“于锦肆下见公使,已敕增市二端。”后经岁余,公使还,果增二端。问之,云:“昔某月某日,见人于肆下,以公敕敕之。”

后公出近郊,士人从者百数。放乃赍[6]酒一罂,脯一片,手自倾罂,行酒百官,百官莫不醉饱。公怪,使寻其故。行视沽酒家,昨悉亡其酒脯矣。公怒,阴欲杀放。放在公座,将收之,却入壁中,霍然不见。乃募取之。或见于市,欲捕之,而市人皆放同形,莫知谁是。

后人遇放于阳城山头,因复逐之,遂走入羊群。公知不可得,乃令就羊中告之曰:“曹公不复相杀,本试君术耳。今既验,但欲与相见。”忽有一老羝[7],屈前两膝,人立而言曰:“遽如许。”人即云:“此羊是。”竞往赴之,而群羊数百,皆变为羝,并屈前膝,人立云:“遽如许。”于是遂莫知所取焉。

——《搜神记》

〔注〕[1]左慈:东汉末人。 [2]庐江:汉末郡名,治所在今安徽省境内。 [3]曹公:曹操。 [4]锦:彩锦。 [5]端:汉时布帛的长度单位。 [6]赍(jī):带着。 [7]羝:公羊。

尊刘抑曹的社会风尚形成于何代何朝?我从前一直未加深思。总以为既然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还以魏为正统,很可能从朱熹开始以蜀汉为正统,然后经过《三国志平话》、《三国演义》以及大量三国戏,把尊刘抑曹的思想感情广泛地散布于人民群众之中。

南朝宋裴松之注陈寿《三国志》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使我们看到了一度失传的《曹瞒传》。这篇别传,把曹操的险恶用心、奸诈莫测以及种种狼狈不堪的丑态写得淋漓尽致,为后世鞭挞曹操的文艺作品提供了丰富的素材。而《曹瞒传》当然是裴松之以前的作品,可以认为曹操逝世不久,此文就已问世。也就是说,在当时对曹操极为反感、鄙视的人就比比皆是了。

《左慈》原载于《搜神记》,上距曹操之死恐怕也不到200年。与《搜神记》同为晋代著作的《博物志》(张华著)说曹操好养性法,亦解方药,招引之士,庐江左慈、谯郡华佗、甘陵甘始、阳城郗俭等无不毕至。可见左慈不仅实有其人,而且曾被曹操作为方术之士而招致在身边的。

古人写曹操的奸诈或狼狈,大抵有两种不同的手法。一是依据一定的史实而加以极度的夸张,如宛城遇张绣、潼关遇马超、华容遇关羽等;另一种就是让某些神怪色彩的人物对他百般戏弄,使他暴跳如雷,要想杀死对方,但总是捉不到,即使捉到,无非再受一次嬉弄或辱骂,仍旧杀他不死,而且很快就逃逸无踪了。《左慈》这一篇既有历史人物可考,又荒诞不经,是把两种手法结合起来写了。

真正的曹操在世时位极人臣,挟天子而令诸侯,又生性残忍猜疑,视别人的生命如草芥。后世之人难免仍有遗恨耿耿于心,《左慈》这一类记载,正是对曹操极度反感的产物。

曹操并不满足于挟天子以令诸侯,他是一个贪欲无度的大野心家,他所以要罗致方术之士,也是为了实现他的政治野心这一大目标。方术之士有无方术?对他曹操的忠实程度又如何?曹操无时无刻不在密切注意,无时无刻不在试探考验;而那些方术之士又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如何保全自己或如何报复曹操。在这种情况之下,自然很可能产生《左慈》中所记载的某类事件的。

《三国演义》第六十八回是《甘宁百骑劫魏营,左慈掷杯戏曹操》,其中关于左慈的故事情节都从本篇采择,不过又加以较多的丰富和发展了。

(蒋星煜)

干宝

(?—336)东晋史学家、文学家。字令升。新蔡(今属河南)人。勤学博闻,并好阴阳术数。元帝时以佐著作郎领修国史,著《晋纪》,时称良史,今已佚。又感于生死之事,撰集古今神祇灵异人物变化,成《搜神记》,原书已佚,今存后人辑本。

 

壶公

[晋]葛洪

壶公者,不知其姓名也。今世所有召军符、召鬼神治病玉府符,凡二十余卷,皆出自公,故总名“壶公符”。时汝南[1]有费长房者,为市掾,忽见公从远方来,入市卖药,人莫识之。卖药口不二价,治病皆愈。语买人曰:“服此药,必吐某物,某日当愈。”事无不效。其钱日收数万,便施与市中贫乏饥冻者,唯留三五十。常悬一空壶于屋上,日入之后,公跳入壶中,人莫能见。唯长房楼上见之,知非常人也。长房乃日日自扫公座前地,及供馔物,公受而不辞。如此积久,长房尤不懈,亦不敢有所求。

公知长房笃信,谓房曰:“至暮无人时更来。”长房如其言即往。公语房曰:“见我跳入壶中时,卿便可效我跳,自当得入。”长房依言,果不觉已入。入后不复是壶,唯见仙宫世界,楼观重门阁道,公左右侍者数十人。公语房曰:“我仙人也,昔处天曹,以公事不勤见责,因谪人间耳。卿可教,故得见我。”长房下座顿首曰:“肉人无知,积罪却厚,幸谬见哀悯,犹入剖棺布气,生枯起朽。但恐臭秽顽弊,不任驱使。若见哀怜,百生之厚幸也。”公曰:“审尔大佳,勿语人也。”

公后诣长房于楼上,曰:“我有少酒,相就饮之。”酒在楼下,长房使人取之,不能举盎;至数十人,莫能得上。乃白公。公乃下,以一指提上,与房共饮之。酒器如拳许大,饮之至暮不竭。告长房曰:“我某日当去,卿能去乎?”房曰:“欲去之心,不可复言。欲使亲眷不觉知去,当有何计?”曰:“易耳。”乃取一青竹杖与房,戒之曰:“卿以竹归家,便可称病,以此竹杖置卿所卧处,默然便来。”房如公言,去后,家人见房已死,尸在床,乃向竹杖耳,乃哭泣葬之。

房诣公,恍惚不知何所。公乃留房于群虎中,虎磨牙张口欲噬房,房不惧。明日又内于石室中,头上有一方石,广数丈,以茅绹[2]悬之。又诸蛇来啮绳,绳即欲断,而长房自若。公至,抚之曰:“子可教矣。”又令长房啖屎兼蛆长寸许,异常臭恶,房难之。公乃叹谢遣之曰:“子不得仙道也!赐子为地上主者,可得寿数百岁。”为传封符一卷付之,曰:“带此可主诸鬼神,常称使者,可以治病消灾。”房忧不得到家。公以一竹杖与之曰:“但骑此,得到家耳。”房骑竹杖辞去,忽如睡,觉已到家。家人谓是鬼,其述前事,乃发棺视之,唯一竹杖,方信之。房所骑竹杖,弃葛陂[3]中,视之乃青龙耳。初去至归,谓一日,推问家人,已一年矣。

房乃行符收鬼治病,无不愈者。每与人同坐共语,常呵嗔怒。问其故,曰:“嗔鬼耳。”时汝南有鬼怪,岁辄数来郡中,来时从骑如太守,入府打鼓,周行内外,尔乃还去,甚以为患。房因诣府厅事,正值此鬼来,到府门前。府君驰入,独留房。鬼知之,不敢前。房大叫呼曰:“便捉前鬼来!”乃下车伏庭前,叩头乞曰改过。房呵之曰:“汝死老鬼,不念温良,无故导从,唐突官府。自知合死否?急复真形!”鬼须臾成大鳖,如车轮,头长丈余。房又令复人形,房以一札符付之,令送于葛陂君。鬼叩头流涕持札去。使人追视之,乃见符札立陂边,鬼以头绕树而死。

房后到东海,东海大旱三年。谓请雨者曰:“东海神君前来淫葛陂夫人,吾系之。辞状不测,脱然忘之,遂致久旱。吾今当赦之,令其行雨。”即便有大雨。房有神术,能缩地脉,千里存在,目前宛然,放之复舒如旧也。

——《神仙传》

〔注〕[1]汝南:汉郡名,郡治在今河南上蔡。 [2]绹(táo):绳索。  [3]葛陂:泽名,在今河南新蔡北部。

本篇若按旧时的作文惯例,当改称“壶公费长房合传”,因为它合述了神仙史上的两位重要人物。他们为后代的文人留下了不少常用的典故,如“悬壶”、“壶天”、“竹杖化龙”、“缩地术”等;最著名的还有一则不载于本文而见于吴均《续齐谐记》的费长房桓景故事,导致了重阳节登高、佩茱萸、饮菊花酒等风俗习惯的产生。

今人以“悬壶”为行医的代称,因为行医是壶公的公开职业。但“卖药口不二价”却并非他的专利,东汉时有个韩康以同样的做法执行三十余年而名闻于世,分不清孰先孰后。壶公不计较医疗费用,他很有钱。他的“跳入壶中”,“不复是壶,唯见仙宫世界”,既有“一粒粟中藏世界”的哲理,又有摒弃红尘、创造个人天地的美学意味。前者启迪了“橘中叟”、“鹅笼书生”等传说的产生,后者则成为神仙行世的范本。《太平广记》中《裴谌》、《卢李二生》两篇,都写真人不露相,一副寒酸落魄的样子。而当以富贵骄人的朋友应邀到他们家中作客时,才发现是见所未见的“仙宫世界”。汉代崇尚神仙术,修道需要一定的资本。而当时多盗贼,社会治安无保障,所以不露富是中国求仙者的职业习惯。

再说说费长房,在本篇中也有几处耐人玩味的地方。

神仙的传道授业、寻找接班人,用道家的术语说,是“投缘”,叫师父一碰上就觉得顺眼。费长房利用住在对楼的有利条件,发现了壶公内室的秘密,确实是独具慧眼。但他的设法接近,却是“日日自扫公座前地,及供馔物”,而壶公也“受而不辞”。看来,感情联络是万事取得成功的要诀,连神仙也不能免俗。

壶公为了考察费长房是否具备“可教”的资格,制造了猛虎噬人、草绳悬石等幻象,用以考验对方的胆量、定力,这无可厚非;但“又令长房啖屎兼蛆长寸许,异常臭恶”,这就未免不近人情了。明人笔记载某丐仙为答谢慷慨的施主而还席,捧上的菜肴竟是一具煮熟了的男婴尸体,在满座拒绝进食后才惋惜地揭晓说这是可使人服后成仙的人参,这也同本篇的做法一样谑而近虐。凡夫俗子而能经受住这种考验的,据我所知只有《太平广记》中的《王老》一则:一个老道士全身长满流脓的疔疮,跳进酒缸洗澡,然后要求王老夫妇把酒喝下去,而夫妇俩竟毫不迟疑地照办了,于是得成了仙道。神仙们的这种测试方法是否含有涤俗除垢的象征含义不得而知,总之费长房未能过关,功亏一篑。

但费长房成为“地上主者”后管得很宽,除了“收鬼治病”外,还介入了东海神君与葛陂夫人的“桃色案件”。故事强调了“葛陂”的地位,将这弹丸之泽与浩瀚的东海比肩并提,可见是当地土著的传说。但这一传说因本篇的复述而影响广远,日后郦道元著《水经注》即对此深信不疑。

《后汉书》有《费长房传》,辑入了本篇的大部分内容,也有少量的补充,说费长房“后失其符,为众鬼所杀”,也就是说在晋末刘宋初范晔作史的年代,费长房已不在人世了。壶公虽无单独立传载入正史的荣幸,却也未在后人著作中销声匿迹,且还有新的发明,如《丹台录》说他姓谢名玄,陶弘景《真诰》则称他真名当为施存,是孔子的弟子,等等。直到《历世真仙体道通鉴》(成书于元代),还有他同赤松子、吕洞宾、陈抟等同游的记载,远比“得寿数百岁”的徒弟享年长久。费长房得罪了太多的鬼神,“为众鬼所杀”也是意料中事。不过《酉阳杂俎》有“地下主者,二百八十年,乃得进处地仙之道”的说法,相当于今时所谓的“考察期”。他是否去做“地仙”去了?时间上倒有几分吻合。

(穆俦)

栾巴

[晋]葛洪

栾巴者,蜀郡成都人也。少而好道,不修俗事。时太守躬诣巴,请屈为功曹[1],待以师友之礼。巴到,太守曰:“闻功曹有道,宁可试见一奇乎?”巴曰:“唯。”即平坐,却入壁中去,冉冉如云气之状,须臾,失巴所在。壁外人见化成一虎,人并惊。虎径还功曹舍。人往视虎,虎乃巴成也。

后举孝廉,除郎中,迁豫章太守。庐山庙有神,能于帐中共外人语,饮酒,空中投杯。人往乞福,能使江湖之中分风举帆,行各相逢。巴至郡,往庙中,便失神所在。巴曰:“庙鬼诈为天官,损百姓日久,罪当治之。”以事付功曹,巴自行捕逐。“若不时讨,恐其后游行天下,所在血食,枉病良民,责以重祷。”乃下所在推问山川社稷,求鬼踪迹。此鬼于是走至齐郡[2],化为书生,善谈五经,太守即以女妻之。巴知其所在,上表请解郡守,往捕。其鬼不出。巴谓太守:“贤婿非人也,是老鬼诈为庙神,今走至此,故来取之。”太守召之,不出。巴曰:“出之甚易,请太守笔砚设案。”巴乃作符。符成,长啸空中,忽有人将符去,亦不见人形。一坐皆惊。符至,书生向妇涕泣曰:“去必死矣!”须臾,书生自赍符来,至庭,见巴不敢前。巴叱曰:“老鬼何不复尔形!”应声即便为一狸,叩头乞活。巴敕杀之。皆见空中刀下,狸头堕地。太守女已生一儿,复化为狸,亦杀之。巴去,还豫章。郡多鬼,又多独足鬼,为百姓病。巴到后,更无此患,妖邪一时消灭。

后征为尚书郎[3]。正旦大会,巴后到,有酒容。赐百官酒,又不饮,而面南向噀之。有司奏巴不敬。诏问巴,巴曰:“臣乡里以臣能治鬼护病,生为臣立庙。今旦有耆老皆来臣庙中享臣,不能辞,早饮之,是以有酒容。臣适见成都市上火,臣故漱酒为雨救之,非敢不敬。当请诏问,虚诏抵罪。”乃发驿书问成都。已奏,言正旦食后失火,须臾,有大雨三阵,从东北来,火乃止,雨着人皆作酒气。

后一旦,忽大风雨,天地晦冥,对坐不相见。因失巴所在。寻闻巴还成都,与亲故别,称不更还。老幼皆于庙中送之。云:去时亦风雨晦冥,莫知去处也。

——《神仙传》

〔注〕[1]功曹:汉代州郡分管赏罚事务的佐吏。 [2]齐郡:今山东益都县。 [3]尚书郎:朝廷掌文书章奏的中级官员。

这篇神仙传记,着重介绍了栾巴穿壁、捉鬼及噀酒救火的三大奇行,写得颇为生动。

穿壁是遁形术的一种,中国神仙的作为十分奇特,即将“遁形”和“变化”结为一体。神话传记中常有“坐在立亡”的话,从字义上说,这显然指遁身的本领,而明人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却将变形术也列于其间,所示的例证便有本文栾巴的化虎。据说只要授得“灵宝秘文九化十变之书”,便能变化如意,所以从《神仙传》到《西游记》无不任意加以渲染和设计,而这神通也成为神仙故事中使人印象深刻的内容。

道教本是生活化的宗教,与医、巫俱有渊源,驱邪除祟是当然的功课。后汉时道教已出现门派,不同的派别之间常常互相斗法攻讦,这就是本文栾巴降伏同样具有功夫的“庙鬼”的实际底蕴。值得注意的是,东晋孝道派首领许逊有一段传说与此大同小异。故事也是发生在豫章(今江西南昌一带),只是对象以“蛟蜃精”替代了“庙鬼”,化名慎郎,同样以书生面目出现并娶了太守女儿为妻,而许真君也是不客气地逼到太守的府上让其显出了原形。本篇中的“独足鬼”,在许逊故事中也有出现,看来并未彻底从江西地面上消灭。许逊晚于栾巴近二百年,后代的信徒们竟未怀疑过真君的这段经历近于剽袭,真是奇怪得很。

栾巴最为人熟知和传诵的异行,当是噀酒灭火,偏偏如此富有传奇色彩的故事,又未能成为他的专利。《后汉书·郭宪传》载郭宪随刘秀行南郊礼,忽然含酒三噀,说是齐国失火,喷酒扑灭,后果如其言。郭宪的时代早于栾巴。《晋书·佛图澄传》载佛图澄登洛阳中台,意识到幽州失火,“取酒噀之,久而笑曰:救已得矣。”这些都见于正史。《楚国先贤传》载樊英噀酒救成都火,《神仙传》载成武丁噀酒救临武火,还有邵信臣噀水化雨救火,等等,他们都是栾巴的同时代人。这些故事大多发生在朝会、府宴等正式场合,常常是有司先劾其行为的“大不敬”,要过几天后才从受灾地区传来确报,而且无不强调及时雨中含有酒气:如出一辙,显然是同一传说的不同版本。我很怀疑成武丁才是故事的原型(说见后),但历来都公推栾巴为作俑的代表。庾信《见游春人》诗即有“那能学噀酒,无处似栾巴”之语,可见这样的看法形成已久。

《后汉书》有栾巴传。传中说他“四迁桂阳太守”,而成武丁恰恰是桂阳郡人。成武丁在太守周昕的公宴上噀酒,司仪弹劾,周昕派人到临武县取证,有里人张济呈报酒雨,姓名凿凿,不像是作伪的杜撰。湖南沅湘一带自古以来是巫术流行之处,很可能是因栾巴有此一段宦历,而被附会成为噀酒故事的主角。又从史传中可知,栾巴原是一名宦者(太监),后因“阳气通畅”才请求退职,因到桂阳外补。对此读者且莫大惊小怪,因为汉代养生盛行一种啬精爱气的“养阳术”,连出汗小便都力加控制的,栾巴的就任中涓乃为奉信此法,并非他生理功能有什么欠缺。不过,这也就说明了本篇中“屈为功曹”云云的无稽。本篇文末说他一夕风雨中忽失所在,“还成都,与亲故别”,“莫知去处”,看来像是“坐在立亡”本领的又一次发挥。但事实并不然。栾巴在桂阳、豫章等太守任后回朝,官至尚书,因为替“党锢之祸”的清流陈蕃、窦武辩冤,又反对建造皇陵时侵害百姓利益的暴虐行径,得罪了汉灵帝,最后自杀于狱中。当然,故事中的栾神仙,同作为历史人物的栾巴,是不必去强求印证的。

(穆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