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戴祚

东晋小说家。字延之。江东(今安徽芜湖以下长江下游南岸地区)人。曾官西戎主簿。作有小说集《甄异传》,已佚,今存佚文十七则,有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本。

周子长

[晋]荀氏

晋周子长侨居武昌[1]五丈浦东冈头。咸康三年[2],子长至寒溪浦[3]中嵇家,家去五丈数里[4],合莫还五丈[5]。未达减一里许,先是空岗,忽见四迎瓦屋[6]。当道门卒便捉子长头。子长曰:“我是佛弟子,何故捉我?”吏问曰:“若是佛弟子,能经呗[7]不?”子长先能诵《四天王》及《鹿子经》,便为诵之三四过,捉故不置[8]。知是鬼,便骂曰:“武昌痴鬼!语汝:我是佛弟子,为汝诵经数偈[9],故不放人也?”捉者便放,不复见屋。鬼故逐之,过家门前,鬼遮,不得入,亦不得作声。而心将鬼至寒溪寺中过,子长便擒鬼胸,复骂曰:“武昌痴鬼!今将汝至寺中和尚前了之!”鬼亦擒子长胸,相拖过五丈塘[10]西行。后诸鬼谓捉者曰:“放为[11]!西,将牵我入寺中。”捉者已放,子长故复语后者曰:“寺中正有道人辈[12],乃未肯畏之[13]?”后一鬼小语曰:“汝近城东,看道人面,何以败[14]?”便共大笑。子长比达家,已三更矣。

——《灵鬼志》

〔注〕[1]武昌:晋代郡名,在今湖北鄂城。下文五丈浦、东冈头皆该郡内地名。 [2]咸康三年:公元337年。咸康是晋成帝司马衍的年号。 [3]寒溪浦:地名。 [4]家去五丈数里:嵇家距离五丈浦有好几里地。 [5]合莫还五丈:应当在晚上回到五丈浦。莫,同“暮”。 [6]四迎瓦屋:四面留门的瓦房。 [7]经呗(bài):也称梵呗,指仿照印度僧众念经唱偈的调子念唱。 [8]故不置:仍旧不放。 [9]数偈(jì):好几段。偈本指佛经中整齐押韵的唱词。此作量词,指念了好几段佛经。 [10]五丈塘:地名,在五丈浦附近。 [11]放为:放了吧。“为”是动词之后的助词。无义。 [12]正有道人辈:只有和尚们。正:只。 [13]乃未肯畏之:(你们)是不会怕他们的?不肯,不会。这是周子长嘲讽群鬼的话(群鬼正因为怕寺中道人才放了他)。[14]看道人面,何以败:能看到和尚的面孔,为什么却又败(在我们手里)了?这是群鬼对周子长反唇相讥的话。

这是一则群鬼对佛教徒戏谑的故事。

鬼在古代典籍中并不鲜见,而且通常以可怖可憎的面目出现。然而本文中的鬼,戏弄周子长,只针对他的佛弟子身份,给他在行路上制造一些障碍,并无更多加害,因而只能算一场恶作剧。

周子长能诵《四天王》、《鹿子经》,又常和僧人来往,颇有佛门弟子气派。但这一班泼鬼偏偏不服气,来找他麻烦。周被鬼捉住后,先是有恃无恐地以佛弟子自居,并诵经数遍以证明这种身份的“货真价实”。谁知群鬼仍旧不放,他不得已,只好一面大骂“武昌痴鬼”,并仍以“佛弟子”相威胁,一面又以“为汝诵经数偈”向群鬼表功,窘急中露出商量、辩解的语气,才被放开。但仍被紧追不舍,他在气急败坏之下,和鬼撕打起来,而鬼也毫不示弱,直到后面诸鬼劝诫才放手。当周再度以和尚威吓时,群鬼虽对和尚有所忌惮,却仍硬起嘴巴反唇相讥,而且一起哄笑嘲弄。周子长被这群鬼纠缠了大半夜,“比至家,已三更矣”。虽未遭什么大祸,却也被折腾得好苦。读完故事,令人既为周的经历感到又好气又好笑,同时也不免对这群不奉佛法、敢以恶作剧方式挑战的泼鬼,感到几分顽劣之外的可爱。

鲁迅先生曾说:“中国本信巫,秦汉以来,神仙之说盛行,汉末又大倡巫风,而鬼道愈炽;会小乘佛教亦入中土,渐见流传。凡此,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本文和《道人幻术》,都是小乘佛教和中国鬼神文化碰撞的产物。但从《道人幻术》中显示的是两种文化的渗透和衍变,而本文则表现为两种文化的对抗与较量。周子长与群鬼的争斗,表面上看是佛与鬼的矛盾,深层原因则是两种文化的对立。群鬼不忿佛法,伺机寻衅,但终究不敢对抗到底,只好寻衅一通完事,这正是鬼神文化对佛教之流行,既力图排斥又无可奈何的写照。

本文叙述鬼异故事,和记载常人逸事的笔法完全相同,把泼鬼换成一群恶作剧的泼皮,似乎与现实生活也没有什么牴牾。文中把周的居处、去处,事情发生的时间,地点,都交代得清楚而具体。正如鲁迅先生指出的:“这类志怪书,并非有意写小说。在作者看来,幽明虽殊途,而人鬼都是实有的。”因而平淡自然、煞有介事、不事夸饰,是本文和同类志怪小说的共同艺术特色。

但本文又有其独特的地方:多数鬼的故事,都表现为形象狞厉、情节诡奇恐怖、令人毛骨悚然;而本文写一场戏闹,有烦乱而无惊险,固已与寻常不同,而文中对群鬼的描写,生动形象,寻衅——盘问——纠缠——撕打——让步——反唇相讥的过程,交代得层次明晰而曲尽人情,这样的行为并见出心理的描写,实在是相当精彩的。

(鄢化志)

曹公载妓船

[晋]荀氏

濡须口[1]有一大舶船覆在水中,水小时便见。尝有渔人夜宿其旁,以船系之,但闻筝笛弦管之音。梦人驱遣,云:“勿近官妓!”此人惊觉,便移船去。

传云是曹公[2]载妓船覆于此。于今存在。

——《灵鬼志》

〔注〕[1]濡须口:地名,在今安徽和县,三国时是东吴江防要地。按,《搜神记》、《续搜神记》及清王士禛《池北偶谈·谈异》并载此篇,唯“濡须口”作“合淝”。据清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谢钟英说,“濡须口”也可称“合淝”。 [2]曹公:曹操。

本文通过“渔人惊梦”的故事,对传说为“一代奸雄”的曹操,进行了耐人寻味的刻画。

曹操是历史上争议很大的人物。所谓“治世能臣、乱世奸雄”的月旦之语表明:在他生前,社会上就对他毁誉交加。到两晋南北朝,对他的物议更一发不可收拾。在裴启《语林》、裴松之《三国志注》、殷芸《小说》、刘义庆《世说新语》等书中,留有大量丑化这一形象的逸闻逸事。如食野葛、饮鸩酒、假梦杀侍婢、假捉刀追杀匈奴使者、用险毒手法救袁绍、死后设七十二疑冢之类。这些故事都具写实意味。《灵鬼志》的这篇记载,虽然似真似幻,近于荒唐,但表达的却正是和上述诸逸闻相同的倾向,只是否定的表现手法不同。从某个角度说,这种不同也许正是写实手法的进一步延伸。

据《三国志·吴志》载,曹操只在濡须口作油船夜渡,被孙权围取,俘三千人、没溺者数千人,并无载妓船覆于此之事。但曹操在临终时,曾有“分香卖履”的遗嘱,并有“诸妾多居铜雀台,每设祭,必令女妓奏乐上食”的嘱托。因而本故事显然是在曹操遗嘱的“基因”中生发出来,借渔人与曹操覆舟的瓜葛,进一步刻画了这个乱世奸雄的生前骄奢淫逸、死后严守禁脔的淫威及其贪婪蛮横的本质。

本文的刻画和讽刺手法颇足玩味。首先,一方面借渔人梦遭驱遣、惊觉而去的情节,渲染了曹公“死而不已”的淫威,同时又点明渔人是有所闻而梦,似乎渔人之惊觉离去,是听了曹公船的传闻及音乐之后,心存畏惧的潜意识在梦中得以展现,从而疑心生暗鬼地自我惊吓,曹操并无直接责任。其次,文中称曹操为“曹公”,似乎对他颇为恭敬。然而正是这种不置一词的平静客观叙述,才更加启人深思:曹操是何人?他死后念念不忘的是什么?如果他是“英雄割据虽已矣,文采风流今尚存”的话,那么他在本文所展现的风流,是遗臭还是留芳?后人对此有什么反应?透过故事对这些问题的含蓄回答,其中深长的嘲讽意味就不难分辨了。

(鄢化志)

道人幻术

[晋]荀氏

太元十二年[1],有道人[2]从外国来,能吞刀吐火,吐珠玉金银。自说其受术即白衣[3],非沙门[4]也。

尝行,见一人担担,上有小笼子,可受升余。语担人云:“吾步行疲极,欲寄君担。”担人甚怪之,虑是狂人,便语之云:“自可尔耳[5],君欲何许自厝耶?”其人答曰:“君若见许,正欲入君此笼子中。”担人愈怪之,乃下担:“君能入笼,便是神人也。”即入笼中,笼亦不更大,其人亦不更小,担之亦不觉更重于先。既行数十里,树下住食,担人呼其食。云:“我自有食。”不肯出。止[6]住笼中,饮食器物罗列,肴膳丰腆亦办。乃呼担人来食,未半,语担人:“我欲与妇共食。”即复口中吐出一女子,年二十许,衣裳容貌甚美,二人便共食。食欲竟,其夫便卧。妇语担人:“我有外夫,欲来共食。夫觉,君勿道之。”妇便口中出一年少丈夫共食。笼中便有三人,宽急之事亦复不异[7]。有顷,其夫动,如欲觉,妇便以外夫内[8]口中。夫起,语担人:“可去。”即以妇内口中,次及食器物。

此人既至国中,有一家大富贵,财巨万,而性悭吝,不行仁义。语担人云:“吾试为君破奴悭囊[9]。”即至其家,有一好马,甚珍之,系在柱下,忽失去,寻索不得。明日,见马在五斗瓮中,终不可破取,不知何方得取之。便往语:“君作百人厨,以周一方穷乏,马当得出耳。”主人即狼狈[10]作之,既毕,马还在柱下。明旦,其父母在堂上忽复不见,举家惶怖,不知所在。开妆器,忽见父母在泽壶[11]中,不知何由得出。复往请之,其人云:“君当更作千人饮食,以饴[12]百姓穷者,乃当得出。”既作,其父母自在床上也。

——《灵鬼志》

〔注〕[1]太元十二年:公元387年。太元是晋孝武帝司马曜年号。 [2]道人:此指和尚。晋宋时期,称佛教徒为“道人”,道教徒为“道士”。 [3]受术即白衣:所学幻术为在家俗人所传授。佛教徒称在家俗人为“白衣”(佛教徒衣缁衣,当时以缁、素相对举)。 [4]沙门:佛教名词,梵文音译之略。本意是息心或勤息,以示勤修善法、息灭恶法之意,此指佛教徒和尚。 [5]自可尔耳:你尽可以这样做喽。 [6]止:只。 [7]宽急之事亦复不异:宽松与拥挤的情形也和先前没有区别。 [8]内:同“纳”,纳入。 [9]破奴悭囊:打破他悭吝的钱袋。即让他这个守财奴拿出钱来。 [10]狼狈:此处指唯命是从、慌张匆忙的样子。 [11]泽壶:用以盛液体化妆品的容器。 [12]饴:通“贻”,送给。

魏晋时期,佛经翻译日增,不少佛经故事为中国文人喜爱并有意无意地融进自己作品之中,使这些外来故事逐步中国化。本文就是这一文化现象的典型例证。

在《旧杂喻经》中,有梵志(即婆罗门,佛教最高统治者)吐壶,壶中有女。女复吐壶,壶中有男,已而女与梵志次第吞壶的情节。在《观佛三昧海经》中,也有“佛苦行时白毫毛内放百万光,于白光中现化菩萨,菩萨不小,毛亦不大”的说法。这些内容到本文作者笔下,故事的主人公就由西域来到了中国;梵志的法力变成了从俗人处学来的幻术;主旨也由宣扬佛法转变为表现幻术及惩戒悭吝。只是主人公仍是佛教徒,其驾驭至大无外、至小无内的本领仍未变,算是仍残留着佛经故事的部分内涵。因此,本文可说是西域佛教文化和中国神鬼文化的“混血儿”。而到梁代吴均的《续齐谐记》,主人公进而变成了中国浙江籍的阳羡书生,环境也移至绥安山中,这个故事就彻底中国化了。

本篇作为佛教故事逐步“汉化”的过渡作品,既兼有两种文化的不同特色,也显露出两种文化未完全混融的裂痕,同时也闪烁着文化碰撞时溅射的奇异火花。下面分别阐述之:

一是想象的奇诡玄妙。佛教尚禅悟,在静思彻悟过程中,对现实世界进行精密细微的擘析和深入而超越的推论。而将现实世象用抽象逻辑无穷推演下去,则不免走火入魔,得出极端荒谬怪异的情境与结果。在现实中,出生之前的人才处于母体之中,一旦出生则不可返回。而本故事则变幻为:人在出生后仍可纳于口中,且可以反复出入。这种扭曲本已荒诞无稽,而更为荒唐的是,被吐之人也有自己的“鬼胎”,而“鬼胎”口中更有自己的“私货”。这种镜中藏镜、幻里生幻、递变层出、愈幻愈奇的“口里乾坤”,给人以应接不暇的奇异感,真可谓“口中吐人已荒唐,又向荒唐演大荒”!这种迷离恍惚的非非情境,比佛教常言的“一沙一世界,一花一天国”的想象,更加匪夷所思。钱锺书《管锥编》第二册中曾以此与后来英国弥尔顿的《失乐园》、中国唐传奇的《胡媚儿》相比,论述中外奇幻思维的共性。而更为奇妙的是这种虚幻和科学证实的物质世界的层层包容系统,如大到银河系、太阳系、大气层与地球;小到分子、原子、基本粒子和层子模型,乃至爱因斯坦的“时空相对论”、史蒂芬·霍金的“时空穿越说”,又颇有某种相通,因而对人们观察和探索大千世界,又是很富于启迪意义的。

二是特殊的内容结构。从汉民族的审美角度看,本文内容给人以割裂感:前部分旨在揭示人际间的相互欺骗,道人只是个自作聪明又被欺骗的可笑的角色。而后部分则突出破悭吝的主题,道人又成了正义的化身。这种人物形象的前后矛盾,当是佛教和本土文化初期交融时留下的印记。道人形象和古希腊神话中那些集优缺点于一身,令人敬畏又令人遗憾的宙斯诸神,颇有类似,因而不能仅用中国善恶分明的审美标准,简单非议本文的前后不同倾向。况且本文中两部分也非全无关联。像道人大小无碍、变幻无穷的法术,就是前后一贯的。

三是幻境的现实性。文中后部分的惩治悭吝内容现实性虽强,但除了幻术之外,并没有明显超出同题材作品的新颖思想。而前部分的幻化内容,却犀利地道出人际关系的某些本质方面。道人且不论,仅就道人吐出的妇人言之,她骗了道人,但自己也被人“以其人之道还诸其身”。所谓“花面逢迎,世情如鬼;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现实生活中那些乱哄哄的尔虞我诈的大骗局,与此何其相似!这种揭示,比中国本土文化中狐假虎威、黎丘之鬼之类,都更显得神奇而深刻。

(鄢化志)

[晋]荀氏

荥阳郡[1]有一家姓廖,累世为蛊[2],以此致富。后取新妇,不以语之。曾遇家人咸出,唯此妇守舍。忽见屋中有大缸,妇试发[3]之,见有大蛇,妇乃作汤灌杀之。及家人归,妇具白其事,举家惊惋。未几,其家疾疫,死亡略尽。

又有沙门[4]昙游[5],戒行清苦。时剡县[6]有一家事蛊,人啖其食饮,无不吐血而死。昙游曾诣[7]之。主人下食[8],游便咒焉。见一双蜈蚣,长尺余,于盘中走出。游因饱食而归,竟无他[9]。

——《灵鬼志》

〔注〕[1]荥(xíng)阳郡:三国魏置,不久罢,晋复置,治所在今河南荥阳。 [2]累世为蛊(gǔ):好几代都干放蛊、收蛊的事。 [3]发:打开。 [4]沙门:梵文译音,也译为“桑门”,指出家修行的佛教徒。 [5]昙游:即竺昙猷,又号法猷。《高僧传》卷十二有传,也记载了他在剡县念咒破蛊的事。 [6]剡(shàn)县:今浙江嵊州市。 [7]诣:至,到。 [8]下食:意思是将蛊放置在食品中。 [9]无他:意思是没有出现不正常的事故。

《周礼·秋官·庶士》:“掌除毒蛊。”郑玄注:“毒蛊,虫物而害人者。”《说文解字》:“蛊,腹中虫也。”《本草纲目·虫部四》“蛊虫”,李时珍集解引陈藏器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能隐行似鬼神,与人作祸。”究竟“蛊”是什么东西?今天尚无科学的解释。至于传说有人放蛊以病人,又能收蛊以活人,则显然是一种为骗取钱财编造出来的迷信宣传。本篇所记故事,一发生在北方,一发生在江南,说明关于事蛊的迷信活动,在东晋时是相当普遍的。

发生于北方荥阳郡的故事,旨在说明害人终害己。这家姓廖的,虽以“累世为蛊”而致富,终于因蛊毒而“死亡略尽”。发生于江南剡县的故事,旨在吹嘘昙游的法力,弘扬佛教。尽管“人啖”事蛊之家的饮食,无不吐血而死,但昙游一发咒语,“长尺余”的“一双蜈蚣”,便“于盘中走出”,而昙游饱食无害。究其思想,乃在颂扬“戒行清苦”者的咒语可敌蛊害,而行文简洁具体,章法严谨,颇耐阅读。

(何均地)

嵇康

(二则)

[晋]荀 氏

其一

嵇康灯下弹琴,忽一人长丈余,著黑单衣,革带[1]。康熟视之,乃吹灭火,曰:“吾耻与魑魅争光。”

其二

嵇中散神情高迈[2],任心游憩[3]。尝行西南游,去洛数十里,有亭名华阳,投宿。夜了无人,独在亭中。此亭由来杀人,宿者多凶。中散心神萧散[4],了无惧意。至一更中,操琴,先作诸弄[5],雅声逸奏[6],空中称善。中散抚琴[7]而呼之:“君是何人?”答云:“身[8]是古人,幽没于此数千年矣。闻君弹琴,音曲清和,昔所好,故来听耳。身不幸非理就终[9],形体残毁,不宜接见君子。然爱君之琴,要当相见[10],君勿怪恶之。君可更作数曲。”中散复为抚琴,击节。曰:“夜已久,何不来也?形骸[11]之间,复何足计。”乃手挈其头,曰:“闻君奏琴,不觉心开神悟,恍若暂生。”遂与共论音声之趣,辞甚清辩[12]。谓中散曰:“君试以琴见与[13]。”于是中散以琴授之。既弹众曲,亦不出常,唯《广陵散》声调绝伦。中散才从受之,半夕悉得。先所受引殊不及[14]。与中散誓:不得教人,又不得言其姓。天明语中散:“相与虽一遇于今夕,可以还同千载。于此长绝,能不怅然!”

——《灵鬼志》

〔注〕[1]革带:用皮革制作的腰带。 [2]神情高迈:意思是神态兴趣都不同于流俗。[3]任心游憩:意思是凭自己的意兴而游览、休息,不受拘束。 [4]萧散:同“潇洒”,从容不迫、无拘无束的样子。 [5]诸弄:各种曲调。 [6]雅声逸奏:雅而不俗的声调,飘逸自如的演奏技巧。 [7]抚琴:弹琴。 [8]身:长者或尊者的自称。 [9]非理就终:冤枉被杀。 [10]要当相见:终归将和你见面。 [11]形骸:形体。 [12]清辩:语言简洁,条理分明。 [13]以琴见与:把琴给我。 [14]先所受引殊不及:以前所学的琴曲远远赶不上。

嵇康(223—262,或224—263),字叔夜,谯郡铚(今安徽濉溪西南)人。魏宗室之婿,曾任中散大夫,世称嵇中散。文学、哲学和音乐诸方面,皆有甚高的成就。崇尚老庄,恬静寡欲,而又刚肠疾恶,锋芒毕露,反对虚伪礼教,为“竹林七贤”之一。

这两则故事的共同点是夜里弹琴而遇鬼。第一则简,只粗略地写了鬼的形体,精练地突出了嵇康的不怕鬼精神和高洁、傲岸态度。

凡鬼皆令人蔑视、惹人厌恶吗?第二则详答之:首先写嵇康夜里独宿于“由来杀人,宿者多凶”的华阳亭,“心神萧散,了无惧意”,“操琴”自娱,其不怕鬼的精神与上则一致。接着写鬼的出现。这个鬼与上一个鬼不同,他不是以怪异的鬼相唐突出现,而是隐形听琴,“空中称善”。既不干扰弹奏,又能知音。他对嵇康的回答,包括四层:一、说明身份是“幽没于此数千年矣”的鬼;二、说明窃听的原因是被“音曲清和”所吸引,且琴为自己“昔所好”;三、说明隐形的原因是自己“非理就终,形体残毁”,恐人怪恶;四、提出“要当相见,君勿怪恶之”和“君可更作数曲”的两项请求。彬彬有礼,言词得体,更与上一个鬼的粗野愚蠢大有差别。唯其如此,难怪嵇康不仅不以鬼而斥之,拒之,反而既满足他“更作数曲”的请求,又在“夜已久”时,邀鬼现形相见。鬼“手挈其头”现形后,嵇康与其“共论音声之趣”,切磋技艺。他赞叹嵇康的“奏琴”,说“不觉心开神悟,恍若暂生”;嵇康听他“弹众曲”,激赏其《广陵散》的“声调绝伦”,并从而学习之。这些描述,则更显示了这个鬼的高雅了。这一则用于鬼的笔墨甚多,但虽写鬼者,实在表现嵇康的“心神萧散”和音乐天才。至于写鬼“与中散誓:不得教人,又不得言其姓”,更是对嵇康《广陵散》一曲之精妙的神化,乃推崇到极点的赞美。《晋书》亦载嵇康受《广陵散》事,但传授者是自称“古人”的“客”,而不是“幽没于此数千年”的鬼。又载嵇康将被刑杀前,曾慨叹:“《广陵散》于今绝矣!”可以参证。

鬼和鬼故事,固然荒诞不经,但嵇康对两个鬼一厌恶一亲近的不同态度,反映了他一定的性格特征,则是真实的。《幽明录》中有一条记嵇康传授《广陵散》事,可视为此第二则之续编,但质木无文,不值得一读。

(何均地)

金钤

[晋]祖台之

吴中[1]有一士大夫于都假还[2],行至曲阿塘[3]上,见一女子甚美,留其宿。士解臂上金钤[4]系女臂,令暮更来。遂不至,明日更使人寻求,都无此色[5]。忽过一猪圈边,见母猪臂上系金钤。

——《祖氏志怪》

〔注〕[1]吴中:指春秋时吴国国都所在地,故址在今江苏吴县。 [2]于都假还:从京都请假回家。 [3]曲阿塘:地名,在今江苏丹阳境内。 [4]金钤(qián):金锁,古代系于手臂或颈项的金质锁形佩饰。 [5]此色:这样的容貌、长相。

在魏晋志怪小说中,有大量人与异物遇合的题材,情节大多是:某人与一美貌少女相遇,极尽缠绵后,女子原形毕露,化为异物而去。本文中的吴中士人与猪,和《广异记》中的郑氏子与阁头狸娘、王苞与衔枚老狐,《搜神记》中的张福与蛙,《续异记》中的朱法公与檀树精……都属同类模式的故事。剥去故事中人与妖魅相通的外壳,我们可以看到怪异障眼法之下的人情人欲:“物尚有情,何况人乎!”就是这些故事的潜在呼声。在礼教森严的封建社会,这呼声不啻是对男女大防、存理灭欲、好德不好色等种种戒律的挑战与冲击。

魏晋以后,儒学备受冲击,思想空前活跃,人们对男欢女爱的自然本性的追求,也逐渐在文学上得以表现。但在齐梁宫体诗的正面表现之前,又经历过一段遮遮掩掩的表达过程,即志怪小说中这类超越人、物界限,借物代言的方式,这就是魏晋志怪中这类故事流行的原因。

然而这类“顾左右而言他”的表达方式,恰也折射出封建士人的软弱:他们在追求情欲时,既无法排遣性的苦闷,又不敢主动公然寻求解脱,只好幻想异性不期而遇地主动相就。因此这类故事中的女子总是主动而来,倏忽而去,男子不负任何道德责任。为满足这种幻想,甚至不惜借助怪诞丑陋事物。所以,无论本文中的猪,还是类似故事中的狗、蛙、狐狸与人的遇合,实际上都是礼教压抑下,士大夫既要借怪异羽翼冲出思想网罗,追求情欲,又想逃避礼教责罚的软弱心态的隐曲反映。

本文故事又见于东晋干宝《搜神记》,云士人姓王,“金钤”作“金铃”。与同类故事相比,本文情节又有其特异之处:一、其他人魅相遇,必有明确结局:或男子幡然醒悟,或男女反目成仇,主人公总是毫不负疚地退回礼教门庭。而本文只叙及所遇是猪,戛然而止。吴中士人作何想法,不得而知。留下大片空白,任凭读者裁决。二、同类故事中,女子多有明确心态,常常是真相大白后不得不去。而此文中女子态度漠然:留宿,未拒;令暮更来,未来。临去也未有任何明确表示,寻觅至极,始现本相,似乎毫无灵性,而所赠之物竟成为一夜情人是肮脏家畜的标记,从而使故事结尾形成对衣冠士人禽兽行为的调侃与揶揄。

(鄢化志)

[晋]祖台之

汉武帝[1]与近臣宴会于未央殿[2],忽闻人语云:“老臣冒死自陈。”乃见屋梁上有一老翁,长八九寸,拄杖偻步,笃老之极。缘柱而下,放杖稽首,默而不言,因仰视殿屋,俯指帝脚,忽然不见。东方朔[3]曰:“其名为‘藻’,居兼水木之精[4]:春巢幽林,冬潜深河。今造宫殿,斩伐其居,故来诉于帝。仰视宫殿,殿名‘未央’,诉陛下方侵其居宅未央也[5]。俯指陛下脚者,足也。愿陛下宫殿足于此,不愿更造也。”上为之息宫寝之役[6]。

居少时,帝亲幸河都[7],闻水底有弦歌之声,又有善芥[8]。须臾,前梁上老翁及年少数人,绛衣素带,缨佩乘藻[9],甚为鲜丽,凌波而出,衣不沾濡[10]。帝问曰:“闻水底奏乐声,为君耶?”老翁曰:“老臣前昧死归诉,幸蒙陛下天地之施[11],即止息斧斤[12],得全其居宅,不胜嘉欢,故私相庆乐耳。”献帝一紫螺壳,状如牛脂[13]。帝曰:“朕暗,无以识君[14]。”“东方生知之耳[15]。”“君可思以吴□贻之[16]。”老翁乃顾命[17]取洞穴之宝。一人即受命下没泉底,倏忽还到,奉大珠径寸,明耀绝世。帝甚玩焉[18]。问朔:“何以识此珠为洞穴之宝?”朔曰:“河底[19]有洞穴之宝。”帝以五十万钱赐朔,取其珠。

——《祖氏志怪》

〔注〕[1]汉武帝:即刘彻,西汉皇帝。 [2]未央殿:宫殿名,汉高祖刘邦时所建,故址在今陕西西安西北的长安城故城西南隅。 [3]东方朔:西汉文学家。武帝时任太中大夫。善辞赋,机智诙谐,知识广博。传说中常把他当成能与神仙交往的人。 [4]居兼水木之精:居住之处,兼有水中和林木中的精华。(下文“春巢幽林,冬潜深河”就是对“居兼水木之精”的具体说明。) [5]方侵其居宅未央也:正侵犯他的居处,还看不到这种骚扰的尽头。按:此用“未央宫”之名,双关未央(未有尽头)的含义。 [6]息宫寝之役:停止宫室建造的工程。 [7]亲幸河都:亲自幸临黄河地域。幸:古代皇帝亲临某处叫“幸”。都:区域。此处所言亲幸河都,当指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亲自巡视黄河,发卒堵塞瓠子地方的决口,并在那里建造了宣房宫之事。武帝曾亲自写了《瓠子歌》二首以纪其事。 [8]善芥:善:美;芥:草。此言汉武帝等人在听到弦乐的同时,又看到水底有美丽的水草。 [9]缨佩乘藻:头戴冠、身佩玉,踩在水草上。缨:帽带子,此借指帽子。佩:玉佩。缨佩都是名词动用,写朝见皇帝的服饰。藻:即上文所说的“善芥”。 [10]濡:染湿。 [11]天地之施:回旋天地的措施。这是对汉武帝停止宫寝之役的恭维的说法。 [12]止息斧斤:停止砍伐。斧斤:斧头。此指为大兴土木而对林木的砍伐。 [13]牛脂:牛油。 [14]朕暗,无以识君:我愚昧,无法了解你献的宝贝。 [15]东方生知之耳:这是老翁的答话。东方生:犹言东方先生。之:指所献宝物。 [16]君可思以吴□贻之:这是汉武帝向老翁说的话。原文“吴”字下有漏字,可能是指吴地出产的宝物。 [17]顾命:回头命令。[18]甚玩:非常欣赏。 [19]河底:黄河水底。

本文写的是汉武帝和一个神异老人的两次交往。表面上是在称颂汉武帝的威福,实质上却是对他纵情奢靡、大兴土木、滥伐山林以致祸及自然做法的讽喻。

文中的老人,实为人类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化身。汉武帝为建筑宫室而滥肆砍伐,不仅耗费了国力财源,更破坏了自然生态环境,以致身为水木之精领域的代表——藻,不得不“冒死自陈”,为其自然族类的生存而向人间最高统治恳求了。所谓“侵其居宅未央”,实即是无止境地毁坏自然资源说法的代称。故事写汉武帝答允了老人请求,停止了宫寝之役,后来得到了老人的报答,这实际上是写出了大自然对人类予以相应的回报。

当然,历史上的汉武帝并未真的“息宫寝之役”,《子虚》、《上林》诸赋中描绘的皇家苑囿之大、田猎之盛;长杨、甘泉、宣房、长信诸宫的构建之多,无不是“侵其居宅未央”的表现。但他也曾主持兴修水利、治理黄河。这无论其主观愿望如何,客观上却与其宫寝之役中的滥施垦伐不同,是具有积极意义之举,因而理所当然地受到了藻及其家族亦即自然精灵的馈赠。老人献上的礼品是“河(黄河)底洞穴之宝”。作者通过这个富有人情味的、类似因果报应的故事,含蓄地说明了人类应爱惜、保护生态环境的道理。

故事在情节结构上也很值得玩味:武帝大兴土木是“过”,治理黄河是“功”;停止宫寝之役是“虚功”,亲幸河都是实事。文中把对武帝虚功的报答,安排在实事的场合,既委婉地批评了“过”,又明白地褒扬了“功”。这种虚实交错的描写,是很见匠心的。

在表达方式上,老人求情是委婉批评,故而采用哑谜的方式;举宅庆贺是正面颂扬,故用语言和实物。文中东方朔的两次解释和他的博学滑稽、汉武帝的言行措施与其声威治功,也都颇为吻合。这种虚实相生、内容与形式适宜、既运用神话而又有历史基础的表达方式,直到今天,还能在以内容启人深思之余,给人以无穷的艺术享受。

(鄢化志)

祖台之

东晋小说家。字元辰。范阳(今河北涿州)人。祖冲之曾祖。孝武帝太元间为尚书左丞,太元末以事免。安帝时官至侍中、光禄大夫。原有集,已佚。又著小说集《志怪》,亦佚,今存鲁迅《古小说钩沉》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