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贯月查

[晋]王嘉

尧登位三十年,有巨查[1]浮于西海,查上有光,夜明昼灭。海人望其光,乍大乍小,若星月之出入矣。查常浮绕四海,十二年一周天,周而复始,名曰贯月查,亦谓挂星查,羽人栖息其上。群仙含露以漱,日月之光则如暝矣。虞、夏之季,不复记其出没。游海之人,犹传其神伟也。

——《拾遗记》

〔注〕[1]查:通“槎”,水中浮木,后常指舟筏。

两汉、魏晋求仙之风盛行,方士在帝王和百姓中的鼓动具有两大特征:一是侈谈怪异的事物,以显示自己的夙慧;二是夸饰事物的怪异,以博取听众的惊羡。于是笔记中出现了许多新鲜的名物,伴之以头头是道而光怪陆离的阐释。当然这并不等于说它们都是方士的随意杜撰。

邓拓先生在《燕山夜话》中就曾提到过这篇《贯月查》,认为它是一则“宇宙航行的最古传说”,在世界的文字记载中产生最早:“古人已经设想到这条船能够到月球上去,到其他星星上去,所以把它叫做贯月槎和挂星槎。”将“贯月查”作为远古传说的记录而非王嘉个人的想象,这无疑是很有见地的。

然而,邓文仅将它看作古人的一种与后世科学成果巧合的“设想”,而没有想到,这更可能是当时确有其实的见闻。从本篇的记述来看,“浮于西海,查上有光,夜明昼灭”,完全符合现代关于不明飞行物的各种报告和描述的特征。邓先生对“贯月槎”或“挂星槎”的解释也不能令人赞同,其得此嘉名,并非因为“能够到月球上去,到其他星星上去”,而显然是由于其光“若星月之出入”,在光形、亮度、色彩及放射角度上都能随时变化的缘故。而这种放光“乍大乍小”的现象,正是飞碟等外星人飞行器所特有性能的表现。“羽人”、“群仙”,就是指这些外星人了。他们“栖息其上”,用一个简单的操纵动作,都能使“日月之光则如暝矣”,改变局部空间的可视度。在现代人看来,这一切并不是神话。

王嘉本人是道家的方士,但《拾遗记》中丰富的名物和传说,却并非一己之向壁虚构所能。“唯天为大,唯尧则之”,尧世在古人心目中的崇隆地位,使它既成为历代无数传说的归墟,也成为后人钩稽旧闻的渊薮。所以这一传闻也未必不存在当真肇自尧代的可能。倘若这样的话,这篇笔记庶可改称“不明飞行物的最古传说”,不失为宇宙科学研究的一则宝贵资料。

港台地区根据“不明飞行物”的英语简称(UFO),发明了“幽浮”的音译。用这两个字来比照这篇《贯月查》,真是得其神髓。再说一遍,“贯月查”是百分之百的“幽浮”。

(穆俦)

王嘉

东晋小说家。字子年。陇西安阳(今甘肃渭源)人。以方术著名,初隐居于东阳谷,弟子追随受业者数百人。后隐于终南山,迁于倒兽山。苻坚累征不起。姚苌入长安,受礼遇。后因预言不吉遭杀。作有小说集《拾遗记》,记事多诡怪。

 

千日酒

[晋]干宝

狄希,中山人也。能造“千日酒”,饮之千日醉。时有州人姓刘,名玄石,好饮酒,往求之。希曰:“我酒发[1]来未定,不敢饮君。”石曰:“纵未熟,且与一杯,得否?”希闻此语,不免饮之。复索曰:“美哉!可更与之。”希曰:“且归,别日当来,只此一杯,可眠千日也。”石别,似有怍色[2]。至家,醉死。家人不之疑,哭而葬之。

经三年,希曰:“玄石必应酒醒,宜往问之。”既往石家,语曰:“石在家否?”家人皆怪之,曰:“玄石亡来,服以阕[3]矣。”希惊曰:“酒之美矣,而致醉眠千日,今合醒矣。”乃命其家人凿冢破棺看之。冢上汗气彻天,遂命发冢。方见开目张口,引声而言曰:“快哉,醉我也!”因问希曰:“尔作何物也,令我一杯大醉,今日方醒?日高几许?”墓上人皆笑之,被石酒气冲入鼻中,亦各醉卧三月。

——《搜神记》

〔注〕 [1]发:发酵。 [2]怍色:变色。 [3]服以阕:服阕,古代礼制,父母或夫死,守丧三年,期满除服,称“服阕”。以,已。

人是富于幻想的。长久以来,有人就曾追求暂时死亡、过一段时间之后能够复活的技术,认为这是逃避痛苦的绝妙方法。但这在古代没有成功,在科技发达的今天,仍然还不能实现。

我认为,《千日酒》的主题,乍看是极度形容酒的威力,而在其思想深处,也很可能是对上述理想的曲折的反映。

无论中外古今,人同此心。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里面有一个十分重要的朱丽叶假死的情节,所反映的某种观念也有和《千日酒》近似之处,不过一为悲剧,一为喜剧,两者有所不同而已。

同时,《千日酒》又近似寓言,近似杂文。刘玄石就那么甘心喝醉,千日不醒?这代价何等之大!他却在所不惜,仍旧坚持要狄希给他喝。

从坟墓中被挖出来之后,刘玄石无一丝一毫悔意,还大呼“快哉,醉我也”。他对狄希这位使他大醉的造酒者只是感恩而绝不恨、绝不怨也。

实际上,比狄希高明的人也是有的,也不一定要造酒,只要用甜言蜜语,或用艳容绝色,或其他事物,使对方进入醉境,而且从此之后对方就如迷如痴,永远不再清醒了。

看得见的千日酒未必真有;看不见的千日酒,日常生活中随时有,到处有,喝与不喝,就悉听尊便了。

(蒋星煜)

李寄

[晋]干宝

东越闽中[1],有庸岭,高数十里。其西北隙中,有大蛇,长七八丈,大十余围,土俗常惧。东冶都尉及属城长吏多有死者。祭以牛羊,故不得祸。或与人梦,或下谕巫祝[2],欲得啖[3]童女年十二三者。都尉令长,并共患之。然气厉不息。共请求人家生婢子,兼有罪家女养之。至八月朝祭,送蛇穴口。蛇出,吞啮之。累年如此,已用九女。

尔时预复募索,未得其女。将乐县李诞家,有六女,无男,其小女名寄,应募欲行,父母不听。寄曰:“父母无相,惟生六女,无有一男,虽有如无。女无缇萦[4]济父母之功,既不能供养,徒费衣食,生无所益,不如早死。卖寄之身,可得少钱,以供父母,岂不善耶?”父母慈怜,终不听去。寄自潜行,不可禁止。

寄乃告请好剑及咋蛇犬。至八月朝,便诣庙中坐。怀剑,将犬。先将数石米糍[5],用蜜灌之,以置穴口。蛇便出,头大如囷[6],目如二尺镜。闻糍香气,先啖食之。寄便放犬,犬就啮咋,寄从后斫得数剑。疮痛急,蛇因踊出,至庭而死。寄入视穴,得其九女髑髅,悉举出,咤言曰:“汝曹怯弱,为蛇所食,甚可哀愍[7]。”于是寄女缓步而归。

越王闻之,聘寄女为后,拜其父为将乐令。母及姐皆有赏赐。自是东冶无复妖邪之物。其歌谣至今存焉。

——《搜神记》

〔注〕[1]东越闽中:汉代浙闽一带,今福州地区。 [2]巫祝:专门的神职人员。 [3]啖:吃或给别人吃。 [4]缇萦:汉代著名的孝女,曾以身赎父罪。 [5]糍:糯米蒸熟捣碎后做成的食品。 [6]囷:古代圆形谷仓。 [7]哀愍:可悲可怜,愍同“悯”。

本篇为《搜神记》中的名篇之一,它描写一位出身于民间穷苦人家的小姑娘李寄,在危难时刻甘冒生命危险,挺身而出为民斩蛇除害的故事。全篇故事首先交代东越闽中蛇害猖獗,此蛇硕大无比,长七八丈,粗十余围,严重威胁着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然而,官府却束手无策,反而听信巫祝的鬼话,不仅用牛羊,甚至用女童来祭蛇,以求“消灾赐福”。这充分表现了官府的昏聩无能。与后面李寄这样一个小姑娘挺身而出、机智勇敢地为民除去蛇害的行动,正好构成鲜明的对比,展示出巨大的反差。用童女祭蛇,已是十分残忍、极不人道的行为了!更值得注意的是,文中还点明被官府收养后送去祭蛇的女童都是“家生婢子”及“有罪家女”这样两种女孩。“家生婢子”即奴婢所生的女孩,在当时,奴婢所生的子女仍为奴婢,因此官府就毫不手软地将其送去喂蛇,这是何等残酷的现实!而有罪人家的女孩,则因其父母犯“罪”,小小年纪便受株连,也只配去充当蛇的肉食!她们的命运就是这样的悲惨!从这一细节的交代中,我们可以看出即使是“张皇鬼神、称道灵异”的志怪小说,也仍然清晰地反射出那一特定时代社会现实的折光,从而使我们今天的读者对当时的社会现状有所认识。关于李寄的斩蛇过程,作者着墨不多,但对她所精心进行的安排,如准备米糍,将蜜拌和的炒麦粉灌入其中,及怀剑携犬等细节,都交代得清清楚楚,描写亦真实可信。李寄行前与父母告别的话,则写得十分详尽,这一方面表现了李寄的精神境界——如认为自己是女孩,不能供养父母,“徒费衣食,生无所益”……真实地反映了当时那种重男轻女的封建意识之浓厚。但是,恰恰是被当时社会判定为不如男的女孩,比许多男子更勇敢机智!这也是作者见识具有不同一般的地方。

(胡邦炜)

汤应

[晋]干宝

吴时,庐陵[1]郡都亭重屋中常有鬼魅,宿者辄死。自后使官莫敢入亭止宿。时丹阳[2]人汤应者,大有胆武,使至庐陵,便止亭宿。吏启不可,应不听。迸从者还外,唯持一大刀,独处亭中。

至三更竟,忽闻有叩阁者。应遥问:“是谁?”答云:“部郡[3]相闻。”应使进,致词而去。倾间,复有叩阁者如前,曰:“府君相闻。”应复使进,身著皂衣。去后,应谓是人,了无疑也。旋又有叩阁者,云:“部郡、府君相诣。”应乃疑曰:“此夜非时,又部郡、府君不应同行。”知是鬼魅,因持刀迎之。见二人,皆盛衣服,俱进。坐毕,府君者便与应谈。谈未竟,而部郡忽起至应背后。应乃回顾,以刀逆击,中之。府君下坐走出,应急追,至亭后墙下及之。斫[4]伤数下,应乃还卧。

达曙,将人往寻,见有血迹,皆得之。云称府君者,是一老狶[5]也;部郡者,是一老狸也。自是遂绝。

——《搜神记》

〔注〕[1]庐陵:郡名。今江西吉安。 [2]丹阳:郡名。今属江苏。 [3]部郡:汉代职官名,每郡国设一人,主管文书及检查执法。 [4]斫:砍。 [5]狶:野猪。

本篇故事发生在庐陵郡接待官吏的“都亭重屋”中。由于此处常有鬼魅,凡在此住宿者都送了命,所以后来过往的官吏均不敢在此逗留。但是丹阳人汤应却不信邪,他因公务至庐陵时,偏要住宿此亭中。不仅如此,而且他屏退随从,身带兵器进亭独宿。这一情节,表现了他的胆量与勇气。汤应不仅有胆量,而且洞察力强,善于辨别。他住下后,先后有部郡、府君前来看望,汤应均一一开门接待。然而当第三次有人来访时,汤应却产生了疑心,他的疑点有两个:一是“此夜非时”,即访问者来得太晚;二是“部郡、府君不应同行”,即这两位官员不应同时前来。因此,他立即警觉到这后来的两人很可能是“鬼魅”,于是在思想上已做好了迎敌的准备。事情的发展过程,果然证明他的判断是正确的。这样,汤应胆略过人、洞察力强的形象便凸显出来了。而作者正是通过这一形象告诉人们:鬼魅并不可怕,只要善于识辨,敢于斗争,就一定能战而胜之。

(胡邦炜)

安阳亭书生

[晋]干宝

安阳[1]城南有一亭,夜不可宿,宿辄杀人。书生明术数,乃过宿之。亭民曰:“此不可宿,前后宿此,未有活者。”书生曰:“无苦也,吾自能谐。”遂住廨舍,乃端坐诵书,良久乃休。

夜半后,有一人着皂单衣,来往户外,呼亭主。亭主应诺。“见亭中有人耶?”答曰:“向者有一书生,在此读书。适休,似未寝。”乃喑嗟而去。须臾,复有一人冠赤帻者,呼亭主,问答如前,复喑嗟[2]而去。既去寂然。

书生知无来者,即起诣向者呼处,效呼亭主。亭主亦应诺。复云:“亭中有人耶?”亭主答如前。乃问曰:“向黑衣来者谁?”曰:“北舍母猪也。”又曰:“冠赤帻来者谁?”曰:“西舍老雄鸡父也。”曰:“汝复谁耶?”曰:“我是老蝎也。”于是书生密便诵书至明,不敢寐。

天明,亭民来视,惊曰:“君何得独活?”书生曰:“促索剑来,吾与卿取魅。”乃握剑至昨夜应处,果得老蝎,大如琵琶,毒长数尺。西舍得老雄鸡父,北舍得老母猪。凡杀三物,亭毒遂静,永无灾横。

——《搜神记》

〔注〕[1]安阳:古县名。西汉置,治今河南正阳西南。 [2]喑嗟:默默地叹息。

杀人偿命,乃一定之理,所以老蝎、老雄鸡、母猪,虽然杀人无算,最终也不免被杀,这个结局,并不出人意料。

问题在于鬼之被杀,究竟是怎么个杀法。若是来了个法力无边的道士、巫师,念动咒语,拘来鬼怪,取照妖镜一照,使之滚倒尘埃,立现原形,然后取长剑一挥——这么个杀法,固然痛快淋漓,但被杀的鬼将不服,旁观者也将不平。何也?这不是对等的交锋,而是恃强欺弱,虽然弱者是鬼。

安阳亭书生则不然,他没有道士的法力,虽然他“明术数”,但却不曾见他用过什么术数。他与鬼斗的凭借,全是凡人所能有的。一是胆大,别人不敢宿的亭,他敢住下来,还敢在厉鬼前大声读书。二是善于观察,一番暗中倾听之后,知道点路数:先呼亭主,待其应声,再问亭中有人否,最后再作出一系列反应。三是善于把握时机,直等到再也无人来之后,才从从容容地走出去冒充鬼怪。当然,他也有弱点,怕死,不敢睡;他可不是什么视敌如草芥的侠胆英豪,不然就又成了不对等的交锋了。

至于鬼魅们呢,也不是魔力无边,可以恣意杀人的。其一,他们毕竟还得先化作人形,黑母猪要变个黑衣人,大公鸡要把鸡冠变成红帽子。其二,他们只有夜间才能行事,到白天恢复了原形,就魔力全失,只有任人宰割的份了,所以他们须得不暴露身份。其三,他们只能乘人不备下手,若是人尚未就寝,就只有“喑嗟而去”。当然,他们有自己的优势:在夜间,他们是主动者,而人只能防御而已。

这样的交锋双方,互有所长,互有所短,对决起来才有意思;这样的书生取胜,这样的鬼魅落败,读者才会觉得此结局不易得;这样的人鬼相斗的故事,听起来才会觉得有味、有趣。

因为,这其实已不是人鬼相斗,而是人的智慧的较量,虽然较量的一方被披上了鬼的外衣。唯因如此,人们才会对这种较量感兴趣,虽然人们还不曾意识到此,还以为自己爱谈鬼说神呢!

在本文中,书生是取胜了,因为作者偏爱的是人;还有不少故事中,取胜的是鬼而不是人。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包括本文在内的众多成功作品里,取胜的一方,都是胆力和智慧占上风者:这,或许可算是善写人鬼故事者的共识吧。

(沈维藩)

吴兴老狸

[晋]干宝

晋时,吴兴一人,有二男,田中作时,尝见父来骂詈赶打之。儿以告母,母问其父,父大惊,知是鬼魅,便令儿斫之。鬼便寂不复往。父忧,恐儿为鬼所困,便自往看。儿谓是鬼,便杀而埋之。鬼便遂归,作其父形,且语其家:“二儿已杀妖矣。”儿暮归,共相庆贺,积年不觉。

后有一法师过其家,语二儿云:“君尊候有大邪气。”儿以白父,父大怒。儿出以语师,令速去。师遂作声入,父即成大老狸,入床下,遂擒杀之。向所杀者,乃真父也改殡治服。一儿遂自杀,一儿忿懊,亦死。

——《搜神记》

鬼魅大多爱作无聊的恶作剧。本篇的老狸异想天开地化作别人的父亲,去打他的儿子。这也可能只是为寻开心,别无害人意。那父亲既知其事,何不令儿子喝破,让它含愧而退呢?令儿子下手斫杀之,无论如何,这报复是过分了。狐狸毕竟是多智的,它的计策也很简单: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结果父亲被儿子用自己所教授的手段杀死了。而狐狸呢,则大占了便宜,平白得了两个人类儿子侍奉供养着,还暗笑着看他们傻乎乎地庆贺杀鬼成功。

老狸最终虽然还是不免一死,因为它撞上了一位高出它一个等级的对手——法师,它是死在不对等的交锋中的。

古代作家对其他动物所化的鬼仙大抵都有些瞧不起,唯独对狐狸,则恨其狡黠多诈者在在有之,而对其取蔑视不介意态度者则极少(如果不说绝无的话),这大概也算志怪小说中的一种固有风气,而本文则可谓得风气之先矣。

狐狸就是有着这种独特的魅力,让文学家们不自禁地倾倒,况且本文中所写的还只是化成男性的老狸,并非那些美丽的狐仙呢!

(沈维藩)

崔少府墓

[晋]干宝

卢充者,范阳人。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充年二十,先冬至一日,出宅西猎戏。见一獐,举弓而射,中之。獐倒复起,充因逐之,不觉远。忽见道北一里许,高门,瓦屋四周,有如府舍。不复见獐。门中一铃下[1]唱:“客前。”充问:“此何府也?”答曰:“少府府也。”充曰:“我衣恶[2],那得见少府?”即有一人提一襆新衣,曰:“府君以此遗郎。”

充便著讫,进见少府,展姓名。酒炙数行,谓充曰:“尊府君不以仆门鄙陋,近得书,为君索小女婚,故相迎耳。”便以书示充。充父亡时虽小,然已识父手迹,即欷歔,无复辞免。便敕内:“卢郎已来,可令女郎妆严[3]。”且语充云:“君可就东廊。”及至黄昏,内白:“女郎妆严已毕。”充既至东廊,女已下车,立席头,却共拜。时为三日给食[4]。

三日毕,崔谓充曰:“君可归矣。女有娠相,若生男,当以相还,无相疑;生女,当留自养。”敕外严车送客。充便辞出。崔送至中门,执手涕零。出门,见一犊车,驾青牛,又见本所著衣及弓箭故在门外。寻传教将一人提襆衣与充,相问曰:“姻缘始尔,别甚怅恨,今复致衣一袭,被褥自副。”充上车,去如电逝。须臾至家,家人相见悲喜。推问,知崔是亡人而入其墓,追以懊惋。

别后四年,三月三日,充临水戏,忽见水旁有二犊车,乍沉乍浮,既而近岸,同坐皆见。而充往开车后户,见崔氏女与三岁男共载。充见之欣然,欲捉其手。女举手指后车曰:“府君见人。”即见少府。充往问讯。女抱儿还充,又与金碗,并赠诗曰:“煌煌灵芝质,光丽何猗猗。华艳当时显,嘉异表神奇。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荣耀长幽灭,世路永无施。不悟阴阳运,哲人忽来仪。会浅离别速,皆由灵与祇。何以赠余亲?金碗可颐儿。恩爱从此别,断肠伤肝脾。”充取儿、碗及诗,忽然不见二车处。

充将儿还,四坐谓是鬼魅,佥遥唾之,形如故。问儿:“谁是汝父?”儿径就充怀。众初怪恶,传省其诗,慨然叹死生之玄通也。

充后乘车入市卖碗,高举其价,不欲速售,冀有识。欻有一老婢识此,还白大家[5]曰:“市中见一人乘车,卖崔氏女郎棺中碗。”大家即崔氏亲姨母也。遣儿视之,果如其婢言。上车,叙姓名。语充曰:“昔我姨嫁少府,生女,未出而亡。家亲痛之,赠一金碗,着棺中。可说得碗本末。”充以事对,此儿亦为之悲咽。赍还白母。母即令诣充家,迎儿视之。诸亲悉集。儿有崔氏之状,又复似充貌。儿、碗俱验,姨母曰:“我外甥三月末间产。父曰:‘春暖温也,愿休强也。’即字温休,温休者,盖幽婚也。其兆先彰矣。”

儿遂成令器,历郡守二千石。子孙冠盖,相承至今。其后植[6],字子幹,有名天下。

——《搜神记》

〔注〕[1]铃下:随从卫士。 [2]恶:破敝、不整洁。 [3]妆严:修饰齐整。 [4]三日给食:魏晋习俗,婚后三日宴客。 [5]家(gū):同“姑”。 [6]卢植(?—192):东汉涿郡涿县(今属河北)人,灵帝时历任博士、太守。后任尚书,因得罪董卓罢官。

这篇怪异小说,选自干宝的《搜神记》,写的是一段人鬼恋的悲喜姻缘。与同类小说略有不同:这里的人世与幽冥,似无隔离,不须在黑夜或梦境里沟通。主人公卢充在朗朗白日即可直通鬼域,也可借幽冥牛车之助返回人间;他的鬼妻也可以车代步,到人间来送子、赠诗、赠物,似真疑幻,似幻疑真,你来我往,自由通行,它的想象十分丰富奇特,正如《搜神记序》里说的,作者意在“发明神道之不诬”,要人们相信鬼域与人间是近邻,人和鬼意会相通,鬼确乎有的。但若考察干宝其人,可知他的“发明”未必是真话。他在晋朝“八王之乱”后著作《晋纪》,对政治、社会的动乱应该是知之较多的,后来转而写起灵异神怪的鬼事来,不能不耐人寻味。如果说他是由于对人世间观察得太透太明,常有郁积在胸,不忍不言而又不敢明言、不便直言,只好借鬼域鬼事以讽喻人间,倒是不无道理的。读者且不妨正面文章反面读。这篇小说,把崔家父女写得如此守信用、重然诺,那么人间呢?写他们对来自另外世界的来客如此殷勤接待,如此之纯真善良,对一个三岁婴儿,“四坐谓是鬼魅,佥遥唾之”,两相对照,何其冷酷如是!作者所以苦心构筑一个可爱的鬼世界,无非以此讥刺人间的冷漠和险恶;无非以此说明富于人情味的鬼怪,比缺少或丧失人性的“人”更为可亲可近,这大概是干宝以至以后蒲松龄等神怪小说大师共同的创作思想吧!无神论者拨开这些大师们以鬼喻人苦心散发的迷雾,才会透过它抓住其“发明”的实质。这篇小说也必然夹杂有封建思想的糟粕,比如“包办婚姻”;比如“春暖温也,愿休强也”的宿命论;更荒唐的,文末那句交代:“其后植,字子幹,有名天下。”宣传了“将相有种”的血缘,古代史上宣传圣明天子和圣贤降生时多有异兆,这位东汉名臣卢植,原来也受惠于他的祖先与鬼妻媾合的遗传基因,那就纯属鬼话了。

(郑拾风)

紫玉

[晋]干宝

吴王夫差[1]小女,名曰紫玉,年十八,才貌俱美。童子韩重,年十九,有道术[2]。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重学于齐、鲁之间,临去,属其父母,使求婚。王怒,不与女。玉结气死,葬阊门[3]之外。

三年,重归,诘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结气死,已葬矣。”重哭泣哀恸,具牲币[4]往吊于墓前。玉魂从墓出,见重,流涕谓曰:“昔尔行之后,令二亲从王相求,度必克从大愿;不图别后,遭命奈何!”玉乃左顾宛颈[5]而歌曰:

南山有鸟,北山张罗。鸟既高飞,罗将奈何?意欲从君,

谗言孔多。悲结生疾,没命黄垆。命之不造,冤如之何!

羽族之长,名为凤凰。一日失雄,三年感伤。虽有众鸟,

不为匹双。故见鄙姿,逢君辉光。身远心近,何尝暂忘!歌毕,歔欷流涕,不能自胜,邀重返冢。重曰:“死生异路,惧有尤愆,不敢承命。”玉曰:“死生异路,吾亦知之。然今一别,永无后期。子将畏我为鬼而祸子乎?欲诚所奉[6],宁不相信?”重感其言,送之还冢。玉与之饮宴,留三日三夜,尽夫妇之礼。临出,取径寸明珠以送重,曰:“既毁其名,又绝其愿,复何言哉!愿郎自爱。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诣王,自说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讹言,以玷秽亡灵。此不过发冢取物,托以鬼神。”趣收[7]重。重走脱,至玉墓所,诉之。玉曰:“无忧,今归白王。”

王妆梳,忽见玉,惊愕悲喜,问曰:“尔缘何生?”玉跪而言曰:“昔诸生韩重来求玉,大王不许。玉名毁义绝,自致身亡。重从远还,闻玉已死,故赍牲币,诣冢吊唁。感其笃终,辄与相见,因以珠遗之,不为发冢,愿勿推治。”夫人闻之,出而抱之,玉如烟然。

——《搜神记》

〔注〕[1]夫差:春秋末年吴国国君。 [2]道术:这里指品德好,有学问。 [3]阊门:吴国都城姑苏(今江苏苏州)的城门。今苏州西门仍叫阊门。 [4]牲币:祭祀用的家畜与纸钱。[5]宛颈:渐渐转动颈项。 [6]欲诚所奉:我想诚心诚意地表达出我所要奉告给你的话。 [7]趣收:催促捕捉。

本篇是《搜神记》的名篇之一。写的是吴王反对小女紫玉与书生韩重相爱,紫玉结气而死的爱情悲剧。作者运用虚幻、浪漫的手法让紫玉的鬼魂与韩重在墓中尽三日“夫妇之礼”,实现了他们的愿望。它告诉人们:真正纯洁的爱情是可以战胜死亡的。紫玉鬼魂的出现,是人性的再现、情感的升华,表达了旧时代青年向往与追求幸福生活的强烈愿望。

通过丰富的情节塑造动人的形象,是这篇小说的特点之一。早期志怪小说的故事情节大多是“丛残小语”的格局,人物也只是情节的承担者,本身缺乏形象特征。《紫玉》则改变了粗陈梗概的写法,并以丰富的情节设置服务于形象的塑造,使作品成为一篇较为成熟的短篇小说。整篇小说是通过相爱、拒婚、哭祭、魂诉、冥婚、相救等一系列的情节描写来塑造形象的。紫玉“才貌俱美”,韩重品学俱佳,“女悦之,私交信问,许为之妻”,在紫玉对韩重的一片深情中,表现了封建贵族女性勇于追求幸福生活的自主精神。但是,由于吴王的反对,紫玉结气而死。而吴王拒婚的原因,主要是门第的悬殊,于是美丽热情的紫玉成了封建门阀婚姻制度的牺牲品。当韩重求学归来,得知紫玉死讯时,不胜哀恸,具祭牲币,泫然往吊。作者又让紫玉“魂从墓出”。两人相逢泣涕,紫玉情动而歌,诉说衷肠,并含情脉脉地相邀还冢,和韩重在墓中“尽夫妇之礼”。他俩终于尝到了用生命换来的真挚爱情的甜蜜和欢乐。然而,现实毕竟是现实,紫玉与韩重冥中结合,仍然得不到吴王的承认,吴王甚至下令拘捕韩重。此时紫玉挺身而出,精魂跪见父王,陈说自己相邀韩重、亲赠明珠之举,可谓大胆情笃。作者正是通过这些情节充分展示了紫玉形象的动人之处:她为情而死,为情而冥合,为情而救韩重,热情执着,生死不渝。

采用韵散相间的形式,是这篇小说的第二个特点。在散文叙述中穿插诗歌,一方面可以作为作品主人公抒情的一个手段,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叙事的艺术性,增加作品的文学色彩。《紫玉》在描写紫玉为情所动、魂从墓出和韩重相见时,穿插了四言二十句韵文歌辞,表达了紫玉对婚姻不自由的愤慨不平,抒发了紫玉对爱情忠贞不贰、生死不渝的深情,使得这个悲剧形象更加哀婉凄绝,楚楚动人,也使得整个小说的叙事艺术达到“直而能婉”的效果。这种韵散相间的艺术形式,对后世的文言小说产生了很大影响。

(陈惠琴)

苏娥

[晋]干宝

汉九江何敞[1],为交州刺史,行部到苍梧郡[2]高安县,暮宿鹄奔亭。

夜犹未半,有一女从楼下出,呼曰:“妾姓苏,名娥,字始珠,本居广信县,修里人。早失父母,又无兄弟,嫁与同县施氏。薄命夫死,有杂缯帛百二十匹,及婢一人,名致富。妾孤穷羸弱,不能自振,欲之旁县卖缯。从同县男子王伯赁车牛一乘,直钱万二千,载妾并缯,令致富执辔,乃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于时日已向暮,行人断绝,不敢复进,因即留止。致富暴得腹痛,妾之亭长舍乞浆取火。亭长龚寿操戈持戟,来至车旁,问妾曰:‘夫人从何所来?车上所载何物?丈夫安在?何故独行?’妾应曰:‘何劳问之?’寿因持妾臂曰:‘少年爱有色,冀可乐也。’妾惧怖不从。寿即持刀刺胁下,一创立死。又刺致富,亦死。寿掘楼下合埋,妾在下,婢在上。取财物去,杀牛烧车,车缸[3]及牛骨,贮亭东空井中。妾既冤死,痛感皇天,无所告诉,故来自归于明使君。”敞曰:“今欲发出汝尸,以何为验?”女曰:“妾上下著白衣,青丝履,犹未朽也。愿访乡里,以骸骨归死夫。”掘之果然。

敞乃驰还,遣吏捕捉,拷问具服。下广信县验问,与娥语合。寿父母兄弟悉捕系狱。敞表寿:“常律杀人,不至族诛。然寿为恶首,隐密数年,王法自所不免。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请皆斩之,以明鬼神,以助阴诛。”上报听之[4]。

——《搜神记》

〔注〕[1]何敞:字文高,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汉和帝时,任侍御史、尚书,后受排挤,出任汝南太守。《后汉书》卷四十三有传,称其“性公正,自以趣舍不合时务”云云。 [2]苍梧郡:治所在广信(今广西梧州)。 [3]缸:《御览》“缸”作“”。,车毂内外口的铁圈,用以穿轴。 [4]上报听(tìng)之:向上呈报,任凭处理。

鬼魂申冤复仇是古典文学作品的传统题材之一,这类作品的主人公,生前多是受凌辱被欺压因而含冤负屈而死。像《苏娥》中的苏娥,虽然失父母、无兄弟、夫早死,但她并没有失去生活的信心,还是顽强地同多舛的命运抗争。然而,她的信心与抗争也许能使她熬过天灾,却无法使她躲过飞来的人祸。当社会邪恶势力“操戈持戟”威迫她时,她冷眼应对,不肯屈从,结果成了刀下冤鬼。作者对这种不幸的命运深表不平和同情,所以借助幻想中的鬼魂形象,报仇雪恨,伸张正义,曲折地表现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令鬼神诉者,千载无一”,在表现作者强烈的愤慨之情的同时,强化了主题,达到了写实笔法所难以表现的主题效果。

在《苏娥》中,鬼魂告状的情节还创造了较佳的叙事效果。作品开头记述何敞暮宿鹄奔亭的情节是写实的;接着描写苏娥的冤魂,自然过渡到幻想,幻想中又有写实,最后又回到现实。整个作品亦真亦幻,亦虚亦实,波澜曲折,从而避免了平铺直叙,提高了叙事的艺术性。同时,我们还可以发现,作者通过对话推进情节、写人叙事的写作方法的运用。

(陈惠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