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目录归档:古代志怪小说鉴赏辞典

白水素女

[晋]陶渊明

晋安帝时,侯官人谢端,少丧父母,无有亲属,为邻人所养。至年十七八,恭谨自守,不履非法。始出居,未有妻。邻人共愍念之。规为娶妇,未得。

端夜卧早起,躬耕力作,不舍昼夜。后于邑下得一大螺,如三升壶。以为异物,取以归,贮瓮中。畜之十数日。端每早至野还,见其户中有饭饮汤火,如有人为者。端谓邻人为之惠也。数日如此,便往谢邻人。邻人曰:“吾初不为是,何见谢也?”端又以为邻人不喻其意,然数尔如此。后更实问,邻人笑曰:“卿已自取妇,密著室中炊爨,而言吾为之炊耶?”端默然心疑,不知其故。

后以鸡鸣出去,平早潜归,于篱外窃窥其家中。见一少女从瓮中出,至灶下燃火。端便入门,径至瓮所视螺,但见壳。乃到灶下问之曰:“新妇从何所来,而相为炊?”女大惶惑,欲还瓮中,不能得去。答曰:“我天汉中白水素女也。天帝哀卿少孤,恭慎自守,故使我权为守舍炊烹。十年之中,使卿居富得妇,自当还去。而卿无故窃相窥掩。吾形已见,不宜复留,当相委去。虽然,尔后自当少差,勤于田作,渔采治生。留此壳去,以贮米谷,常可不乏。”端请留,终不肯。时天忽风雨,翕然而去。端为立神座,时节祭祀。居常饶足,不致大富耳。于是乡人以女妻之。后仕至令长云。今道中素女祠是也。

——《搜神后记》

白水素女的故事流传甚广,除了《搜神后记》之外,其他书中也有,故事情节大同小异。

《白衣素女》是一个故事模式,那个忽然进入未婚男子的生活圈的女性,是神,是仙,是鬼,是怪,是动物,都有。

一般都是这个女性原形毕露之后,就与这个男子成其好事了,一直要到生了孩子之后,才依依不舍地分别:反映了一种伦理观念和幸福观念,为之传宗接代了,这一项任务才基本上告一段落。

穷困的男性婚姻问题不能解决时,会做各种各样的梦,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幻想。《白水素女》就是这一类梦幻。

由于陈腐的道德观念,在梦境中、幻想中依旧很拘谨,一丝一毫不大胆。谢端的举动固然说明了他是不折不扣的“君子”,但是在今天的女性的眼光中,显然男子汉大丈夫的气魄并不多,不一定觉得他有什么可爱之处。

最有趣的是谢端的邻居和乡亲,当初对他固然同情、怜悯,但始终没有把自己的女儿或亲戚的女儿许配给他为妻,到谢端的生活比较富裕了,也无需邻居和乡亲的同情、怜悯时,他们把姑娘嫁给他了。这里面也反映了当时某种世态人情。

那个留下来的田螺壳,据我的理解,用以盛米,大概是取之不尽的,否则就没有什么意义了。

(蒋星煜)

李仲文女

[晋]陶渊明

晋时,武都[1]太守李仲文在郡丧女,年十八,权假葬郡城北。有张世之代为郡。世之男字子长,年二十,侍从在廨中。夜梦一女,年可十七八,颜色不常,自言:“前府君女,不幸早亡。会今当更生。心相爱乐,故来相就。”如此五六夕,忽然昼见,衣服薰香殊绝。遂为夫妻,寝息,衣皆有污,如处女焉。

后仲文遣婢视女墓,因过世之妇相问。入廨中,见此女一只履在子长床下。取之啼泣,呼言发冢。持履归,以示仲文。仲文惊愕,遣问世之:“君儿何由得亡女履耶?”世之呼问,儿具道本末。李、张并谓可怪。发棺视之,女体已生肉,姿颜如故,右脚有履,左脚无也。子长梦女曰:“我比得生,今为所发。自尔之后遂死,肉烂不得生矣。万恨之心,当复何言!”涕泣而别。

——《搜神后记》

〔注〕[1]武都:晋郡名,郡治在今甘肃成县。

有两则笔记,同本篇故事有某些相近之处。一则载于《广异志》:刘长史有女,二十岁时病死于官舍。刘与同事司丘掾高广交好,任满后两家同归,棺柩装载于船上。途中,高广儿子见一女子从船后走出,两人渐相亲密。女子坦告:“儿本长史亡女,命当更生。”要求他帮助开棺,夜承霜露,白天喂以薄粥。高子经刘长史同意,遵嘱办理,数日后刘女复活,两人终成良姻。另一则同见于《搜神后记》,述广州太守冯孝将之子夜寝,有女子入梦,自言为前太守徐玄方的女儿,已病殁四年,今当重生,愿自荐求为夫妇。冯子允诺,徐女如愿以偿,还魂后活至八十多岁。这几则故事都发生在晋代,可能与历史上晋代的传染病流行率特别高有关;故事的主角都是地方官员的子女,因为外任官不能是本地人,随衙的眷属也就往往成了客乡之鬼。人们对青春少女的早夭怀有本能的同情,对她们客死异乡的结局更是恻然于心,制造出这种还阳重生的传说,也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招魂。

至于故事中幽明之间的男女欢好,诚然是这种同情心理的延续:人们不仅希望夭亡女子重返回人间的生活,还幻想她们能进一步实现被封建礼教所禁锢和剥夺了的爱情幸福。但是,它更同道家和融阴阳的养生之术有关。这只要举一个例子:《太平广记》辑《仙传拾遗·申元之》中,申天师向妃嫔赵云容授还魂术,嘱以“大其棺,广其穴,含以真玉,疏而有风,魂不荡散,魄不溃坏,百年后还得重生”;而同书所辑《传记·张云容》专述云容复活事,申元之的这段嘱咐中便增添了“陶出阴阳”、“得遇生人交精之气”的字样,文中并特意安排了她与青年男子薛昭邂逅交欢的情节。其实,这也代表了古人对人类生命现象的某种理解。正因为如此,作者在这类故事中,往往将男女的交合视作一种合情合理的自然行为,而不像古代言情小说那样,多少带有一种作者本人性意识的“意淫”色彩。

现在回到本篇上来。与同类故事大团圆的结局不同,它到头来叙述的是一场不幸的悲剧。篇中也有对男女性行为的自然性描写,却恰恰为后文的“万恨之心,当复何言”作了效果强烈的铺垫。古人也许对出土墓尸的迅速风化印象至深,所以有“今为所发”、“肉烂不得生矣”的联想。李仲文女棺柩的早发,固然起于张世之子的泄密,但男女的自行交通在旧时本身就属越规与非法之范畴,所以悲剧的罪魁祸首仍是封建礼教。志怪小说的作者纵有同情的本能,却不得不屈从于现实生活的冷酷法则。

这则作品在众多的志怪笔记中并不起眼,但它却间接地影响了中国文学史。汤显祖在《牡丹亭题词》中就明白地写道:“传杜太守事者,仿佛晋武都守李仲文、广州守冯孝将儿女事。”可知本篇为《牡丹亭》的创作素材之一。汤显祖在这部名著之中,将情提高到“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的新境界;本篇中虽未实现起死回生的奇迹,但它所造就的悲剧故事,却同样具有震撼人心的感染效果。

(穆俦)

李除

[晋]陶渊明

襄阳李除,中时气死。其妇守尸。至于三更,崛然起坐,搏妇臂上金钏甚遽。妇因助脱,既手执之,还死。妇伺察之,至晓,心中更暖,渐渐得苏。既活,云:“为吏将去,比伴甚多,见有行货[1]得免者,乃许吏金钏。吏令还,故归取以与吏。吏得钏,便放令还。见吏取钏去。”后数日,不知犹在妇衣内。妇不敢复着,依事咒埋。

——《搜神后记》

〔注〕[1]货:贿赂。

“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人到五更。”这大约是阴司地府的传统规矩。本篇中李除的经历却是例外。他三更时为鬼吏将去,至晓时竟“渐渐得苏”。代价是一只金钏,赤裸裸是贿赂的结果。

鬼吏是多大的角色我们不太清楚,从篇中的叙述来看,也可能是后代传说的“牛头马面”之类吧。他本身并不掌握生死予夺的大权,却在押行途中不惮为谋取私利而玩忽职守,这就说明了阴曹中贪赃枉法的普遍。李除在“见有行货得免”的众多先例下,“乃许吏金钏”,可见金钏是他家唯一的贵重物品,所以我们且莫笑话鬼吏眼孔太小。何况李除一行“比伴甚多”,集腋成裘,总数必然可观。志怪小说的阴间,本来就是阳世社会的折射。“吏得钏,便放令还”,这个鬼吏总算索价不高,又是言而有信的。

医学上有所谓“假死”的现象。在“中时气死”而又死者“甚多”的情形下,李除的复苏完全可以用这一理论解释。问题是他见惯了人世间官吏勒索敲榨、徇私枉法的种种黑暗情状,以致在昏谵状态中犹心有余悸,将“行货得免”作为应急逃生的唯一良法,醒来后仍然摆脱不了幻觉和噩梦的影子。李除“既活”后的追叙,于诞妄中存在着生活的真实。这段话连用了六个“吏”字,而我们不觉其繁琐,原因就在于此。

故事中还有位可尊敬的人物,即李除之妇。她对丈夫充满着深沉的爱,“守尸”至于通宵达旦,不放过一线希望。可惜她也免不了接受封建迷信的影响,最终将传家的金钏白白出送,“依事咒埋”。

(穆俦)

徐玄方女

[晋]陶渊明

晋时,东平冯孝将为广州太守。儿名马子,年二十余,独卧厩中,夜梦见一女子,年十八九,言:“我是前太守北海徐玄方女,不幸早亡。亡来今已四年,为鬼所枉杀。案生录,当八十余,听我更生,要当有依马子乃得生活,又应为君妻。能从所委见救活不?”马子答曰:“可尔。”乃与马子克期当出。至期日,床前地头发正与地平,令人扫去,则愈分明,始悟是所梦见者。遂屏除左右人,便渐渐额出,次头面出,又次肩项形体顿出。马子便令坐对榻上,陈说语言,奇妙非常。遂与马子寝息。每诫云:“我尚虚尔。”即问何时得出,答曰:“出当得本命生日,尚未至。”遂往厩中,言语声音,人皆闻之。女计生日至,乃具教马子出己养之方法,语毕辞去。马子从其言,至日,以丹雄鸡一只,黍饭一盘,清酒一升,醊[1]其丧前,去厩十余步。祭讫,掘棺出,开视,女身体貌全如故。徐徐抱出,著毡帐中,唯心下微暖,口有气息。令婢四人守养护之,常以青羊乳汁沥其两眼,渐渐能开,口能咽粥,既而能语。二百日中,持杖起行。一期[2]之后,颜色肌肤气力悉复如常。乃遣报徐氏,上下尽来。选吉日下礼,聘为夫妇。生二儿一女:长男字元庆,永嘉初为秘书郎中;小男字敬度,作太傅掾;女适济南刘子彦,征士延世之孙云。

——《搜神后记》

〔注〕[1]醊(zhuì):祭祀时以酒洒地。 [2]一期:一周年。

鬼神皆为人所造,但人造鬼神的手法是无穷无尽的,盖因人之想象力亦无穷无尽之故。人变鬼可以,鬼又何不可变为人?于是,十八九岁的妙龄女鬼徐家女儿,就被作者从鬼域中“救”了回来,配给了与她年貌相当、门第相同的姓马的书生了。

这样的男人女鬼终谐的故事,后世之作里是不胜枚举的,有名的,如《聊斋志异》里的《莲香》、《聂小倩》,便属此类。不过,若将《聊斋》故事与本文对读,便可觉气味大有不同,若本文,写得实在是有点儿战战兢兢,情节的展开也是拘谨而小心。

妙龄美女要回魂,在后世的人看来,实在是极容易的事,如果逢上汤显祖先生,他便会告诉你,只需一个“情”字,女鬼对哪位男士有了情,托个梦,请他开棺便是了。而在本文中,则须有重大的理由、牢靠的依据:首先是女鬼乃被“枉杀”,显得回魂之举含有昭雪冤案的合理性;其次是要有“生录”的理论依据,显得回魂乃是冥中注定的应有之义,决非“情能生人”,完全合乎阴世的律例,而阳间的人接受她时便不须负任何道德责任,她“为君妻”时也不会有悖于伦理纲常——所以,后来徐氏便堂堂正正地被父母接受,“选吉日下礼,聘为夫妇”了。

女鬼好容易先头发,次额面,再次肩项形体地一层层、一段段打地底下钻出来,此际面对她的若是蒲留仙笔下的桑生、王生之流,能不赶紧上去抱持在怀,贪看花容月貌,而作者也趁机笔挟风月,作好一番渲染?可惜之至,那太守儿子只让她坐在对面,很有点“相敬如宾”的味道;而她呢,作者亦仅称其语言“奇妙非常”而已,全不涉一笔其玉颜何如;最苦的自是读者,盼了半天,只见到一个乏味场景。虽然,作者也考虑到孤男寡女夤夜同处一室,不免落到一块儿“寝息”的地步;但女鬼却开口道“我尚虚尔”,然则马子携入鸳帐的乃是镜花水月,又有何风流可言?

女鬼由虚转实的过程也让读者看得心烦:要耐心等到她本命生日,再耐心看她平躺二百日、拄杖百余日,统计一年。在这段日子里,若逢上蒲留仙的笔,这对男女早不知做下多少男欢女爱的旖旎风情了,然而在本文面前,读者只有耐心等候,且等到的又是最循规蹈矩也最乏味的结局——明媒正娶。

看来,刚刚开始写人变鬼、鬼变人之故事的古人,还是有不少顾忌的,处处想着可别触犯了人间的什么章程,而全不如后世的作家们那么潇洒,让鬼儿们任意转世、随时回魂,返回阳世便恣意欢乐,全不受限制。万事起头难,写鬼故事也是如此,一样新的东西才出世,总不免带上些旧的痕迹,这是不奇怪的。

(沈维藩)

姑舒泉

[晋]陶渊明

临城[1]县南四十里有盖山,百许步有姑舒泉。昔有舒女,与父析薪于此泉。女因坐,牵挽不动,乃还告家。比还,唯见清泉湛然。女母曰:“吾女好音乐。”乃作弦歌,泉涌洄流,有朱鲤一双。今人作乐嬉戏,泉故涌出。

——《搜神后记》

〔注〕[1]临城:古县名。三国吴置。治今安徽青阳南临城镇。

此文的题目,《宣城记》作“舒姑泉”,当是;舒姑,舒姓之姑,与文中内容相合。若是“姑舒”,则略感不自然。

姑者,小姑,少女也。既是少女,又长在山居的“析薪”清白良家。其化为一泓清泉,固也是意中之事。贾宝玉说“女儿是水做的”;殊不知,水也是女儿做的,当然,须是清水。

难得的是她的母亲,一见清泉,不悲不摧,不呼天抢地,当即将泉认作女儿,弦歌以乐之。没有这样的母亲,又何来这样的女儿?所以这清泉是舒姑化的,却也是她母亲孕育的。贾宝玉说做了母亲,便如同珍珠成了鱼目,这话可是错了,当然须是不在宁、荣二府之类的蝇营狗苟之地。

舒姑在母亲的弦歌声中,便如在母亲的怀抱之中一样欢乐,她欢然涌流而出,那翩然嬉游的一对红鲤,或许是她和她的情郎吧?无论是还不是,她总是快乐的,所以把自己快乐的余韵,时时给“作乐嬉戏”的人们分享。

这是个清泉一般清丽而动人的故事。常言道:人杰地灵。但也有人以为,不是人杰了才地灵,杰异之人,乃是山川灵秀之气所钟者。从这个故事看来:山川的灵秀之气,有时实也是人之灵质之所化。

(沈维藩)

陶渊明

(365或372或376—427)东晋文学家。一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市西南)人。曾任江州祭酒、镇军参军、彭泽令等,后去职归隐,绝意仕途。长于诗文辞赋。诗以田园诗成就最高。散文《桃花源记》,辞赋《归去来辞》、《闲情赋》都很有名。有《陶渊明集》。

杨丑奴

[晋]戴祚

河南[1]杨丑奴,常诣章安[2]湖拔蒲。将暝,见一女子,衣裳不甚鲜洁而容貌美,乘船载莼[3],前就丑奴:“家湖侧,逼暮不得返。”乃停舟寄住,借食器以食。盘中有干鱼、生菜。食毕,因戏笑,丑奴歌嘲之。女答曰:“家在西湖侧,日暮阳光颓。托荫遇良主,不觉宽中怀。”俄灭火共寝。觉其臊气,又手指甚短,乃疑是魅。此物知人意,遽出户,变为獭,径走入水。

——《甄异传》

〔注〕[1]河南:郡名,治洛阳。此处指杨丑奴的籍贯。 [2]章安:县名,故址在今浙江临海南。 [3]莼:生长在水中的一种蔬菜,其嫩叶可作羹汤。

这是一则獭怪惑人的故事。这个獭怪大概真的爱上了杨丑奴,故而幻作女子,设法与丑奴接近。丑奴作歌嘲弄她,她却答以“托荫遇良主,不觉宽中怀”。对丑奴可谓一往情深。可惜她的幻术还不够高明,虽能幻作美貌女子,然衣裳却不甚鲜洁,又喜食干鱼、生菜,不免露出本相,以致招来丑奴的嘲笑。尤其使她难堪的是,她竟然无法消除自己身上的一身臊气,又不能掩盖“手指甚短”的缺点,终于在“灭火共寝”之际,被丑奴识破。最后她还算聪明,知道自己已经暴露,及时抽身出户,恢复原形,逃之夭夭。

这个獭怪虽然幻形惑人,但看来还不是邪恶之辈,她没有对杨丑奴造成损害,被发觉以后也只是一走了事,并没有纠缠不休。她的主要缺点是太无自知之明,幻术不精却妄冀非分,以致画虎不成反类犬,徒然给人留下话柄。

这是一篇以诙谐幽默为基调的小品,在志怪小说中可谓别具一格。

(范民声)

碧玉

[晋]戴祚

金吾[1]司马义[2]妾碧玉,善弦歌。义以太元[3]中病笃,谓碧玉曰:“吾死,汝不得别嫁。嫁,当杀汝!”曰:“谨奉命。”葬后,其邻家欲取[4]之。碧玉当去,见义乘马入门,引弓射之,正中其喉。喉便痛亟,姿态失常,奄忽便绝。十余日乃苏,不能语,四肢如被挝损。周岁始能言,犹不分明。碧玉色甚不美,本以声见取,既被患,遂不得嫁。

——《甄异传》

〔注〕[1]金吾:执金吾(职官名)的简称。 [2]司马义:晋宗室,袭封汝南王,官至散骑常侍。 [3]太元:东晋孝武帝年号(376—396)。 [4]取:同“娶”。

碧玉是东晋时著名歌女。宋代郭茂倩所编的《乐府诗集》,收有几首《碧玉歌》,据说就是为她而写的。其中,“碧玉小家女,不敢攀贵德。感郎千金意,惭无倾城色”,“碧玉破瓜时,相为情颠倒。感郎不羞郎,回身就郎抱”两首尤为流传。成语“小家碧玉”一语即由此而来。

据《乐府诗集》引《乐苑》说:“《碧玉歌》者,宋汝南王所作也。碧玉,汝南王妾名,以宠爱之甚,所以歌之。”刘宋时并无“汝南王”,故所说“宋汝南王”当是“晋汝南王”之讹。这也就是说,《碧玉歌》中的碧玉,同这篇志怪小说中的碧玉是一个人。她出身小家,是汝南王司马义的小妾,并不具有倾国倾城之貌,但仍得到汝南王的宠爱。汝南王所以会宠爱一个容貌平常的妾,大概主要因为她善于歌唱的缘故。

这篇《碧玉》是关于碧玉故事的又一种传说。在这篇故事中我们看到了封建贵族阶级的专横和残暴。他们把妇女看作私有财产,不但活着的时候把她们完全占有,就是在死后,仍不肯还给她们自由。碧玉遇到司马义鬼魂之事,自然是不经之谈,但司马义临死时对碧玉所说的那几句恶狠狠的话,无疑会对她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因精神压力过重而造成精神分裂,从而出现某种幻觉,并进一步影响到某种生理机能,使其产生故障,这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碧玉的悲剧尽管蒙上了一层怪诞的外衣,但它真正的内核,在当时还是很有现实性的。

(范民声)

谢允

[晋]戴祚

历阳[1]谢允,字道通,年十五,为苏峻[2]贼军王免所掠,为奴于东阳[3]蒋凤家。尝行山中,见虎槛中狗[4],窃见狗饿,以饭饴之。入槛,方见虎攀木仰看。允谓虎曰:“此槛本为汝施,而我几死其中。汝不杀我,我放汝。”乃开槛出虎。

贼平之后,允诣县别良善。乌程[5]令张球不为申理,桎梏考楚。允梦见人云:“此中易入难出。汝有慈心,当相拯拔。”觉,见一少年,通身黄衣,遥在栅外,时进狱中与允言语。狱吏知是异人,由是不敢枉允。

既蒙理还,乃上武当山[6]。太尉庾公亮[7]闻而愍之,给其资粮,遂到襄阳[8]。见道士说:“吾师戴先生、孟盛子,非世间人也。敕:‘若有西上欲见我者,可将来。’得无是君?”允因随去,入武当山。斋戒三日,进见先生,乃昔日所梦人也。问允:“欲见黄衣童子否?”赐以神药三丸,服之便不饥渴,无所思欲。先生亦无常处,时有祥云紫气荫其上,芬馥之气,彻于山谷。

——《甄异传》

〔注〕[1]历阳:郡名,治历阳县,今安徽和县。 [2]苏峻:东晋历阳内史。成帝咸和二年(327)造反;次年,为陶侃、温峤等击败,被杀。 [3]东阳:郡名,晋代治长山,今浙江金华。 [4]虎槛中狗:虎槛是猎人为捕虎所设的机关,其中放一只狗,用来引诱老虎。 [5]乌程:吴兴郡首县,今浙江湖州。 [6]武当山:在湖北均县南,道教中“七十二福地”之一。 [7]庾公亮:庾亮,当时任荆州刺史。 [8]襄阳:郡名,属荆州,治所在今湖北襄樊。

魏晋南北朝时期最流行的宗教是佛教和道教。佛教主张因果报应,灵魂不灭;道教的前身是方士和神仙家,也以善于制造妖妄、怪异的故事见长。因此,这一时期的志怪小说便像鲁迅所说的那样,“皆张皇鬼神,称道灵异……意在自神其教”(《中国小说史略》)。这篇《谢允》把道教人物写得如此神乎其神,当属于志怪小说中为道教张目的一派。

故事中的“戴先生、孟盛子”不知何许人。东汉明帝时曾有一个名叫戴孟的人,入华山和武当山接受道书和符箓,所谓“戴先生、孟盛子”可能就是指他。作者故意让一个东汉初期的人物出现在三百年后的东晋,是为了想说明道教中的那些祖师都是“长生不老”的仙人。这一人物在故事中显得十分神秘,他曾变成老虎,但又好像本来就是老虎所变之人;他为虎时身陷虎槛而不能自救,但后来却又能出入谢允的梦中,显出非凡神通;他与黄衣童子似是两人,又似一人。作者似乎是在故意设置谜团,并故意不予解开,以加强作品的神秘色彩。

不过,这篇作品的价值并不体现在这些神秘的宗教色彩上,它真正的价值在于对当时的现实生活有所揭露。故事主人公谢允的苦难遭遇在那个时代有其一定的典型性。苏峻叛乱时,他为叛军所掠卖,沦为奴隶;叛乱平定后,他不但没有得到解放,反而被怀疑是“叛民”而身受“桎梏考楚”之苦。这一不公平的遭遇反映出当时政治的极度黑暗。作者明写谢允虎槛遇虎而未被虎害,却险些死在乌程令张球的手中,实际上是在暗示读者:苛政猛于虎!官府对人民的欺压比老虎还厉害!这一揭露虽然采用的是夸张、怪诞的隐喻手法,但还是相当深刻有力的。

(范民声)

张闿

[晋]戴祚

□城张闿[1],以建武二年[2]从野还宅,见一人卧道侧,问之。云:“足病,不能复去,家在南楚[3],无所告诉。”闿悯之,有后车载物,弃以载之。

既达家,此人了无感色,且语闿曰:“向实不病,聊相试耳。”闿大怒,曰:“君是何人,而敢弄我也?”答曰:“我是鬼耳,承北台使[4],来相收录[5]。见君长者,不忍相取,故佯为病卧道侧。向乃捐物[6]见载,诚衔此意。然被命而来,不自由,奈何!”闿惊,请留鬼,以豚酒祀之。鬼相为酹享[7],于是流涕固请求救。鬼曰:“有与君同名字者否?”闿曰:“有侨人[8]黄闿。”鬼曰:“君可诣之,我当自往。”闿到家,主人出见,鬼以赤摽摽其头[9],因回手以小铍[10]刺其心。主人觉,鬼便出。谓闿曰:“君有贵相,某为惜之,故亏法[11]以相济。然神道幽密,不可宣泄!”闿后去,主人暴心痛,夜半便死。

闿年六十,位至光禄大夫。

——《甄异记》

〔注〕[1]□城张闿:□字原阙。张闿,丹阳人,三国时吴辅吴将军张昭之曾孙。东晋元帝时出为晋陵内史,后任大司农、廷尉,拜金紫光禄大夫。年六十四卒。 [2]建武二年:公元318年。建武是东晋元帝年号。 [3]南楚:今湖南、江西一带。 [4]承北台使:接受北台的派遣。晋代常以“台”称呼官署,“北台”指冥间官署。 [5]收录:拘捕。 [6]捐物:把物件丢弃。[7]酹享:以酒洒地,奠享鬼魂。 [8]侨人:从他处移居来此的居民,这里指西晋末年来江南避难的北方士族。 [9]赤摽摽其头:用红色的标志在他头上做了记号。摽,同“标”。 [10]铍:医家用于针砭的针。 [11]亏法:不遵照法令办事。

这篇故事写张闿因做了好事,故而得到鬼役的相助,不但免于一死,而且后来还做了大官,集富贵寿考于一身。不用说,写这一故事的目的无非是宣扬因果报应思想,这种思想在古代志怪小说中是大量存在的。

但是,也许作者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故事在宣扬“善有善报”的同时,实际上也在宣扬“做了坏事得善报”。张闿因做过好事而得到鬼役的敬重,特“亏法以相济”,而“亏法”的结果则是“嫁祸于人”。虽说主意为鬼役所出,但替死的对象却出于张闿的推荐。“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黄闿成为替死鬼,张闿难辞其咎。鬼役为报答张闿的善举而把他推上损人利己的境地,张闿因有黄闿替死而获得富贵寿考,这是故事的作者无法自圆其说的,从而也就暴露了因果报应之说的荒诞无稽。

在艺术描写方面,本篇很注意情节安排上的戏剧性效果。张闿车载鬼役一节本来是很简单的情节,但作者写来跌宕起伏,有一波三折之妙。张闿遇一人卧道旁,悯而载之,这是第一折;抵家后,此人却了无感念,还说什么“向实不病”,这是第二折;张闿大怒,但当得知对方是前来收录的鬼役后,又转为惊恐求救,这是第三折;冥司收录,本来无可逃避,而此鬼役却又偏能“亏法以相济”,这是第四折。经过几番曲折,这故事就变得十分生动,有吸引力。另外,有些细节描写得比较具体。鬼役捉人,本是虚妄之事,但这里鬼役捉黄闿的情节却写得头头是道,活灵活现,好像真有其事一般。这种笔法,在六朝志怪小说中算得上是相当细腻的。

(范民声)